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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一個居士 六、居士應具備的條件

  怎樣做一個居士

  

  

    六、居士應具備的條件

  

  上面是講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從一般的居士中産生的,也是要從一般居士的立足點上做起的。

  

  那麼,一般的居士,應具備一些什麼條件呢?

  

  在《雜阿含經》卷叁叁第九二七經等的規定,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爲五法具足,那就是:

  

  (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緊,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問題,都是不必談的。對佛教,首先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們離苦得樂,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說的。佛法是由僧衆結集(編輯)、傳流、住持、弘揚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來,便是信仰「佛、法、僧」,稱之爲叁寶。信仰的入門,便是皈依叁寶,皈依叁寶,是將整個的身心,無條件地汩沒在叁寶的光輝與恩德之中,皈依叁寶之後,便能從叁寶的啓導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

  

  (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殺生(不殺動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盜、不邪淫(不與夫婦之外的異性交媾)、不妄語、不飲酒。五戒本是叁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叁寶與受持五戒,本不該看作兩個階段的兩層意義,如果皈依了叁寶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學校登記注冊,而不真去上課求學,那只是種善根而得不到現實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業,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連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豈能解脫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爲現實環境之所不許,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陰曆的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叁,及月底最後兩日),受持以一日一夜爲期限的八關戒齋,所謂八關戒齋,是指:

  

  1.不殺生。

  

  2.不偷盜。

  

  3.不淫(一日一夜不可與異性交媾)。

  

  4.不妄語。

  

  5.不飲酒。

  

  6.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

  

  7.不坐臥高廣大床。

  

  8.不非時食(俗稱持午,過日中之後,只許飲水,不得進食—這一條戒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律製生活》一書中的〈佛教的飲食規製〉)

  

  有關八關戒齋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第四篇〈了生脫死的門徑〉。

  

  如果修菩薩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薩戒,這雖不是《阿含經》中的規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確有受持菩薩戒的必要,因爲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義更莊嚴,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惡性極強的防腐劑。

  

  菩薩戒的主要內容,請參閱《戒律學綱要》第七篇〈叁世諸佛的搖籃〉。

  

  (叁)施具足

  

  施的內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師長、叁寶;以悲憫心布施孤苦、貧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會大衆的福利。

  

  (四)聞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養與經營,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見,並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話,那就必須從聞法入手。

  

  看經也是聞法之一,但是,經義博大精深,親近善知識,「往詣塔寺,專心聽法」的點化講授,仍是必須。這也是居士進寺院的最大目的。

  

  (五)慧具足

  

  這是對于真谛的體會或領悟,也是從聞法的精進實踐而得的一種實證經驗。佛陀時代,每對俗人說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聞法而見谛,證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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