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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今注 一、釋論題、論主

  大乘百法明門論

  一、釋論題、論主

  沙門釋成觀撰注

  大乘百法明門論 天親菩薩造 叁藏法師玄奘譯

   「大乘」—表示非小乘,因爲小乘只有七十五法。

   「百法」:包含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爲法六種,共有一百種。這一百法爲天親菩薩從瑜伽師地論的六百六十法中,撷取出來而成。因爲天親菩薩見論中六百六十法,實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受持的,因此從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中,撷取足以提綱挈領的一百法,以便一般人受持,令知萬法之大要。

   「明」:爲菩薩無漏之智慧,以此智能破無明合,故爲智明,相對于凡夫的有漏慧,不能破煩惱,故不得心明,或明了一切法。

   「門」—出入之方便也—亦開通無滯之義也。意謂這百法乃是凡聖共由之門,也是衆生入大乘、及通達一切法之門。

   「論」:梵文阿昆達摩,義爲無比法;又抉擇之義,謂抉擇性相,教誡後學,決斷疑惑,稱之爲論。以對于論文中所論列之「百法」中,一切法界有情皆執有我,故招分段及變易二種生死。若能分明了悟此百法中,悉皆無「我」可得,則能超越此二種生死,凡聖情盡,即此便是入大乘之門;此則本論之目的。

   「天親菩薩造」:佛滅度後,慈氏菩薩愍念衆生邪見增盛,難入正法,于是從兜率天下,現身于中印度阿輸陀國,爲無著菩薩說瑜伽師地論,統收萬法,概括成爲六百六十法,攝一切名理殆盡。此論文共有五分:一、本地分,二、攝決擇分,叁、攝釋分,四、攝異門分,五、攝事分。此爲唯識學,除解深密經外,最重要的聖典。後天親菩薩因爲見瑜伽論文繁,乃于此論之「本地分」中,略錄百法名數,使萬法宗要歸于指掌之中,方便後學。

   天親菩薩,爲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譯爲丈夫國)人。「天親」,梵文婆薮盤豆,意爲「天親」,即天之所親;或雲「世親」,世人之所親也。天親之兄無著菩薩(梵雲:阿僧伽),以解大乘空義,廣造諸論,發揮大乘。天親菩薩開始時爲學小乘教,後由其兄無著之教,歸于大乘,廣造諸論,贊揚大乘,以補前咎。

  「造」,即造論。謂此百法雖是從瑜伽論中錄出,但論文是天親菩薩依本論之義所寫,故爲此「百法明門論」造論之論主。

   「唐叁藏法師玄奘奉诏譯」:此爲譯主之名。叁藏法師,凡通達經律論叁藏之法師皆得稱爲叁藏法師。 「法師」,以佛法自修教他之比丘僧。 「玄奘」,602-664,留學印度十九年,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二叁二五卷。爲佛教之重要譯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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