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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摩大乘經·攝大乘品》 ——佛果之涅槃、菩提要義

  《阿毗達摩大乘經·攝大乘品》 ——佛果之涅槃、菩提要義

  佛果涅槃要義

  一頌:“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

  “諸凡夫覆真”者,此言凡夫心中有無始無明,于境無知故,起增益損減二執,謂實我法執覆蔽其心,能使真如于心不見。故體雖常露,性雖清淨,由無真智,不得證受,而成在纏,故名“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者,即爲二執所覆故,恒時處于顛倒夢想中。由遍計所執分別增上之力,迷真如故,心生起時,能轉變爲似外境,故有似能取所取相顯現,故名“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者,簡別資糧、加行賢位菩薩,雖亦觀空,而依意言變相,故非現觀實證。初地以往,乃至十地,聖位菩薩真智緣如不變而緣,現觀、現證真如實性,斷除無明,破我法執,故名“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者,聖位菩薩曆多劫修行,終使真如出纏彰顯。真如爲迷悟依故,諸緣生法爲染淨依故,親見真如破迷開悟,由此同時轉世間染汙而爲出世清淨,恒能自他俱利,故名“一向顯真實”。

  二頌:“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隨欲自在行。”

  “應知顯不顯”者,諸菩薩破我法執,實證真如實性,真如而得出纏彰顯;諸凡夫起我法執,不證真如實性,真如而得在纏不顯。應知顯、不顯,此爲世、出世間之樞紐。“真義非真義”者,即後句之“轉依”、依證此真實義之真如而得,反之,世間則依此非真實義之迷謬而成。得真義故,非真義永不現行。應知真義、非真義,此一得(得真義)、一失(失真義)爲世出世間所依。“轉依即解脫”者,轉依非真義之謬執,而爲依真義之真智,即舍去不正確的認識——邪知、邪見,獲得正確的認識——正知、正見,轉依識、爲依智,即得解脫。真智所行之境,不見一法故,即得于諸相縛而得解脫;即此轉依與解脫相應故,而得于諸粗重縛而得解脫,轉依即解脫。“隨欲自在行”者,佛得此解脫不同聲聞。聲聞入滅,身、智俱無,永無利生之用。佛所得解脫,隨其所欲,自在而行。究竟證得大涅槃故,隨心所欲,無不自在合理,隨欲自在行。

  叁頌:“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

  “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者,生與死(無常)唯屬現象,但它不同于心、心所、色叁法聚集假,它不從種子生,只是緣生法變化流遷的一種狀態,在百法中列爲不相應行法,屬分位假的假法。而有情不明此理,于生死計執爲實有,此所執之生死法的自性是空,空即無自性,由無自性故,無(實)生死可得。即于如幻不實之生死上,見無實生死可得,所執之生死空故,生死的實相即是自性涅槃,故說爲平等;能見于此,便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者。那時,由此見二法平等無差別故,便由般若不見生死可得,當下就證涅槃。是真智所行之境,不見一法可得,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無所住故,即是無住大涅槃。此頌中“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之涅槃特指自性涅槃。證“生死即涅槃”之自性涅槃,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才得無住大涅槃。

  四頌:“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

  “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者,這樣一來,了知生死之自性本來是空,無生死可得故,即是自性涅槃,故在世間上非有真實之生死可舍。雖不見有生死可舍,而在出世間上已證了自性涅槃,舍了生死之相縛;更圓滿成就了無住大涅槃,舍了生死之粗重縛,故亦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者,同前者之生死非舍非不舍一樣,出世無住大涅槃亦如夢幻中事,如夢幻故,非有“實法”之涅槃可得。雖不見有涅槃可得,而已得此“無所得”故,已離諸世間雜染故,謂于涅槃亦非不得。此頌中“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之涅槃主要指無住大涅槃,亦攝自性涅槃。

  以上四頌主要顯大乘佛果涅槃義。佛果所得之涅槃,是圓滿的寂滅一切煩惱,即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名爲無住大涅槃。因爲佛陀徹底破除了法執,既不見有生死,亦不見有涅槃,徹底無挂無礙,得大解脫。此與小乘果位完全不同。小乘果位但破人我執,未破法我執,見性昧相,只證有余依、無余依二涅槃,由不得無住大涅槃故,沒有恒能自他俱得利樂之大自在。故學佛者須發大乘行願,唯求無上菩提,不樂小果,才能遠離作意散亂,以除小乘般涅槃障。

  

  妙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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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

