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萬事萬物,概括爲一百個法。這一百個法,前九十六個法是有爲法,後六個是無爲法。
有爲法:就是有功能、有作用的法,比如水能喝、耳能聽、識能分別等等。有爲法依有漏無漏,即有無煩惱,分爲兩種,即世間的有漏有爲法和出世間的無漏有爲法。所有的有漏法,都必須依靠無漏法的配合,才能運作。
無爲法:就是無功能、無作用的法,比如無余涅槃,只是一種第八識獨存狀態的表述,再如不動無爲,也只是四禅境界的表述,都只是一個名詞而已。無爲法既然無功能、無作用,當然也不會有煩惱,故也叫無漏無爲法。
下面一句一句講《心經》:
○觀自在:講真心與妄心的和合並行。欲界的衆生,是八識心王和合在一起來運作的,以我們這個能觀的妄心,去觀照另一個本來就自在的真心。
觀:是在定中用般若智慧觀察、觀照的意思,有能觀、所觀兩方面。在這一句裏,能觀的是妄心,不自在;所觀的是真心,自在。或者說,妄心能觀卻不自在,真心不能觀卻自在。觀是重要的修行法門,所以修行作觀是妄心的事,真心既不作觀,也不須要修行。
○自在:是所觀,即被觀的對象。真正自在的有兩個。一個是真心,即衆生的第八識,不包括前七識;一個是佛心,包括八個識,因爲成佛以後,八個識都自在,每個識都能圓滿獨立地運作。
○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簡稱。菩提是覺。薩埵是有情,有情是衆生的別名。菩提薩埵,就是覺有情,使衆生能夠覺悟。覺悟什麼呢?覺悟一切衆生皆有真如佛性,悉能解脫一切生死煩惱,悉能最終成佛。
觀自在菩薩:即觀世音菩薩,是觀世音菩薩的另一個名號,就像我們也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名字一樣。找到了本來就自在的真心,能夠現前用妄心觀照真心的菩薩,就是能觀自在的菩薩。爲什麼這裏不用觀世音菩薩?因爲觀世音是要觀察世間衆生的心聲、尋聲救苦的,而《心經》所說的觀察,不是用來觀察別人,而是用來觀察自己的。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能夠觀察自在心的菩薩們,在實踐甚深的智慧到彼岸的成佛之法的時候。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就是已經進入中道現觀的境界裏面了。雖然能觀的是妄心,所觀的是真心,但必須依于這個本來自在的真心,才有可能現觀五蘊的無常空、緣起性空,才是真正的中道觀行,才有真正的般若智慧。因此,觀自在,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的前提,而找到真心,又是觀自在的前提。所謂參禅,就是找真心,也是找真心的方法和過程。而找到真心,就是開悟,也叫破參。所以,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是悟後起修的事情。
○照見五蘊皆空:就是以般若之法,真實觀察到五蘊之法,通通是因緣所生、刹那變化、最終歸滅的空相之法,都是假相,只是一個過程,都不自在,都必須依靠自在的第八識心,借緣輾轉假合才能生起並暫存。離開真心第八識,就沒有五蘊皆空可講。因爲如果沒有第八識,根本就不可能有五蘊;如果沒有五蘊的話,怎麼會有五蘊的無常變異和緣起性空呢?
五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是集聚之義,意思是色受想行識,都是因緣暫時聚合呈現的假相。五蘊其實在說色、心兩個法,色蘊說色法,其它四蘊說心法。也就是說,無論是色法還是心法,都不自在,都由第八識這個自在心直接或間接所生;第八識本身則既不屬于五蘊裏的色法,也不屬于五蘊裏的心法,而是五蘊裏色法與心法的總根源。
色蘊:即五根六塵。
五根:指身體的五種感覺器官,即眼根、耳根 、鼻根 、舌根、身根。五根有五扶塵根和五勝義根的不同。
五扶塵根:就是五種感覺器官及其傳導神經。
五勝義根:就是大腦,就是大腦視覺中樞、聽覺中樞、嗅覺中樞、味覺中樞、觸覺中樞的集合體。
六塵:是指物質及其産生的現象,即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六塵有外六塵和內六塵的區別。
外六塵:僅是五扶塵根和意根所觸的大腦外部的境界。
內六塵:不僅是五勝義根和意根所觸的大腦內部的影像境界,也正是前六識所分別的境界。色蘊,其實就是指這個內六塵,即內色塵、內聲塵、內香塵、內味塵、內觸塵、內法塵。只有這個內六塵的色蘊法,才是和其它四蘊相應的法,也就是被前六識所分別、所感受、所了知的法;而外六塵是不能被前六識直接感知的。衆生不知自己感知的都只是自己內心的影像,以爲能直接感知外部的境界,所以都是認假爲真,執虛爲實。
不論五根,還是六塵,其實都離不開四大,即構成物質現象的地、水、火、風四大元素。
對身體來說,
地:是指身體中比較固定的部分,如骨骼、肌肉、筋腱等。
