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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群疑▪P16

  ..續本文上一頁覺的法身佛,是以凡夫知見,所見化身佛的知能,而稱爲正遍知覺。

  □廣結善緣怎麼講?

  “緣”是關系的意思。建立關系稱爲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的關系稱爲有緣,自利利他的關系稱爲善緣,不涉私欲的關系稱爲淨緣;造成衆多的善緣與淨緣,稱爲廣結善緣。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學佛之後,到處跑道場,見人就結緣,變成了疲于奔命、忙于應酬,毫無原則的護法、說法、弘法。如此出錢、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也沒有固定的依止,從表面看,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但事實上他們對人、對己、對道場,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

  這種結善緣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飯布施一個人,可以勉強吃飽,用一石米布施一個人,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飯布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飯布施一個人,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鬥米來布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固然是廣結了善緣,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所以,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且量力而爲的。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虞匮乏,那就應該無限製、無分別地平等布施,無遠弗屆,無微不至;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則應該集中起來,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親近、關系較深的人,即家人、親人、師長、友人等爲優先;否則,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若從叁寶的立場來說,廣結善緣是指無差別的平等布施。也就是用佛法教化衆生,有教無類,不論程度的高下、財富的有無、權勢的大小、地位的尊卑、智慧的深淺,對他們都是有求必應。因此,叁寶接受一切供養,絕不挑剔;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論財物品類,都是以慈悲心、歡喜心來接收。此在釋迦世尊的時代,出家弟子便是如此,他們每日托缽乞食,挨家挨戶,貧富不拘,也

  不拘食物的的種類、質量,有什麼就接受什麼,有多少就接受多少,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這就是以平等心廣結善緣,又稱爲“一缽千家飯,廣度有緣人。”布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接受布施也是結善緣。

  由于一般人的財力、物力、體力、智力和時間都很有限,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不但效果不彰,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有的情形是,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個人的健康,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遭人猜疑,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世尊曾于《遺教經》中告誡弟子:比丘乞化人間,應如蜜蜂從花間采蜜,不得損傷到花朵的顔色與香味。因此,居士們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則叁寶雖無意傷你,你卻可能因叁寶而受到傷害,求升反墮,豈不愚疑!所以,護持叁寶應該有中心、有重點、有原則。應救濟貧病,但也該有輕重、緩急之分,遠近、親疏之別,不能不切實際,一味地講求平等布施。

  其實,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布施,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例如:成就一人成佛,佛能廣度衆生,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衆生結了善緣。所以《四十二章經》中說:“飯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飯持五戒者萬人,不如飯一須陀(初果聖人)。”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功德當然更大,以此類推。供養、布施、護持叁寶,可分爲兩個重點:

  1、對于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物及其事業的護持,就是廣結善緣。

  2、對于你所尊敬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縱然是默默無聞,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這也是廣結善緣。

  由此二點可知:對于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贊助護持,未必就是錦上添花;對于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供養、布施,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爲。

  □“結緣”和“了緣”的意義何在?

  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因此,盡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衆生廣結善緣,是應該的。不過,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布施。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增進彼此的幸福;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成爲人間淨土。

  至于“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于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産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爲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爲夫婦,互相償還,于是成爲所謂的“了緣”。流行于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叁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叁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叁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民間信仰的鸾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爲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系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叁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舍離,豈只是叁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系。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爲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系稱爲了緣,既爲世法所不容,更爲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于産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爲非分的男女關系,都會爲對方、爲第叁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爲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系,都應視爲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爲凡是男女關系都是造惡業,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爲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衆生的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衆生繼續不斷地成爲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做爲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要把男女關系視爲惡因緣壞果報,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神道設教也是佛教嗎?

  不!不是的。但是,很多人由于神佛不分,把民間信仰視爲佛教信仰的同類,而且佛教信仰中,也摻雜了民間信仰的現象,以致佛教被誤爲是神道設教的亞流。

  考察“神道設教”的原意有兩種:一是《易經》所說的,君主順應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如孟子所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在位的君主稱爲天子,順應天命而治理國家,都是神道設教之意。二是利用鬼神以統治並教育人民,這是《後漢書》所說:“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前者的神道,即是代表自然法則的運行;後者的神道,是以特定的鬼神信仰,給予人類的啓示和指導。前者尚是理性的,後者即屬于盲從的迷信了。

  中國的宗教,始終是在理性和迷信的交雜之中,繼續發展下來,所以從未産生過像基督教那樣的一神信仰,也沒有出現過理性主義的宗教,如印度傳來的佛教之被全面接受。雖然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中國的民間,乃至于士大夫階級和許多的君主,還會或多或少地接受鬼神信仰。所以,本文所謂的“神道設教”,是指鬼神以神仙佛祖等名目,通過鸾壇的迎鬼降神、靈媒的鬼神附體所謂仙佛借竅等現象,而形成的民間信仰。但它的信從者,不一定僅是一般的庶民。

  神道設教,常被稱爲淫祠的原因,是它能夠泛濫成災、惑亂人心,這種現象可能是真有鬼神的降靈,也可能僅是出于靈媒、乩童等巫師、術士的操縱。即使真有鬼神降靈,也會由于各類鬼神的福德、智慧的大小不同,善惡不定,而使同一個鸾壇或同一位靈媒,在不同的時候,接收到不同鬼神的降靈,而得到不同的指示。他們沒有統一的、穩定的所謂常經、常理、常法,所以,不能做爲知識理論的標准和社會道德的依據。如果是出于靈媒、術士的操縱,那情況更爲嚴重。他們能夠翻雲覆雨、顛倒黑白,也能夠救世濟人、益物利生,信從者越多,他們的“靈力”越強。若爲野心家所用,即成爲亂世的禍種;清平之世,若爲治世者所用,也可成爲造福人群的力量。因此,自古以來對于神道設教的認識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所以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如小人,既不可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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