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但未必障礙人成爲好的修行者。
有的中青年學佛後,對家中小孩關心甚少,個別人甚至到寺廟去閉關、靜修,小孩則托付給親友照顧,時間往往長達數月或更久。最糟糕的是,還好一些有孩子的中青年女居士也這樣做。不知她們在修什麼?放棄家庭責任“去修行”,這種行爲不僅不是修行,可說是極其不負家庭責任的行爲。
在現實生活中,還常發現一些佛教居士,對應盡的家庭責任未盡到,而對宗教的又投入太多,以至影響家庭生計。如有的居士入佛門後,熱心各種布施及公益慈善,樂于捐款,熱心助人。但對家庭則照顧太少;並且,在布施中執著事相、功德,有好大喜功之傾向,其布施不量力而行,而過多的捐款,往往招來家庭責難與非議。這些都是過分執著的結果。
作爲一個學佛居士,經常布施是很好的,有助于克服我們無始以來悭貪的習氣,從而改變我們的心性;但是,布施的功德大小與發心有關,與金錢、財物的多寡則非正比關系。切不可在布施多少上相互攀比,量力而行就好,不要因布施影響家庭生計,甚至釀成家庭矛盾。
2、社會責任誤區
就我所知,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系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爲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當然,這是由于他們的慕道心切,他們一心向往解脫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們的社會關系,漸漸地脫節了,接不上了。但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對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對于社會公益,仍當要熱。切不可演變成“心中無熱力,臉上無喜色”之人。
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于社會的大衆,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爲發菩提心,信佛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
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既然不盡職守,仍然享受職守上的待遇或權利,便是一種債務,便是一種罪過,便是一種因果!那絕不是一個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義務,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愛戴。
佛教徒應盡到的社會責任,主要是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造福大衆。
學佛青年中,一部人學得不錯,學佛、工作和家庭,皆能融洽處理好;另有一部人則學出了毛病。上學的不好好學習,工作的不好好工作。還有個別人,爲學佛而辭了工作,丟了飯碗,弄得像個乞丐。由于言行處處與衆不同,使人覺得特別,因而被社會大衆瞧不起,與群衆遠離。
他們的過失在于“定位”失誤——在家好修出家法!結果卻變成“欲速而不達”。
其實,在家青年學佛的重心,在“了生”的根本上,通過學修,真實發菩提心,獲得正確生活的知識,掌握好工作的技能。青年學佛應特別注意處理好工作、感情、婚姻家庭等問題,不宜將過多的精力和時間都投入到學佛上,言行亦宜社會化、大衆化。
首先,要樹立遠大理想,發菩提心。古人雲:“千裏之行,始于足下。”樹立遠大理想,立定明確的志向,是青年做好人的第一步。
其次,努力學習,掌握過好生活的本領才幹。青年應努力學習,掌握爲社會服務的知識技術、本領才幹,以從事正當的職業。自己尚無法生存,豈能談得上學佛修道?
第叁,在家佛徒應努力學習、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爲社會創造獻物質、精神財富。現在有些學佛的人,只知爲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打算,不顧家庭社會,工作的也不認真上班。
有一位學佛女居士,其所在單位福利好,工作輕松,報酬高,是普通人期望進入的行業;她未學佛前,倒是與群衆打成一片,吃火鍋,打麻將賭錢等,樣樣參加,處處不缺。學佛後,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過去的娛樂活動一概不參加了,轉而非常執著而認真地念佛、誦經。甚至定下每天誦念六部《無量壽經》的任務,而每誦一部需要一個多小時,如要完成任務,需每天誦經八個小時以上。于是,她上班就把經書放在辦公桌抽屜裏,埋頭誦讀,經常一誦就是一兩小時。曾有居士勸她別在上班時間誦經,以免影響工作,但她完全聽不進去,回答說:反正沒事幹,別人都在聊天,我這樣做不是很有意義嗎?
結果,單位同事都覺得她行爲怪異,但由于她個性強,無人願給她指出;過了一段時間,領導終于出面幹預,並找她丈夫談話,丈夫大爲氣惱,回家斥責:“你搞什麼名堂?我的臉都被你丟盡了!”從此,她再也不敢上班誦經了。
一個佛弟子,如果連社會上一般好人能盡的社會責任都盡不到,其結果不僅是自己生活過不好,受到家人、社會的指責,更會連累佛教,使社會人士誤解佛教,認爲是佛教把人教壞了,這豈不是以身謗法,罪過不淺?!
這種人待人處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會上較好的人,並且大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慮別人的觀點及利益。
他們雖然在學佛修行方面,下功費時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這樣那樣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沒有先做好人,生活過不好,社會責任盡不到。學佛的出發點,本來是爲破除我執、我愛,而以強烈“我執”來學佛,豈能平心靜氣放下一切而入定發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盡責,更是違犯偷盜戒,這樣過一天便增一份餓鬼業因,戒基未立,何來定慧?須知佛是福慧極大之人,要從做好人修起,連人都成不了,談何成佛!
3、佛教徒還應負起以身作則,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責任。
促進精神文明,平衡社會人心,培養英雄賢聖,乃佛教對國家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這一責任要由每個佛教徒來承擔,首先從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盡職盡責,生活得好,奉獻得多,表現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利人助人的赤腸熱心,自然會成爲周圍人衆的榜樣,佛法的光輝,便會從自己身上向外輻射,如日普照,吸引帶動人們向善學佛。
按佛經中的要求,一個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還應時常主動地以“四攝法”攝引、教化周圍的衆生,“隨所住處爲衆說法”,隨衆生的過失和接受能力導以正道,若不如此,是爲失職,“而是菩薩則爲諸佛之所呵責”。
當今社會,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泛濫成災,價值失範,道德淪喪,貪汙腐化、物欲橫流成爲公害,不少人在紙醉金迷中荒蕪了精神田園,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指點迷津,給人們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會建設以深刻啓迪。
佛教徒應自覺肩負這一光榮的文化使命,面向全球,面向未來,開闊視野,以開放的心態、清醒的時代意識,緊扣人類文化重建的根本問題、切要問題,以種種方便努力弘揚佛法,使世人廣泛了知佛法的智慧。這是佛教對人類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第四章 學佛的婚姻誤區 第叁節 消極與積極》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