水:是指身體中可以流動的部分,如血液、胃液、膽汁、尿、淚等。
火:是指身體中的熱量、能量。
風:是指能使身體內外運動的機能,是體能的運用。
四大有能造和所造兩種。能造的四大,指第八識中所含藏的四大的種子——能造色法的功能;所造的四大,指四大種所造色,既五根六塵,小到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大到山河大地、日月星辰,乃至宇宙。
人活著時,就暫用這些集聚的物質及其能量,人一旦死了,這些物質和能量就分散了,又全部回歸于大自然。所以,人的身體,只不過是物質和能量的暫時聚集而已,哪有什麼真實的自我可言?衆生執著,妄謂有我,完全是錯覺矣。
屬于精神現象的其它四蘊,識蘊是根本,其主要功能爲分別,受蘊和想蘊是其分別功能的最重要的體現,而行蘊,則是識蘊、受蘊、想蘊以及色蘊的運行。
受蘊:就是感受,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叁種;有時會說五受,即叁受再加憂、喜。苦樂有肉體上的感受和精神上的感受,憂喜則純是精神上的感受。
想蘊:想就是知道、清楚、明白,但凡有知,一定有想,不論是非好壞。想蘊就是了知性。這種了知並不一定要借助語言文字,乃至不一定要起心動念,往往在六識觸六塵的第叁刹那就已經完成,極其迅速。
行蘊:識、色、受、想四蘊的運行過程叫行,重點指覺知心的了知過程。行的意思是遷流變化。一般來說,行有兩種分類,依發生的處所說,有身行、口行、意行,也叫身口意叁業;以善惡性質來說,有善行、惡性、非善非惡行,也叫善業、惡業、無記業。無記就是不能說好,也不能說不好,無所謂好壞,如平常的吃喝拉撒睡等等。
業與行雖可通用,但也還是有些區別。業,一方面,側重指造作的完成,正在進行的,叫造業;另一方面,業主要指有情衆生的造作,客觀環境的潛流變化,不能叫業。行,一方面,側重于業正在進行之中;另一方面,也可指客觀環境的潛流變化。
識蘊:主要指前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 、身識、意識。不包括第七識,第八識。《心經》屬大乘法,大乘菩薩不入無余涅槃,所以七、八兩個識永遠在一起和合運作,故非屬生滅蘊集之法。第七識在前六識斷滅的五種情況(眠熟無夢、悶覺、正死位、無想定、滅盡定)下,以及中陰身入胎前期,都繼續運行不辍。第八識更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存在,永無間斷之時。但有時也把第七識攝在識蘊之中,因爲第七識畢竟是可斷之法。
關于潛意識:心理學上的潛意識,概念並不十分確定。大約是指第六識的一部分和第七識的一部分。潛意識也叫深層意識,大致是指被業力推動,不由自主而顯示出來的非清醒意識所能理解的、超出常理的意識,如某些直覺等。這基本還屬于第六意識的範圍。有一種叫集體潛意識,有共業的衆生在某種特定條件下具有的共同認知,其有意識的成分,也有第七識俱生我執的成分。那些不由自主的、自動進行的、一般情況下無法用意識控製的行爲,如維持生命所必需的、身體內部的一系列生理活動,都是七、八兩識直接完成的。而大量的無記業、習慣性行爲,如吃喝拉撒睡等,基本靠七、八兩個識運作完成的,當然也要有前六識參與,必要時也可以用意識控製。
佛法說的意識,有四種狀態:
1、散亂意識,就是一般人通常的意識狀態。
2、定中意識,是修禅定的人,在禅定中的意識狀態。
3、夢中意識,是人在夢中的意識狀態。
4、病中意識,是精神病患者在發病時的意識狀態。
其實還有兩種不同的狀態,一是被施行催眠的意識狀態,一是吸食迷幻藥物以後的意識狀態。施行催眠由于被人引導,進入一種非睡非醒的狀態。吸食迷幻藥以後,則有點類似于某些夢中意識或某些病中意識的狀態。
○度一切苦厄:就是讓我們現前照見五蘊皆空而證得解脫果。因爲照見五蘊皆空時,我見(也叫身見)就斷了;繼續深觀而不中止的話,我執也會跟著斷,我見我執都斷了,就是有余涅槃,成慧解脫阿羅漢。在小乘,最後進入無余涅槃,永斷分段生死,不再回到叁界六道中來,也可以說“度一切苦厄”了。但在大乘,更深的意思是究竟涅槃,還要永斷變異生死,才是究竟的“度一切苦厄”。
慧解脫阿羅漢:已斷我見我執,但還沒有具足四禅八定,不能立即隨自意取證滅盡定,不能提前隨時取證無余涅槃,只能等到壽盡而舍報的時候或舍報以後在中陰階段取證無余涅槃,這樣的阿羅漢,就叫慧解脫阿羅漢。解脫不堅固的慧解脫阿羅漢,即使不能取證“現般涅槃”(臨命終時入涅槃),至少也可以取證“中般涅槃”(中陰身時入涅槃)。
度:是遠離、超越、斷除的意思。
苦厄:苦是痛苦,身心的逼迫感、煎熬感;厄是災難、危險。
一切苦厄:包括成佛以前身心所感受到的全部苦難。不但有世俗谛苦,如苦苦、壞苦,還有勝義谛苦,屬于聖人無漏智的證境,如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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