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略講上冊 (第叁十八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叁十八章 明暗還天地
上次講到見性這個問題,引用了《楞嚴經》的經文。有很多同學提出來討論,例如,我們眼睛可看見,瞎子看不看得見?就有一位同學根據《楞嚴經》的說法,認爲瞎子是看不見前面的東西,可是瞎子看見前面黑洞洞的,所以還是看見。另一個同學說,你講錯了,瞎子是看不見前面東西,但是能看見前面黑洞洞,那不叫做看見!那只能夠說能見的功能,“能見”的“能”看見。這是兩位同學很認真也很有趣的辯論。
明暗之辯
我們上次談過,開眼見明,閉眼見暗。明暗是兩個現象,就是開眼看到一切東西,閉著眼睛看不到一切東西,實際上閉著眼睛還是看見了,看見什麼?如果在燈光底下,就看見一片蒙蒙的,不過看不見東西而已,如困在黑暗底下,就是看見前面黑暗的,並沒有看到東西而已。實際上,那個黑暗和蒙蒙也是你所看見的。拿現代的觀念來說,你的眼神經的反應功能還存在。可是假使眼睛瞎掉了,是不是還是這個樣子呢?還是這個樣子,只是程度加深了,那就是說看到前面暗暗的,不過這個話還要注意。
現代不像佛那個時代,而是個科學的時代,人類文化經過幾千年經驗的交流與融合,說法、理解又不同了。我們說,瞎子兩個眼睛,假使拿掉,看到什麼?“什麼都看不見了。”“那你有什麼感覺呢?”“什麼都黑洞洞的。”好,根據這個理論,這個瞎子是因爲他過去沒有瞎以前,曾有“看見”那個經驗。假定他一生下來就瞎了,什麼也看不見,你問他:“你看見什麼?”他會說:“什麼叫看見啊!”對不對?“我只曉得前面……”你說:“是不是暗暗的樣子啊?”他如果跟著你說:“是,暗暗的。”那麼,這個瞎子說了謊話。爲什麼?他天生下來沒有看見過什麼光明、什麼黑暗,也怎麼曉得這叫黑暗呢?對不對?只能夠說:“我也不懂,我只曉得前面……”,他講不出來的,因爲他沒有這個經驗嘛!對不對?這是第一個道理。
第二個道理,我們做夢的時候,往往以爲看到很多東西,如果某人問你:“你在夢中看見什麼?”你一定會說:“噢!我看到很多奇怪的景象”,這個話拿科學、哲學的邏輯來講,是不對的。你是根據人清醒以後的習慣,講自己在夢中看見什麼,實際上你作夢時候並不是看見啊!眼神經並沒有張開看見東西,是你那個意識的境界。用弗洛依德的話來講,是潛意識所呈現的境界,嚴格講起來,不能說是看見,你只能夠說,我夢見。假使你說,我夢中這個眼睛張開看見了,嘿,老兄你注意,那不是夢,你醒了,發神經了,對不對?所以,這與見性不能混爲一談。這些問題,大家肯討論,我覺得很好!對于常識研究會有進步,就怕不知道有問題存在。
我們現在倒回來看,釋迦牟尼佛他當時的一段話:“故《首楞嚴經》雲:佛告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這裏頭是有個大問題。
這是個大原則,這四句話佛同阿難講,當你眼睛看東西的時候,“是汝非我“,是你看見,不是我看見。
後面兩句話,講大原則,假使人以眼睛看東西的時候,“見性周遍,非汝而誰”。你那個見性與明心見性,不能籠統混爲一談。千萬注意!這個觀念把握不清楚,那就錯得一塌糊塗,非常嚴重。
我們任何一個人眼睛能夠看見的這個見性,拿現在的話怎麼說呢?你那個能看見的功能,或者說你那個眼睛,能夠看的那個作用,叫它作用也可以,功能也可以。古代辭彙不夠,而中國人又是喜歡簡潔扼要,所以“見性”、“性子”、“性能”、“感性”、“理性”、“明心見性”都是使用這個“性”字,一切功能也是這個“性”。比如唯識論的“諸法無自性”,一般研究唯識學的,都搞錯了,認爲是絕對空沒有自性。實際上,“諸法無自性”是講世界上每一個存在的東西,都沒有固定性,不是永遠在,同明心見性的空性不相幹。可是近一、二百年來,大家研究佛學,沒有把這個觀念搞清楚。換句話說,邏輯的範籌混淆了以後,關于佛法、佛學,在見地、理解方面全錯,很嚴重。如果站在受戒的立場來講,那更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所以佛告訴阿難,你的“見性周遍”,無所不在,當你意識看東西的時候,這是你意識見性的作用,如果這不是你自己的見性,還是誰啊?難道還是我替你看見嗎?
“雲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你的見性這個功能很真實啊!“性汝不真”,這個真實的見性的功能,在你的生命上的作用是真實的,你爲什麼懷疑它有假呢?“取我求實”,這個道理在你自己身上,你爲什麼從我這裏求一個東西呢?
“故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這兩句話,不是《楞嚴經》原文,是永明壽禅師加上的。在古文的寫作方法上沒有錯,如果拿我們現在用邏輯的觀點去論辯這兩句話,就嫌文字太模糊,交代不清。問題出在哪裏呢?
