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日影已自虛妄,今若再去論究此第二對日影,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及處于正確的位置,豈不愚癡至極?!)
“不應難言”:不應作這樣的問難,或質問。亦即,不應有這樣的問題或疑問。也就是說,關于這點,下面這樣的問題實不須要問——因爲根本沒什麼問題:本自虛妄,還在那上面找什麼問題?!(正如,兩個人一同去看一個偵探片的電影,回家後,此二人對于其中某些情節爭論不休一樣:電影銀幕上所發生的事,本無其實,還有什麼好爭辯探究其實的?又如有人探究解析夢境,亦複如是。)
“此日是一,雲何各行”:此水中的日影之本體,原來只是一個,爲何卻各有一個日影隨二人而去?有智之人實在不應問這樣的問題。然而,這問題看來雖粗淺,道理卻很深;若非入于佛智,一般衆生,乃至凡外權小,皆不免被此诳惑。依于佛智以解此惑即是:衆生各自“循業發現”,不相妨礙;而且亦非此實彼虛。
“各日既雙,雲何現一?”:此二人所見之日加起來,既成雙日,爲什麼由第叁者看來,在水中還是只有一個日影呢?這豈不怪哉?
“宛轉虛妄,無可憑據”:“宛”,曲也。“轉”,展轉。指彎彎曲曲、輾轉變化,並非循一直道,因此虛妄不實,諸人所見者,都不能拿來當作依憑之據。以諸人所見俱皆妄相,既是妄相,如何能以虛妄之事來作爲定奪之憑據?
【義貫】
一切衆生“真妙” 之如來藏因“覺” 之緣而現“明,亦複如是。汝” 若循“以空” 之業去“明” 之,“則有空” 之相“現”;若循“地、水、火、風” 四大“各各” 業、一一去“發明” 之,“則” 四大“各各” 一一呈“現” 其相;“若” 循“俱” 起之業去“發明”之,“則有” 同時“俱現” 之現象,(循一,則一現;循多,則多現)。“雲何” 爲“俱現” 之義?“富樓那,如” 在“一水中現于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然後“東西各行” (各循其業),“則各有” 一“日隨二人去” (各自發現其業報所現之日),“一” 在“東、一” 在“西,先無” 定“准的” 實可言。
“不應” 作如是“難言:此” 水中之“日” 影原只“是一” 個,“雲何各” 有一日影隨二人“行” 而去?這豈非變成有兩個日影?又,隨“各” 人行去之“日既” 已成 “雙,雲何” 由第叁者來觀,水中還只是“現一” 個日影呢?(到底水中的日影是一?是二?還是叁?)如是循業俱時而現,並不相沖突、並不相妨礙,互不相幹,亦非絕對無幹,如此衆相,實“宛” 曲輾“轉虛妄” 不實,各人循業所見,“無” 一“可” 爲真實論斷之“憑據”,以皆循其自業而妄現故。
【诠論】
水中日影之體已非實,衆生再循各自之業(東西各行),則其所見之日影之方位又各不同。如此則在本已虛妄之上又加虛妄;接著,你又要據此一連串虛妄所現之相去探究到底那一個才是真的日影?正確的方位應在那是?確實有幾個日影?于諸虛妄相上,又去探討其真僞、數目、方位、豈非又妄上加妄?這正好可用來比喻富樓那要探究如來藏中,循衆生業所現的七大,究竟是不是真的一一都遍于法界?如果是,爲什麼這七大不會互相重疊、互相沖突、或互相淩滅?這情況與如來在此所舉的水中觀日影的例子,幾乎完全一樣——水中要無日,如來藏體中亦本無七大,這些七大只是衆生循業所現的幻相,既是幻象,怎會互相淩滅?藏性中之火,實非火;藏性中之水,亦實非水。是故天道衆生所見之水爲水晶(固體),且可于此水上行走;人道衆生所見之水爲液體,可飲用、可沐浴,但不可能于其上步行;餓鬼道所見之水現爲火,連飲用亦不能。是故于一水體,各道衆生皆循自本業而發現不同之相。是故諸聖于證入如來藏本體之後,便能幻化諸大,即是所謂的示現神通,而其實是因契入如來藏本體之性,故能盡其隨緣幻化之用,因而能隨意變化七大所現之相,而成凡夫所謂的神通。例如阿羅漢能騰空作十八變、于自身上出水、火、履水、穿壁而過等。而這些只不過是如來藏少分之用而已,因爲那只是在一己的報身之上所起的作用,若以全體如來藏而言,則有如大海之一浮漚體而已。至若佛世尊及大菩薩,以得盡如來藏全體之用故,故能震動叁千大千世界,或以一毫光便可遍照法界,或可移動一佛世界並其中所有衆生至另一佛世界,或可納一佛世界于另一佛世界,乃至可納一佛世界于一毫端,亦不迫促,其中衆生亦不知覺而驚駭。凡此等等,及本經下文所示,佛世尊之大神通境界,其實亦皆只是如來藏本體不動隨緣幻化之用而已。是故如來教敕弟子修行皆不可以此用爲務,須求其體,以有體自然可以起用,方不致舍本逐末。而此所謂體者,即如來密因也;若得信解悟入于此密因,則是如來真子,諸佛之所護念,將愁何事而不成辦?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猶邀空華結爲空果,雲何诘其相陵滅義?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雲何複問不相容者?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于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爲色、空,周遍法界。是故于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衆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注釋】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一切因緣所現之相原是虛妄,以彼一切相皆是衆生循業發現,似有而非實,無有實體可以指示陳現。
