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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P22

  ..續本文上一頁。什麼是佛的法身功德?佛的法身功德爲:如來十號、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一切諸佛皆以此諸法而成其身,故此諸法即佛之法身。若于如是諸法,發心信解、信佛確有如是法,解其一一法之義,常自思惟其義,念念不忘,名爲念佛法身。此即是實相念佛,而非徒托空言(但言“念而無念,不念而念”),不落虛妄或斷滅。又,若更發心欲成就如是等法身功德,與佛無異,則更是勝義的“念佛法身”。複次,佛之法身功德雖則無量,但總歸于實相;實相者,即如來藏真如本性。是故但念此真如本性,亦即是實相念佛,是爲最上殊勝之念佛法身。

  “譬如有人,一專爲憶,一人專忘”:“有人”,此指有二人。“憶”,即是念,念念不忘故稱憶,亦名憶念,憶持不忘故。“專”,全或全心之義。此二人之中,其中一人全心全意想念另外一人。“一人專忘”,另外一人卻用心作別的事務,而致遺忘、不想念此親友。這專憶之人,比喻如來。這專忘之人,即比喻衆生。佛如來以大慈故,不舍不忘衆生,常憐念一切衆生。然而衆生多數以專心趣求生死之務,不遑憶佛、念佛,甚至完全忘舍如來。

  “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如是”指一念、一忘,這種情況。這樣兩人不同心的狀況下,不論他們二人會不會再相逢,或會不會再見面,但二人之間的關系定然不會很密切。以此比喻,如果你心中沒有佛,不憶佛、不念佛,即使你能面見佛世尊,對你也不會造成什麼大影響,因爲你極可能與佛世尊擦身而過,而都不知不覺。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果二人之間都互相憶念,則合二人的憶念之力,其力定然遠比一人專念、一人不念,深厚得多。因爲互相憶念,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即使我們彼此遠在天涯海角,我倆的關系也都還會很密切的。

  “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于形影,不相乖異”:“從生至生”,從一生到另外一生,或從此生至彼生,也就是“生生世世”之義。“形影”,形即是身;形與影,即如同樹形與樹影,比喻兩者爲密不可分。“乖”,違,違背。“異”,離異。此謂,如同形影一般,不會分開的。義即:若人念佛,因爲佛也一直都在護念你故,則生生世世,佛都與你常相左右,不會和你分開的。

  “如母憶子”:以佛深愛衆生故,以母喻佛。又,因爲佛是衆生之法身父母,能出生衆生之法身故,以母喻佛。

  “若子逃逝”:“逃逝”,離家出走;離什麼家呢?離如來本家。以離佛家,故亦代表不信佛法、毀謗叁寶、修學外道、貪愛世間、造諸惡業等等,稱爲離佛逃逝。

  “雖憶何爲”:“何爲”,有何用處?孩子若逃家不歸,亦不想家,母親雖然想念此子,有什麼用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曆生不相違遠”:孩子若亦想念母親,如同母親想念孩子一般深,則母子二人雖然分開了,縱經多生多世,因爲兩心相系,故母子之緣極深,因此也不會永久分離,所謂有緣必相會。這比喻:你若憶佛念佛,縱使現在暫時不能見佛,但因常念佛,故與佛緣深刻,佛總去你不遠,且很快便得相見。

  “必定見佛”:見佛有叁種:一、夢中見,二、定中見,叁、現前見。

  “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假”,藉,利用,使用。“心開”,心開悟解。此言,不須利用其他法門,光是念佛、見佛,便可以令人心開悟解。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染香”,將香染色。世人有將香染成種種顔色,以求悅目。染香之人,其身上雖不帶香,但也常有香味。比喻念佛之人,本身雖未成佛,但也會染有佛之氣分。

  “香光莊嚴”:此則念佛法門,以佛法身之“香”、智慧之“光”,來莊嚴本覺之心佛。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大勢至菩薩因地修行之法門,爲以“念佛之心”入無生法忍,可知大勢至菩薩所謂只念佛,是在“心念”,不在口念。若口念而心不念,也是徒然。因此,有人說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法門”,是指持名念佛,而且只是持名念佛,並非其他。若以經文之義觀之,經文中並沒有這麼說,也沒有這樣限製。再以這句經文“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更可知大勢至菩薩之念佛,並非以持名爲限。更何況衆生根器千差萬別,豈可只以一法而局限一切人?事實上,以經驗而言,若以持名配合簡單的觀像或觀想,則效果會更好;至少不易昏沈,又更容易攝心,不會口雖在念,而心在打妄想,(美名之爲“散心念佛”),若一直都是用散心在念,不求以方便努力攝心,那樣念佛,所爲何事?豈非同于打發時間?怎能稱爲修行?

  “我無選擇”:指仍以本修因,不作其他的選擇。

  “都攝六根”:“都”,全。“攝”,收攝。收攝六根成爲一心之念。

  “淨念相繼,得叁摩地”:念佛之念即是“淨念”。此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心若得“一境性”,即是得定。心若得定,即可入念佛叁昧。故可知,念佛實是爲了修念佛叁昧。若得叁昧,一切所作,皆得成辦:從往生淨土乃至開悟見性,無事不辦。

  【義貫】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恒河沙劫”之前,“有佛出世,名無量光”佛,于其後有十一佛,共有“十二如來”前後“相繼”于“一劫”中出現于世。“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叁昧”法門。

  “譬如”世間“有”二“人”,其中“一”人“專”心“爲憶”念此親友,另“一人”則“專”于世務而“忘”此親友。“如是”不同心之“二人”之間,不論他們“若”相“逢”或“不”相“逢,或”得再“見”、或“非”能再“見”面,兩人之關系不可能十分密切。若“二人”不論見與不見,而皆彼此互“相憶”念,則合“二”人之“憶”念,其“念”即轉“深”切。二人若得常“如是”相憶念,則二人之關系便極爲密切,“乃至從”一“生至”另一“生”,生生世世,二人即“同與形影”一般,“不”會“相乖”離別“異”。

  “十方如來憐念衆生”,即猶“如母憶子”一般。“若子”舍家“逃逝”在外流浪(不憶念佛,墮于惡趣,不求出離),母“雖憶”念此子,有“何”可“爲”?(單憶不足以成益。)“子若”亦“憶母”,有“如母憶”子之殷切“時”,如此相念殷切之“母子”,縱“曆”多“生”多世,亦“不”致“相違”背“遠”離。(以緣深故,多生多世常相左右。)

  “若衆生”于“心”中常“憶佛、念佛,現前”或“當來必定”能“見佛,去佛不遠”,且“不假”其他“方便,自得心開”悟解。猶“如染香”之“人,身”上雖不帶香,卻“有香氣”;念佛之人雖未成佛,亦得有佛之氣分,“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起“因地”之修行,爲“以念佛”之定慧“心,入無生”法“忍。今于此”娑婆世“界攝”化“念佛人,歸于淨土。”

  今“佛問圓通,我”仍依本起因地之法門而“無”其他“選擇;都攝六根”令不散亂,成爲一心,此一心之“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而證“得叁摩地。斯爲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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