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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佛學的本質

  關于佛學的本質

  唐仲容

  編者按:四川巴中唐仲容居士十六歲即雙目失明,由于精進勇猛,以耳代目,讀了很多書,並有獨特的認識。此文是他在農曆年節口授其弟寫成的,思想新穎,可供研究佛學同人的參考。

  經論裏常常有這樣一句話:“心佛衆生,叁無差別。”這就是把人們在認識事物時存在的基本矛盾提出來。因爲一個人在正當認識事物時,都內在地存在兩種傾向:一是只用名想概念去分別事物,不能心境融合無間,打破能所對立,達到現觀實證,而流爲抽象的認識;一是心境融合無間,打破能所對立,以達到現觀實證的具體認識。這兩種傾向,前者謂之迷,後者謂之悟,是認識內部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佛就是悟者,衆生就是迷人,心,就是認識。由迷悟這兩個對立面構成一個認識的統一體,就叫做心佛衆生叁無差別。人們在認識上所存在著的基本矛盾的兩面,即前兩種傾向,經常一面相互貫通,又一面相互排斥;一面相互滲透,又一面相互鬥爭。就是在正當認識事物時,若向前一種傾向發展,則向後一種傾向發展的可能性就漸漸消失;如向後一種傾向發展,則向前一種傾向發展的可能性也就漸漸消失。古德說:“一念迷,則佛是衆生;一念悟,則衆生是佛;”就是說明這兩種傾向的相互鬥爭和相互轉化。人們的認識基本上雖有這兩種傾向,但他們的力量不是平衡的。事實上往往要向前一種傾向發展,而這個矛盾的迷的一面要居于主導的地位,悟的一面要居于附屬的地位;所以,論部有“未轉依位智依于識”之說。如果要在認識事物時,不向前一種傾向發展面向後一種傾向發展,那一定要經過相當時期的鬥爭,就是破妄顯真的鬥爭,佛學就是進行這個鬥爭的有力武器,是幫助人在認識上由前一種傾向發展轉向後一種傾向發展的有利條件,人們運用這種鬥爭的武器,漸漸促進認識上基本矛盾的居于附屬地位的悟的一面的可能性漸漸發展,同時居于主導地位的迷的一面的勢力即漸漸減退,這時候人們的認識能力就起了量變。這樣繼續發展下去,悟的一面的勢力發展到了頂點,迷的一面的勢力完全減退,這時候認識能力就要來一個突變,舊的基本矛盾解體而引起新的質的出現。這時候原來居于主導地位的東西降下去,而原來居于附屬地位的東西站起來,就是悟的一面推翻了迷的一面的主導地位面站起來了。這就是論部說的“已轉依位識依于智”,認識能力在這時候就徹底被改造了,佛學上把它叫做轉識成智。

  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前面所說用名想概念分別事物,就流爲抽象的認識也就是迷。果真是那樣,那末唯物辨證法認爲概念是又抽象又具體的東西。我人舉行一切的判斷與推理都是依據概念。毛主席說:“概念能夠抓住本質”,列甯說:“物質抽象,自然規律的抽象,價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話,一切科學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確更完全的反映著自然。”一切科學性的主張言論,又怎麼通得過呢?對這個問題依據佛學的見解,應當分做叁方面來解答。

  一、名想概念是有共積極作用的,佛學並不主張廢除名想概念,相反的還要正確假用名想概念來分析事理,建立法相,教育大衆。所以學佛學的人,必需于內學多想多聞,對于運用名想概念的世間學術都要精勤學習。而成佛之後,又必需以種種方便善巧,轉大*輪。所以維摩經雲:“不離文字語言而說解脫。”因此,佛學的理論,並不與前面所引唯物辯證法的主張和毛主席、列甯的話相背。

  二、佛學認爲用名想概念分別事物,就會引生許多主觀成見,增加妄執這也是不容忍的。因爲客觀事物,它是從自身內在的矛盾爲根據加上外力的作爲條件而生起的,在佛學上就稱爲因緣生法。因緣所生的東西是純客觀性的,自體上沒有任何名號,也不需任何名號加于其身,假如對它取一名或去一名,于它本身是無所損益的。同時因緣所生的東西,雖然有本質、有現象、有作用和因果關系等,但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是變動的,而不是固定的,所以辯證唯物論認爲在長期發展中每一階段的事物只有相對的真實性,這在佛學就叫做緣生如幻,或緣起性空,然而人們爲了便于分別事物,遍于一切事物之上,安立種種名言,山名爲山,水名爲水,人名爲人,牛馬名爲牛馬,機器名爲機器,廣而言之,乃至一切事物,各有專名,行之既久,約定俗成,便不能隨意改變,反而需要對這些名言多多學習,把它儲蓄起來,成爲各種常識,或專門知識,一與外物接觸,便拿所儲蓄的名言去認識,見山而識知爲山,見水而識知爲水,見到機器就認爲這是機器。這樣認識事物時,必不可避免地不自覺地要起以下幾種成見:一、肯定這名實是這物,這物實是這名,名物是一個東西。二、既肯定名物是一,當然就認定名物之間沒有矛盾。叁、既肯定名物之間沒有矛盾,必肯定此名是此物,非是余物,此物是此名,非是余名,絕不能同時是此物又不是此物,是此名又不是此名。四、既肯定此名實是此物,心情上必然要固執這個東西是絕對真實的、固定不變的。由于前叁種成見,便迷了客觀事物本來離名絕慮的真性;由于第四種成見,便迷了客觀事物本來如幻的實相。這些成見,除了已得佛學上所說現觀實證的人以外,其余的人,在心境相對當前一念之下都是有的。這在佛學即稱爲法執。法執之外,還有我執。依著心理和生理的總和,對著客觀事物有感受和創作的作用,便覺這中間有一真常的作者和受者;同時又看到個人在社會中,有一獨立自存的個體,因此便覺個人與社會各成員是各自獨立的,是有彼此的嚴格的界限的。這樣一來,既不明各人真相,也不明社會實質而帶上了濃厚的個人主義和主觀主義的成見,佛學上認爲這些都是我執。我執和法執,都是由名想概念分別事物所引起的,所以佛學把這些統統叫做迷。

