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之善;于是由本爲救禅流之失,轉而一心、全力地抨擊所有禅宗,乃至廣義的性宗,亦加以譏毀。這些學者的一些出家弟子或再傳弟子,繼承其志,發揚光大其說,大事「以相破性」,這實在是對唯識學之義,多有誤解及曲解所致。其實,諸有智者皆所共知,如來大法猶如「如來之一體」,而性相二宗,即猶如「如來之左右手」;奈何衆生不解斯義,卻拿著如來的「左手打右手、右手打左手」,再「以雙手打頭」:這豈是如來說法之意?如來說種種法,豈是要使衆生執其所說之一部分法,而互相鬥爭,互相是非?此實大悖如來說法之旨。蓋如來所宣說無量妙法,皆是以大悲、大智,依衆生根機,方便引攝,皆令入無上菩提之行,即所謂:「一切法皆爲一佛乘故」;可憐衆生愚昧,聞說妙法,不自修行,乃依我執我見,大起诤鬥,因而謗法、破法、譏毀正法者,所在多有。
由于唯識學曆代研究者少,可供參考的批注實在不多,且又多是文言文,再加上經典的本文及批注之文,皆多深奧難解,因此現代人即使發心要學唯識,也困難重重。筆者有鑒于此,一來欲令佛弟子凡發心欲學唯識者,皆有門可入,至少于經論之文皆能解得,且于其旨得正信通達;二來,衆生若普遍能閱佛典、于其中得正信解,即不虞爲惡知識所惑、所欺诳。叁來,以此宣揚如來唯識正旨,令法界衆生普徧得正知、正信解:如來所說一切妙法,實不互相違逆、亦不乖隔;以如來之法「前善、中善、後亦善」故:諸佛子于如來聖教,莫自鬥诤、莫起違逆之意,更勿興謗;應順佛教,信解奉行,滅度超越諸障:煩惱障、所知障、報障、惡業障、法障、魔障,直趨無上菩提。
叁、何謂唯識學?
「唯識學」之義,一言以蔽之,即是「助道心理學」或「修道心理學」。茲釋如:
近代由于科學昌盛,因此大衆都十分崇尚科學。而于佛教中,亦有此風尚。其中以一些唯識學家之見,更爲顯著。他們看到唯識學中諸多法相,及其脈絡分明的關系,覺得唯識學「很科學」,而且唯識學所研究的主題,亦都是「心理學」方面的,所以他們便把唯識學當作「佛教心理學」來研究。其實這是不正確的:
唯識學雖然「很科學」,但它究非科學;因爲佛法雖可以「很科學」,但佛法是超乎科學的。同理,唯識學也非「佛教心理學」,因爲心理學是世學(世間的學問),所談的是「世谛」,而唯識學則是「出世法」,所參究的卻是「出世谛」,出世之正理;故兩者不可混同;更不可因唯識學與心理學在題材上有少許相似之處,就因此令佛教徒覺得自己「身價百倍」,或趕上時髦,這些想法都是錯誤的,因爲若這樣想,即是:「以世法爲貴」,以及「以世法來判別佛法的高下」——也就是這種觀念的錯誤,而令某些佛學家以「科學」的標准,來重新爲全體佛法作「判教」的工作,從而導人疑、謗種種佛法。
若定要說唯識學是一種「心理學」,則須知它並非「普通心理學」,而是「助道心理學」或「修道心理學」,這是一切學唯識的佛弟子,必須要知道的事。因爲佛及菩薩慈悲開示唯識正理,都是爲了幫助佛弟子修習菩提正道,不爲別的,故是「助道心理學」:又,唯識學所處理的「心理問題」,都是修道者在修行過程中會碰到的種種現象、問題、或困難,以及如何去面對、排除等,因此它是「修道心理學」。故此「助道心理學」,其內容、題材、及目標,大大不同于處理世間凡夫心理的「普通心理學」。因此,「唯識學」可說是一套專爲佛法修行人設計的「修道心理學」,故不能把它當成一門「學術」來「研究」。
那麼「唯識學」的「唯識」二字,究竟是什麼意義?「唯識」之意義爲:一切萬法皆是識的變現,皆是依識的「自證分」(本體),所變現的「見分」及「相分」,此外,並無他物,故說「唯有識」。易而言之,即華嚴經所說的叁界唯心,萬法唯識:華嚴經此語的一半,「唯心」的部分,即在「性宗」之聖教中,廣說開闡之:而此語的另一半,「唯識」的部分,則在「相宗」之聖教中,廣說開闡之。故知,「性宗」的「唯心」,與「相宗」的「唯識」,在真實內涵上,實無差別,只是所對的根機不同,所施的方便有別,如是而已;是故當知,性相二宗並非敵對,而是相輔相成,如鳥之雙翼。又,如來說法之常途,常是「性中有相」、或「相中有性」,乃至「顯中有密」,「密中有顯」,「禅中有淨」、「淨中有禅」,只是廣略開合不同,主伴有異。例如若對相宗之機,則廣說相宗之法,而略說性宗,乃至點到爲止。反之,若對性宗之機,則于經中廣說性宗之法,略說相宗,乃至點到爲止。至于顯密的廣略開合亦如是。如來如是說法之用意爲:
1、令學者廣種善根——以諸菩薩沒有只修學一法便得成佛者,皆是叁大阿僧祇劫修無量福德資糧,廣度衆生,然後方得作佛。
2、令菩薩于法知所會通——諸法之性本通,衆生以自心閉固凝滯,故于法滯礙不通:以心不通故,法亦不通;若其心通,則法自然通達;如來欲令衆生借著于法性之會通,而達「心通」之目的,故作是說。
