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除盡汙水,清潔浴室。”比丘說:“會傷蟲!”佛說:“不爲傷蟲,是爲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釋然。這個例子是說爲了維護人類生活環境的衛生,予以清理打掃,目的不爲殺傷蟲類,因此,不算殺死。當然,不得用藥物噴射殺蟲,只能以打掃、清理、消毒的方式來防治或退治蟲蟻的進入和繁殖。如果環境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和消毒完善的狀態,縱然有蟲蟻,也不會太多。
如果在耕種時,難免會傷及蟲蟻,但爲了我們自身的活命,不用說耕種,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勞務,也會無意殺死蟲蟻。所以,只有經常多念阿彌陀佛,願愚癡而無知的衆生,于死亡之後,轉生善道或超生淨土,不算犯殺生戒。當然,能夠小心防止,減少殺傷蟲蟻的機會,是慈悲的表現。如果明知殺生而心無悔意,便是沒有慈悲心。
至于毒蛇、猛獸,以及毒蟲之類,是他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他們傷人,不出于預謀,雖有惡行,沒有惡心,所以,並不算造殺業,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以今天人類的社會而言,不僅可以防治受其傷害,也可以劃出特定的空間範圍,令其生存,或做到限製他們的繁殖,不令其成爲人類的災害。此所謂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殲滅法,不僅培養了人類的仁慈心,也對大自然的生態盡了維護的責任。
一般初學佛的人,對衆生的定義不明,而且現在更有人說,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說不殺生,應該既不殺動物,也不殺植物。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植物是無情衆生,動物是有情衆生。所謂衆生,可分作叁級,高級的爲人類,具有叁個條件:一、有活的細胞;二、有神經的反應;叁、有思想及記憶。低級的爲植物,只有活的細胞,沒有神經和記憶,雖有生死的反應,沒有苦樂的感覺,更沒有思想及記憶,所以叫做無情。中級的是動物,只有少數如狗、猴子、馬、象等高等動物有若幹的記憶力,但沒有思想力。至于下等動物除了神經的本能反應,沒有記憶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就會怕死。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植物則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于植物。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級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爲庇護,爲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壞其居處,並非爲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
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學上看,它是介于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和思想,不屬于有情衆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不是殺生。
關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他們雖也沒有神經,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把比較大的微小衆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這是基于慈悲的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衆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于衆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衆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衆生無不皆然。衆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衆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爲何放生?如何放生?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經,盛行于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于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于衆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于共産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腹;有的雖然逃出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魚類放生,只要一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衆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爲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爲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爲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衆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衆生。”
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爲了捕魚,把上遊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遊決堤引水,于是爲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叁,有贖虌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叁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幹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叁種淨肉;所謂叁種淨肉,是指不見爲己殺、不聞爲己殺、不疑爲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叁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衆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爲尚。而曆代政府爲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爲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遊曆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隨天臺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爲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牻;陳宣帝時,□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禅寺智顗禅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顔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曆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叁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爲〉、〈人不宜食衆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衆于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准。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恺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曆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爲一書,名爲《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製。如今日的臺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有人基于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衆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協調,也是爲了挽救稀珍動物瀕于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製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製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間的。
因此,我們到那兒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鈎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些,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于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竈。而且,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它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于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于大海,買海魚放于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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