  叁、佛學認爲名想概念,有其積極作用而不可廢,但用它分別事物又會引起偏執,這種矛盾如何解決?佛陀告訴我們有這樣一句話:“悲智等運”,就是解決這個矛盾的具體方法。悲,是爲群衆服務的最高熱情,它表現爲慈、悲、喜、舍的四無量心和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的四攝。四無量心,即當于通常所說的大公無私意義;四攝,當于全心全意爲人們服務的作風,把這些總和起來,就可能表現爲革命的具體實踐。有了這種實踐,便能使個人與群衆密切結合,打破人我對立而破除我執。同時在這具體的實踐中,要經常分析問題、處理工作、研究學問,當然就不能不正確地使用名想概念。正確使用名想概念是有的放矢,不會引起妄執。智,是智慧,即被改造後的精明無比的認識能力。智有兩種:一是根本無分別智;一是後得世間智。把一切名想概念掃除淨盡,無一毫成見和妄執,使認識能力直透事物內部,徹底做到心境融合無間,打破能所對立的現量實證,就是根本智。既于事物的本質現觀實證,便可正確地運用名想概念,把實證的東西,加以觀察分析,或向他人傳達,這是後得智的事。根本智和後得智是認識能力有了高度發展的兩種認識階段。根本智是低級階段的認識,它的特征是不用名想概念而能于一切事物現觀實證,因它能引起後得智,所以名爲根本。後得智是高級階段的認識,它一面能證根本智所證的境界,一面又能具有一般的正確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因爲它是在有了根本智以後才生起的,所以名爲後得。根本和後得,都是澄清了錯誤的分別,掌握了真理,它的作用主要表現于實證,重在忘言絕慮以破法執,以進而建立正確的名言。

  這樣大悲表現爲實踐,大智表現爲實證,悲智等運,正是實踐與實證相融合。實踐主要是爲人服務,非用名想概念不可;實證主要是爲己求真,非用名想概念不可。實踐與實證融合起來,就能由用名想概念而用名想概念,雖用而不起執,且更有助于服務;又由用名想概念而用名想概念,雖用卻不落真,且更有助于求真。列甯說:“趨向于客觀的認識運動,常常只能辨證地進行著,脫離然後更正確地落入,退後以便跳躍得更好些。”恰與這個道理相和。這樣便把前面所提如何使用名想概念的問題,具體地解決了。

  其次,佛學關于人們的認識活動,主張可能做到一切必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客觀。佛學同普通科學一樣,主張摒除一切主觀成見,追究客觀的真實。它說心識的生起,必有境界依,所緣境;心識緣境,必需做到實證現觀;有即說有,不起損減執,無即說無,不起增益執。

  二、現實。客觀事物的發展,過去已滅,未來未生,唯有現階段是最具體而真實的。所以,佛學特別注重客觀的現實性,雖也許可分別過去未來,但必以現實爲中心,依于現實事物的因果關系而分別被否定和待轉化的東西。論說:“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會因,對說現果;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而且無分別智緣境,離名絕慮,不思前,不想後,唯于客觀事物證現前識,這正是但緣現實。

  叁、直接。普通的科學雖重客觀講現實,但只能依于名想概念去分別事物的現象和本質,嚴格說來,只有間接和抽象的認識。佛學則對于客觀的現實事物,必須先泯除一切名想概念,使認識能力直達客體、親證本質以後,再用名想概念將其所真知的東西,加以分析表達。這就是直接的具體的認識。

  四、靈活。客觀事物是不斷地運動發展著的,認識是客觀事物的反映,當然不能不隨其運動發展而時時推移;但如有主觀成見,人們的認識不是停頓在事物後面便是跑到事物的前頭,這都是執著,能使精神不活潑不自由。所以,佛學主張打破執著,使認識能力都是活潑的靈動的。佛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就是著重靈活的意思。

  五、深入。我們認識事物,不能停頓在它的表面現象上,必須深入內部才能抓住本質。經成論上常常有“窮法源底”這句話,就是認識事物要深入的意思。

  六、正確。認識事物要铢兩分明,恰到好處,無偏無差,才算正確。論說:“遠離二邊妙契中道。”這就是要認識得正確的意思。有了徹底正確的認識,就叫做正覺而稱之爲佛。

  七、全面。每一事物都有它表面的現象和內部的本質,以及本質和各個現象間的聯系等;而事物與事物之間又是密切聯系著的;並由這種聯系而構成宇宙的整體。所以,我們的認識對于每一事物不能只注意某一部分而忽略其全體;對于整個宇宙不能只注意某一事物,不能忽略與這一事物有密切關連的東西。經論上說的窮法透際以及要實證諸法如所有性的真實性和盡所有性的一切性,都是要認識全面的意思。

  總結以上所述,可知佛學研究的對象是認識的矛盾現象;它所解決的問題是認識運動中的具體矛盾;它的作用,是有力地徹底地改造人們的認識能力;它的精神是實事求是;它的實質絕不同于觀念論的。至于如何斷除法執和我執以妙契中道,那又是一個問題,暫且不談。

  

  

《關于佛學的本質》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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