六、既難且易的叁聚淨戒
至于《地持經》所見的叁聚淨戒,據大野法道氏主張,叁聚淨戒的叁聚思想,系受《深密解脫經》卷四的影響而來,彼經將六波羅蜜各分叁種,至于戒波羅蜜則爲離諸惡行戒、修諸善行戒、利益衆生戒的叁分。到了《地持經》便形成了:
律儀戒(Saṃvara-śilaṃ)
攝衆法戒(Kuśaladharmasamgrāhakam-śilaṃ)
攝衆生戒(Sattvārthakriyā-śilaṃ)(注一)
《地持經.戒品》的受菩薩戒法,與《瑜伽論》相同,若在家者,若出家者, 均依有智者的同法菩薩,主持問答,並于十方諸佛菩薩像前禮敬乞授叁種戒藏,即是叁聚淨戒(注二)。
受戒之先,智者同法菩薩,應爲求授菩薩戒者,說菩薩摩得勒伽(BodhisattvaMātṛkā菩薩論藏)、菩薩戒及犯戒相,使受戒者自知、自審,乃系自己堪受,非效他受。此經所明的戒相條文,便是四重四十叁輕,而將四重禁戒稱爲「四波羅夷處法」,內容則大同于《瑜伽論》的「四他勝處法」。
從此可以明白,在正受菩薩戒前,須聽戒師宣說四重四十叁輕的一一戒相,在正受之際,主要的答問內容,乃是叁聚淨戒,然在《地持經》中稱爲淨戒叁種、叁種淨戒、叁種律儀等,並未使用「叁聚」字樣。茲錄受戒文的內容如下:
(受戒者若在家若出家,發無上菩提願已,禮請有智者同法菩薩爲戒師,並于叁世十方佛及大地諸菩薩像前恭敬作禮,謙下長跪,曲身求乞授戒。)
「爾時智者,于彼受者,不起亂心,若坐若立,而作是言:『汝某甲善男子谛聽,法弟!汝是菩薩否?』答言:『是。』『發菩提願未?』答言:『已發。』
問已,複作是言:『汝善男子,欲于我所,受一切菩薩戒: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此諸戒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菩薩所住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汝能受否?』答言:『能。』第二(遍)、第叁(遍)亦如是說。」(注叁)
這叁聚淨戒名爲一切戒,既是涵攝了聲聞七衆戒,也涵攝了菩薩諸地的一切身口意行爲准則及內容,所以對于初發心菩薩而言,既是一切衆生的自性戒,也是難戒。何謂難戒?1.若人具足大財大勢力能舍出家受菩薩戒者。2.若遭急難乃至失命,于所受戒,不令缺減。3.于一切修行、正受、憶念、心住不亂,乃至壽盡,于微細戒,終不缺減(注四)。這叁點是說明了富貴學出家菩薩難、急難不失戒難、終身不犯戒難。此處特別標示出家難,已隱含菩薩出家遠勝于在家之意。
然此叁聚淨戒,要求受持的尺度及範圍既高且廣。但也可以能高則高,能廣則廣,相反地,若不能高廣,退而求其次,乃至次之又次,也會受到鼓勵。例如《地持經》卷五有雲:
「若菩薩住律儀戒,于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廟,若法、若經卷、若菩薩修多羅藏、若菩薩摩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薩衆,若不少多供養,乃至一禮,乃至不以一偈贊歎叁寶功德,乃至不能一念淨心者,是名爲犯、衆多犯。」(注五)
這是鼓勵受了菩薩戒的人,應當盡力而爲地禮敬、供養、贊歎叁寶,若多若少,乃至一日一夜中僅作一禮,僅起一念淨心,都算是持戒菩薩,若不能遵守最低要求,才算犯了突吉羅罪(犯了微細威儀之罪)。縱然犯了菩薩戒,尚有忏除罪愆的方法(注六):如以增上煩惱犯了波羅夷處法,即失律儀戒,但又可以重受;若無具德智者爲戒師,亦得于佛像前如是自受:
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曲身合掌,作如是言:
「我某甲白十方世界一切諸佛及入大地諸菩薩衆,我今于諸佛菩薩前,受一切菩薩戒: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此諸戒是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遍)、第叁(遍),亦如是說,說已應起(注七)。
可見若有具德的戒師,則請師授,若無具德戒師,也可以自誦叁聚戒相,自誓受戒,而且並未如《梵網經》輕戒第四十一條那樣,規定自誓受戒,必得苦到禮拜叁世千佛,要見到好相,始爲得戒。足征受持叁聚淨戒,既然困難,也很容易。
批注
《大乘戒經の研究》一八五頁。
《瑜伽師地論》卷四○。(《大正藏》叁○.五一四頁中-下)
《菩薩地持經》卷五。(《大正藏》叁○.九一二頁中-下)《地持經》卷五。(《大正藏》叁○.九一二頁中-下)《大正藏》叁○.九一七頁中。《大正藏》叁○.九一叁頁下。《大正藏》叁○.九一七頁上。《大正藏》叁○.九一七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