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第四章 學佛的婚姻誤區 第一節 節欲與禁欲▪P2

  ..續本文上一頁居士出現此類矛盾,不僅不反省調整自己的行爲,反而越走越遠,自己給自己打氣:弄不好就算了!獨身正好修行,大不了就去出家!

  但從實際看,這類居士並出不了家;即使出家,個別的雖已出家,但人際關系依然糟糕。因爲大凡我執重的人,都與佛教的慈悲、無我精神,相去甚遠,她(他)們不僅常給別人帶來問題,也給自己不斷製造精神困境。

  此類居士雖然學佛多年,但其根深蒂固的“我愛”、“我執”,削減甚微,故許多家庭問題,恰恰是她(他)們以“學佛”的名義製造出來的。

  因此,學佛者應注意,如果在中青年階段就要強迫禁欲、斷欲,其後果很可能是嚴重的。所以,每一個在家男女,如果要解決好這個問題,首先要誠心、誠意、理性的面對這個問題,不要執著、壓抑、更不要逃避。

  作爲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家庭生活,有夫妻關系,這是正常的,因此觀念上應該是:我需要家庭,要一個丈夫﹝妻子),那我應該要關懷丈夫﹝妻子)合理的要求,若他需要我,那我應該隨緣;對在家人來說,夫妻性生活不是罪惡,也不算是犯戒。如果連丈夫﹝妻子)的正當需求都不能處理好,那你還能幫助社會大衆嗎?

  在這裏,要特別提醒中青年學佛女性:請注意看顧好自己的家庭,多一份愛護,少一點疏忽;多一點慈悲,少一點執著(自私)。另外,執著心重的居士,切不要“佛法的名義”,來包裝自己的煩惱(往往是無意的習氣的作用),使佛教再受世人譏嫌。不必因“學佛”而顧此失彼。

  學佛者的家庭應是紅塵風浪中的港灣,家庭主婦應是掌舵人,要善于營造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全家大小都愛護它。切不可因學佛而顯得冷冰冰的而無生氣,更不可因學佛的緣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欲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

  壓抑欲望、情感,會導致人體免疫系統的免疫力降低,增加發病率,並有可能導致心理、性格分裂,引發身心疾病。

  性執著是性生活的大敵。去除性執著,也就是說要把一些莫須有的顧慮、煩惱、恐懼、自責等去掉;長期的性壓抑,則可能造成一些生理障礙,可能會招來性功能障礙疾病,徒增了許多焦慮和痛苦。

  還有的居士甚至采用極端方式來禁欲:如某市小金居士,對夫妻生活總是心存忌懼,如他認爲不該發生而發生了性生活,便以燃臂作爲自我懲罰。這種行爲帶有自虐性質,是心靈扭曲的結果,此類行爲皆在禁止之列。

  另外,夫妻之間,不能將性事當作武器或條件。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夫妻二人爭吵,無論是意見不合、作風不同或其它原因,都是正常又難免的情形。怒氣過了,夫妻便和解,然後和好如初。男女都要小心,不應爲生氣之故,實行性懲罰,分房或禁欲。

  人若沒有情欲,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産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合理滿足它、疏導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而非放縱。修行最重要的是正觀緣起及心離染著,對待情欲倘采取壓抑或禁絕方式,將反成心理負擔。如此經常思惟觀察緣起,日久便可能融入心無挂礙的心境

  如果修行者希望禅修入定,有性生活,就不容易做到;但在家人修行,並不是“求入定”,而是要得即定即慧的無我智慧心,頭腦要很清楚,若能自我中心少一點,對人的關懷多一分,就算是修行。

  有智慧,才能讓我們心理平衡、情緒不波動;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大解脫。

  隨緣而不染著,《華嚴經

  普賢行願品》雲:“于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對一般學佛之人,只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

  叁、情欲解放的誤區

  修行偏于苦行、禁欲固然不對,但放縱情欲更不好,還是應該奉行中道原則。

  現代社會是個開放、自由、享樂的個人主義時代,有的人因爲欲望偏重的緣故,便找出種種理由,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不願被傳統、權威、教條限製,不但不重視戒律,還有的甚至號召掙脫一切的束縛,“享受情欲”、“任意自在,守心戒就好”者,蔑視倫理,放縱欲樂。自诩爲:重內心不重外相,要向濟公活佛一樣,遊戲人間!