“猶邀空華,結爲空果”:“邀”,求也,待也。正如同要求空華還要結出空果。這比喻:實在虛妄至極!因爲見空有華已是虛妄,然而由于凡夫妄想無盡:既然有花,必定有果,開花結果,理之當然:空中既已生出花來,此花何不結果呢?——吾且待之!這個比喻實是精妙無比。喜好文學之士,一閱及此,豈不擊節贊歎曰:“妙哉,妙哉,神來之筆!”始知如來真一切智人也,能善以種種因緣譬喻教化衆生,無不曲盡其妙。例如上文,二人觀日,東西各行之喻,亦是世間無有比之“絕妙好辭”也。筆者剃染前,于世間專業本爲文學,然見佛經中之諸多絕妙之譬喻,以吾所閱世間一切文、史、哲典籍中,實無有能相與並論者。故言佛世尊乃“世間無有等”,及“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誠其然也。
“雲何诘其相陵滅義”:“诘”,究诘,質問。爲什麼還質問說:如來藏中所現之諸大,怎麼不會互相陵奪而消滅呢?
“觀性元真,唯妙覺明”:“性”,指諸大之性。“元”,同原。此謂,至于觀諸大之性,原來是一真,本無諸相,諸相之體唯是一一妙覺圓明之真心(如來藏心)。
“妙覺明心,先非水火”:“先”,原本。此妙覺圓明之如來藏心,本即非有水、火等諸大。
【義貫】
“觀” 一切因緣所現之“相元” 是虛“妄”,並無實體,故“無” 有實體“可” 以“指陳”,若欲作種種指陳或探究,即“猶” 如“邀” 求翳眼所見之“空華” 更“結爲空果”,毋乃虛妄至極?(是故若了現前所觀諸現象,原爲如來藏中所現空華之相,非有非無,不可究诘,)“雲何” 還“诘” 問“其” 互“相陵” 奪消“滅” 之“義”?然若“觀” 諸大之“性” 則“元” 是一“真”,本非諸相,“惟”一“妙覺” 圓“明” 真心,此“妙覺” 圓“明” 之如來藏“心” 之中,元“先” 即“非” 有他“水火” 風諸大,諸大尚無,“雲何複問” 它們彼此爲何不會有“不相容者”?
“富樓那,汝以”執“色、空” 等諸大體性爲實有,故誤認以爲其必然“相傾相奪于如來藏”中;“而”實“如來藏”則“隨爲色空” 等之緣,而現色空等之影相,“周遍法界”,以衆生不達如來藏深法,不知諸相幻相,執爲實有,執則成礙,“是故于” 一真法界“中”,妄見實有“風” 之“動” 搖、“空” 之“澄” 寂、“日” 之光“明” 、及“雲” 之昏“暗” 等相,皆執爲定實,(于是地與空不相容、水與火相陵相克等便一時俱現),凡此皆是因“衆生” 其心“迷” 昧昏“悶” 不通(以迷故昧于藏性真空之理;以悶故不通達諸相非實),“背” 棄本有之“覺” 性而妄“合” 于諸“塵” 影幻法,“故” 從而“發” 起“塵勞”,而妄見實“有世間” 諸“相”。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于中,一爲無量,無量爲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于一毛端現寶王刹;坐微塵裏轉大*輪。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注釋】
“一爲無量,無量爲一”:能化一爲無量,或化無量爲一。此爲理事無礙之境界。
“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此爲事事無礙之境界。
“不動道場”:此爲如來藏不動之理體。
“于一毛端現寶王刹”:寶王刹“,寶王刹土,即佛土,亦即佛世界。此爲廣狹無礙門。
【義貫】
“我以” 真覺“妙明不滅不生” 之體性爲本修因,而“合” 于“如來藏” 性,因“而” 證于“如來藏” 本體“唯妙覺明,圓” 滿遍“照”一真“法界。是故于” 其“中”能現化“一爲無量”、或化“無量爲一” 之理事無礙境界,或于極“小中現”極“大”,于極“大中現” 極“小”之事事無礙境界;坐于如來藏本體“不動道場” 中,不起于座,而能“遍” 現于“十方” 世“界”;如來叁“身” 皆能遍“含十方無盡虛空”;能“于一毛端” 中“現寶王刹” 之廣狹無礙境界;及“坐” 于一“微塵裏轉大*輪”,廣度無量衆生。凡此皆是以如來“滅塵合覺,故” 能“發” 起“真如” 之“妙覺明性” 不可思議力用,一切無礙。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
非色、非聲、香、味、觸、法;
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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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