我們先看文字,“故知”,所以知道是根據《楞嚴經》的說法,所以知道,“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眼睛張開看到光明,眼睛閉著看不見光明,看見什麼?看見黑暗。明來的時候,暗就跑掉了;暗來的時候,明就沒有了。明暗有差別,有相待,互相接替的,所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明和暗這兩件事情,有本位可歸還。
比方說,就在我們這個房間,大家看到了光明是電燈的關系,把電燈關掉以後,這光明沒有來,那麼這個光明還給電燈去;把電燈打開,光明又來了,那樣黑暗還給黑夜了,其實也是還不了啦!這是邏輯觀念的假定,在我們的理念上,頭腦思想的意識,可以有個範圍把它歸納起來,光明還給燈光,黑暗還給夜晚。
當光明還給電燈,黑暗了,那我們看見看不見?看見啊!看見黑暗來了。這個眼睛能見的見性,沒有變動過。換句放說,可看見的現象有變動,我們能見本身的功能,沒有變動過,你說看到好看的,是看見什麼?看見好看的;不好看的給你,你看見什麼?看見了不好看的。好看與不好看,它兩個現象可以交換,你那個能見好能見不好的功能的那個功能呢?沒有變動。“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我們理解了。
但下面這一句,“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之間的關系,永明壽禅師就交待不清楚了。在古文的寫作方法,中間可以不必加一介詞,但以現在的觀念來說,要不通了,拿邏輯來講更不能,中間交待不清楚,這裏要交待一句:“以此理推。”也就是說,由這個道理推論,我們那個無始以來的那個“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就交待清楚了。
諸位年輕同學如果要寫作文,尤其是學法律、學論辯的,在這個關鍵地方,一個字不能馬虎,要交待清楚。
當然大家一看《楞嚴經》,以爲佛講的這個見性,就等于真如妙性嘛,就是本體功能嘛,馬上就把你搞錯了。尤其後世一般學佛的人,凡是研究聖人的經典,在心理上早就給聖人嚇住了,不敢變動。我們要知道,西方哲學家講:“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作學問學道,要老實,我們敬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更尊重釋迦牟尼佛的佛法。
真理要交待清楚,現在我們加了這句介詞,“由此推理”,接上,“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我們無始以來的那個本性,在佛學上,那個“本性”又叫作“真如”。這“真如”是永遠不變的,換句話說,變就是一切諸法無常。無常是指現象來說,一切萬有的現象都是無常,都要變化;那個能生萬有的本性,是寂然不動的。真如妙性不變,所以叫做:“不變隨緣,隨緣不變”。萬有的現象是永遠在離合之中,所以是無常,而真如妙性是不變的,這個道理我們知道了。
若隨物觀,局大小之所在;若約性見,絕器量之方圓。
接著說明,“若隨物觀”,我們一般人智慧不夠,跟著物理世界的變動,觀察一切的東西的時候。“局大小之所在”;“局”就是範圍、限製、局限的意思了。我們看見一個大的東西的時候,感覺這個很大,我們意識見性功能放大了;當我們看小的時候,感覺這個好小,那意識見性功能也跟著縮小了。他說這是眼睛見性的作用現象。
“若約性見,絕器量之方圓。”“約”,等于白話文所說的,就什麼觀點而論。這句話是說,若從性見的觀點來說,是不受器量的方圓的影響。比如這個茶杯就是器,它能容納的水就是它的量。這個器量有方的、有圓的,但能見的功能本身,不能說它是圓的或方的。
建十方寶刹,現六趣牢籠
見性即成如來,于一毛端,建十方之寶刹;徇物即爲凡庶,向真空裏,現六趣之狴牢。變易在人,一性無異,迷悟由己,萬法不遷。
這段永明壽禅師的話,文采之好,美極了。現在人在中學時讀的物理、化學那些書多討厭,看到頭就大,因爲它不吸引人,看小說那就有味道了。所以一篇文章要談最高的哲學、科學理論,文采就用不出來了。但是高明的人還是用,像佛學有許多書,談的是最高的邏輯,用的工具卻是最高的文學表現法,這就是中國佛學的特産、特色了。
但中國佛學的問題也出在這裏,因爲搞思想搞通的人,往往文學沒得天才;文學搞得好的人,往往邏輯頭腦不夠。反正醬油跟醋差不多,你說還有什麼論的?告訴你大概是那個樣子,最後就說:啊,只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這就是文學。而科學就不能意會,人要拿證明出來,多大就多大,多小就多小。
“見性即成如來”,根據上面的推論,我們意識的功能跟著現象變動的話,那變化萬千,有大有小,有老有少。假設把見性的功能究竟了解以後,依此進一步能夠徹底明心見性了,即成如來。見性就成佛,成佛以後呢?“于一毛端,建十方之寶刹”,這句話,永明壽禅師套用《楞嚴經》的原文變化出來的。
《楞嚴經》說,見道悟了道的人,在明心見性了以後,于一毛端、于一根汗毛、一根頭發的尖尖上那麼細,可以視它爲一個宇宙、一個世界,建一十方世界。十方就是東、西、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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