  這種“不必執著相戒,只要守心戒就好”的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誘惑性;其實,它僅是針對修學有成者而言的,凡夫不應以此作招牌而行私欲。

  對初修者而言,財、色、名、食、睡五欲,肯定是製約人的強有力繩索,古德言:“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學佛人應該奉持佛教宗旨:“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所言所行應當中規中矩,修行次第則應而上,從人天乘的五戒十善下手,不可一下就跳到所謂大乘的無相無拘的階段,以俱足凡夫身,行“聖人”方便教化之事;此皆是以佛法名義,包裝自己的貪、嗔、癡!

  如某市W居士,雖年紀早已到婚齡,也不止一次結交女友,但就是同居而不結婚,理由是:“結婚影響修行,況且,說不定自己以後是要出家的!”幾年過後,他不僅沒有出家,修行依舊散漫;而且女友也離開了他,理由只有一個:“什麼佛教徒,做人太自私了!”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發現也有個別學佛居士,言行與貪欲俱足的凡夫沒有兩樣:麻將賭博,看黃色影片、搞婚外情、同性戀等,一應俱全。

  當然也有不同的之處,那就是用佛法爲自己行爲開脫,說什麼:煩惱即菩提,紅塵中修煉方可成正果;自認爲只要心不迷戀就好,就是“出汙泥而不染的蓮花”,入紅塵而超脫的“真人”,而與凡夫打成一片,則就是在“代佛宣化”,普度衆生。

  這種挂羊肉賣狗頭的做法,甚爲可恥,當立即刹車爲好,不然,必墮叁惡道,後患無窮!

  一些新型宗教,或打著“禅宗”旗號的“修行者”、“靈修大師”們,引經據典,是似而非的講授一些佛法,強調不必執著事相上的戒律,只要心不執著就行了。這些“大師”們,有的本身就是宗教人士,有的爲著作等身之人,甚至有苦行、靈修經驗,並且能夠駕輕就熟地運用現代科技、哲學、心理術語诠釋宗教,其禅修(靈修)經驗,也能幫助初修者解決身心上的一些問題,這和山中寺廟一些不善言辭的僧人相比,俨然菩薩應世。

  但他們與傳統修行者的最大區別,則是對守持戒律的認知根本不同,表面上他們也不反對戒律,但會找出種種理由變通:強調“守心戒就行了!”這種即可修道,又不受拘束的理念,特別受到城市裏的中青年禅修者的歡迎。

  但實踐證明,在大陸及海外,這類新型修行團體的首領們,往往利用靈修的手段,巧妙地攝取權力、金錢和性等,性侵害之事也時有發生;由于迷信“大師”的超能力,加之信徒(特別是女信徒)的崇拜心理,往往使此類醜聞不被曝光。直到有的捅出了亂子,才被追究法律責任。

  靈修(宗教)團體的性侵害案,就像家庭隱私,很難被揭發,即使有受害者說出來,在“家醜不可外揚”思考模式下,往往犧牲受害者權益,更糟的是,在愛心、包容的宗教原則下,信徒常相信加害者已改過自新,而不予處分或追究,而致悲劇一再重演。

  靈修團體往往張起神聖的帷幕,局外人要檢驗是否可能潛藏罪惡,只要看是否與錢、權及性糾結在一起,無論靈修團體是以何種宗教型態出現,只要表現出對錢、權及性的欲望征兆,最好方式就是趕快全身而退,敬而遠之。

  其實,內心倘清淨淳厚,必能表現出行爲的端正莊嚴;外在的合理規範,又有助于內心的清明覺照。如果不依于慈心與戒德而修禅,必然弊多于利,甚至會産生種種炫異惑衆的嚴重後果。

  自我愛所衍生的情欲,如糾纏不清的蠶絲,找不出頭緒,反而越理越亂。佛教出家的“梵行戒”(離欲),理由即在于洞徹“情”與“欲”的雙重系縛及其衍生的苦難,讓修行人學習著以定慧之力,不受製于形體的情欲熱惱,不受製于他者的情枷愛鎖。倘能由勉力學習而漸臻乎至境,從情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或許才是真正的“情欲解放”吧!

  

《第四章 學佛的婚姻誤區 第一節 節欲與禁欲》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