  。佛果菩提要義

  總頌:“相證得自在,依止及攝持,差別德甚深,念業明諸佛。

  “相、證得、自在、依止、攝持、差別、德、甚深、念、業、明諸佛”,此頌有十一類殊勝,總顯佛果菩提。

  一、相殊勝

  略有五種:1、轉依爲相者,指轉舍雜染分依他,轉得清淨分依他。2、白法所成爲相者,由修無漏六波羅蜜多所成,白法所攝十種自在。3、無二爲相者,謂不住“有、無”兩邊,名“有、無”無二;無煩惱業之所爲,有般若妙智之所爲,名“有爲、無爲”無二;諸佛所有有爲無爲功德非異,各各有情別別現正等覺非一,名“異性、一性”無二。4、常住爲相者,謂真如清淨相,本願所引,無有終極,所應作事無有竟期,故說常住。5、不可思議爲相者,真如法性是內所證;佛果殊勝非世喻可喻;亦非尋思所行之處,總說不可思議。

  二、證得殊勝

  謂緣總相大乘法境根本智、後得智,由集總相、無相、無功用相、熾盛相、無喜足相之五相善修,于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喻定斷微細障,此定無間,故得轉依。

  叁、自在殊勝

  略有五種:1、由轉色蘊得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自在;2、轉受蘊依,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3、轉想蘊依,得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4、由轉行蘊依,得現化、變異、引攝大衆、引攝白法自在;5、由轉識蘊依,得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四智自在。

  四、依止殊勝

  略有叁處:1、種種佛住依止者,即是佛安住聖住、天住及與梵住的叁念住,佛之法身爲叁念住所依。2、種種受用身依止者,爲成熟諸菩薩故,佛之法身與受用身爲所依止。3、由種種變化身依止者,爲成熟勝解行地諸菩薩衆及聲聞等故,佛之法身與變化身爲所依止。

  五、攝持殊勝

  略有六種:1、由清淨者,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2、由異熟者,謂轉有漏色根之異熟,得無漏報身;3、由安住者,謂轉欲、色、無色諸行,得無量智住;4、由自在者,謂轉種種攝受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5、由言說者,謂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辯說智自在;6、由拔濟者,謂轉凡夫爲己拔濟一切災橫過失,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智。

  六、差別殊勝

  諸佛法身,依止意樂及業無有差別,無量依身現正等覺是有差別;如說佛之法身,受用身亦爾。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差別,無量依止差別而轉;應知變化身如受用身說。以上所說,法報化叁身,諸佛之間,雖有相同之處,但亦有不同之特點。因爲,諸佛各有八識和合所成之心,而所遇因緣亦名有別,故一定皆各有差別。不然,一成佛時一切皆成,便無衆生;一爲衆生,一切皆爲衆生即無有佛。如是則五種性不能成立,染淨二法之世出世間無有差別,墮無窮過。

  七、功德殊勝

  此有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诤、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叁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叁不護、叁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以上功德,總共二十法。

  八、甚深殊勝

  此有十二法:1、謂生住業住甚深;2、安立數業甚深;3、現等覺甚深;4、離欲甚深;5、斷蘊甚深;6、成熟甚深;7、顯現甚深;8、現等正覺涅槃甚深;9、住甚深;10、自體甚深;11、斷煩惱甚深;12、不可思議甚深。

  九、念殊勝

  當知念佛法身有七種念:1、念諸佛于一切法得自在轉;2、念諸佛法身常住不壞;3、念佛法身最勝無罪;4、念如來行持無有功用;5、念一切如來受大富樂;6、念諸如來恒離染汙;7、念諸如來能成大事。此七念佛法門極爲正確。因此是念一切佛,不是專念一佛。同時念佛偉大殊勝,目的是向他學習,福慧雙修,自身成佛,而不是求佛加被,專靠他力,不靠自力。

  十、業殊勝

  一切諸佛能作五業:1、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爲業;2、救濟惡趣爲業;3、救濟非方便爲業;4、救濟薩迦耶爲業;5、救濟乘爲業。

  十一、說明諸佛所含深義

  1、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爲了勸不定種性舍小轉大,故說一乘。此有八因說法是一乘,詳見《攝大乘論》。2、一界中無二,故是一佛;但諸佛因緣各殊,故有多佛。3、諸佛徹底解脫,故畢竟般涅槃;但又常大悲度生,故畢竟不般涅槃。4、受用身非自性身,其因有六:①色身可見,②無量佛衆會差別可見,③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④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⑤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衆會間雜可見,⑥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5、變化身非自性身,其理有八,詳見《攝大乘論》。6、佛受用身及變化身雖是無常,而不斷示現,故與法身同是常住。7、世尊化身非究竟性,其因有六,詳見《攝大乘論》。8、諸佛法身無別無量,只須生般若智慧,知其常存,自然證得,不須別作功用,苦苦追求。

  以上涅槃四頌及菩提十一門,總诠佛果要義,根據《攝大乘論》(釋《阿毗達摩大乘經·攝大乘品》)所講彼果斷、智二分擇出,如是略釋如來涅槃、菩提之佛果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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