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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與解脫《維摩诘經》釋論 第二章 序分

  第二章 序 分

  

  一、序:

  序,有發起緣由之意。每部經的講解,通常都分作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叁分。相當于文章的開頭,中間和結尾;又相當于劇本的序幕、情節發展,進入高潮和尾聲;這些大致相同相近的文體結構有利于敘述說理,依次交待進展,從而達到傳達思想的目的。明代藉益大師在其《彌陀要解》中,以序分比喻人的頭部,因爲序分是一經的緣起,即起首,如人頭一般;正宗分譬如人的身體,因正宗分容量大,言繁意豐,經的中心意義,全部義理大都囊括在正宗分裏,如人的身體一般五髒俱全,經絡交彙;把流通分比做人的雙腳,因佛陀曾囑咐弟子把這部經流通于後世。如何使之受持不絕,把其比做人運奔的雙腳是再適宜不過的了。

  對經典這種分判的曆史,是東晉時道安法師發明的,東晉以前是沒有人分爲叁分講經的。在當時佩服和反對用這叁分法講經的爭論激烈,後來有人把印度的佛地經論翻譯過來,其中也有闡明叁分法的意義,人們才驚歎道安法師的才智過人,有“彌天高判,今古同遵”的盛譽。又因對聯中有“四海習鑿齒、彌天釋道安”的妙對,所以“彌天”又成其綽號了。

  二、通序和別序:

  通序又叫證信序,其核心意義是證明此經是佛說的,令人生起信仰。又因其通于一切經,起首皆用“如是我聞”等這種序發的。六種成就構成通序,也就是說任何一部經的通序皆是由六種成就組成。“如是”是信成就;“我聞”是聞成就;“一時”是時成就;“佛”是說法主成就;“在舍衛國”是處成就;“與大比丘衆”是聽衆成就;因以上六種因素使大法會得以圓滿成就,所以簡稱六成就。這種分法見于龍樹《大智度論》。真谛法師把六成就分作七種事來說:如是,是所聞的法,決定可信;我,是能聞的阿難,當時親聞佛法的人;聞,是說明阿難是從佛口中宣說,親耳聽來的;一時,是顯明所說所聞的法,是善合一時之機;佛,是舉出能說的法師,非此不足爲聞;住處,是標明說法的地方;大比丘衆俱等,是顯明大衆同聞,不是單獨阿難聽到。憶持方便起見,世親在《般若燈論》中有一首偈說明六成就:“前叁明弟子,後叁證師說;一切修多羅,其義皆如是。”

  叁、通序的意趣:

  在《大智度論》裏說,佛將入滅,阿難哭泣不止,尊者阿【】樓陀見此就提醒道,阿難,有件比傷心哭更重要的事,就是佛入滅後,我們以後的修行方法,究竟以什麼爲標准?佛入滅後我們依止什麼爲師呢?惡性比丘我們如何與他共住?結集聖典時怎樣使後學知曉這確是佛說的呢?佛依次回答阿難:應以四念處爲修行的基本,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我入滅後你們應以律儀和經法爲師,因爲律爲你們入道的始基,證菩提的根本,經是能生定發慧的,你們若能依經律爲師,如我住世一樣。對惡性比丘依梵法默擯對治他。結集時一切經首須以“如是我聞”等六證信貫于經首,以啓迪證信。本經通序綱要如下:

  本經通序表述和叁分劃定:

  六成就:1、如是……(信成就)  2、我聞……(聞成就) 

   3、一時……(時成就)  4、佛……(主成就) 

   5、舍衛國……(處成就) 6、比丘衆……(衆成就)

  四:叁分法劃定:

  一:序分:從形式上分,佛國品起始至本品中“稽首如空無所依”屬序分內容。從“如是我聞”到“俱來會坐”是證信序,從“彼時佛與無量百千之衆,”到本序未(長頌尾)是發起序。如從全經內容看,序分從起始佛國品互問疾品末是序分,原因在诠解時會標明。

  二:正宗分:從形式上分,“爾時長者子寶積,”至“不動佛品”末是正宗分。從內容上分,從“不思議品”至“不動佛品”是正宗分。

  叁:流通分:“法供養品”“囑累品”是流通分。

  別序的意趣。別序相對于通序提出,太虛大師認爲,“序者由引借事現瑞以爲由,藉睹瑞測意以爲引,稱乃緣起,此經之特別事,故不開余經,故去別序。”一經有一經的講說緣因,各經通序六成就以外更有其不同于其他經的叫別序。本經的別序內容綱要如下:別序 

  1、共獻佛蓋、觀佛國現瑞。(1、同行獻蓋。2、合蓋普現。)

  2、睹佛國瑞、欣歎佛德。(1、述欣歎狀。2、紀欣歎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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