3、爲令諸菩薩速去法執,斷除所知障、法障,故如來說法,「性中有相」,「相中有性」,悉令斷除對法之偏執。再者,有些經典,所對之根機爲圓熟之大機,于彼等經中,如來即爲之開示性相融合之無上法教,例如解深密經、楞伽經等皆是。
其次,「唯識學」之意義,可再從「唯識」二字,及「五位百法」來研討,便可更爲詳細:
㈠、從「唯識」二字看:
一切萬法,唯識無境,以一切外境皆是諸識所變現的「相分」,故諸塵境界、山河大地、有情無情,皆是此識所變現者,並無實體。行者作如是「唯心識觀」,了達自心,不迷于境,于是從修斷中,漸次斷除煩惱、所知二障,而不受境縛:心得解脫,證「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得大菩提。
㈡、從五位百法看:
1、從「有爲法」及「無爲法」看—— 唯識百法,大類分析「一切法」爲「有爲法」及「無爲法」,這兩大類法即攝盡世間、出世間一切萬法。世尊開示此法,爲令諸佛子了有爲、證無爲,其宗旨則在出世的無上聖道,亦即是「六無爲法」中的「真如無爲」,此亦即「唯識之勝義性」,也就是圓成實性(見唯識叁十論頌及成唯識論)。故知如來一切所說,皆是爲了拔濟一切有情出于有爲生死之苦輪,達于涅槃、菩提,此即所謂「二轉依」)的出世聖道。可歎當今末法,有人講說如來法,卻作顛倒說,令人貪著世間法,于有爲有漏之福,種種營求,卻自谕爲「修行大乘」,或說是「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殊不知這是誤解及曲解禅宗六祖大師之意。六祖是說:「不離世間覺」,並未說「不離世間迷」,此其一:又,「不離世間覺」之義爲:不能離于對世間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證得大覺:此是正義。因此祖師之意,並非教你繼續貪愛、戀著世間,而能證得大覺。是故莫錯用心。若錯用心,錯解佛經,一切所修,枉費辛勤。故知「正見」之善根在學佛上,極其重要:以正見故,能正思惟,抉擇正法;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2、從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應行法來看——這四位之法,總名爲「有爲法」,也就是說,這四位法即該攝一切有爲法盡。如來如是開示,爲令衆生了「心」爲本,其它一切有爲諸法,若色若心等,皆是心體(心王)之作用與變現。如是了已,行者返求自心,不向外馳求,得達其本。
3、從心所有法看:
①從遍行心所看——唯識學之義,爲令行者了知心識的作用中,普遍一般的條件,共有五個:作意、觸、受、想、思。
②從別境心所看——唯識學之義,爲令行者知修行中諸善法生起之相、狀、及要件,共有五個:欲、勝解、念、定、慧。所以,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斷惡修善」,或「滅罪生善」,必須具備這五個條件,才能奏功。
③從善心所、煩惱心所、及隨煩惱心所看——這就顯示了唯識學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令人「斷惡修善」。而佛法中所謂「善」,不是世間法中之善、或有漏福報,而是能成就無漏聖道之究竟善法,共有十一個(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至于大家耳熟能詳的「學佛是爲了斷煩惱」的「煩惱」,到底是什麼?「煩惱」依唯識百法,則分爲二大類:根本煩惱及隨煩惱。根本煩惱又稱大煩惱,簡稱爲煩惱,共有六個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隨煩惱共有二十個:忿、恨、覆、惱、嫉、怪、诳、谄、害、
僑、無慚、無愧、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讀者大德您若仔細看一下這六大煩惱及二十個隨煩惱的內容,便知爲何唯識學是「修道心理學」之因;因爲這些煩惱及隨煩惱,只有對佛法的修行人(要證菩提的人)來講,才是大病,才是惡,才須斷除;若是世間凡夫人及外道人,並不以此爲當除之病;因此,狹義而言,唯識學上修斷之事,乃至廣義而言,一切佛法上的修斷之事,所欲斷之惡、煩惱、不善法,皆是以此六根本惑及二十隨惑爲代表。是故修學唯識法相,不但不會與他宗抵觸,而只會令所修、所知更爲充實、明晰、精當:易言之,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修什麼善、斷什麼惡」。故此叁位心所有法(善、煩惱、隨煩惱),即指出了一切唯識學的基本骨幹:修善斷惡。換言之,唯識學
的基本目的是什麼?即是教人修善斷惡,以斷惑故,故能證真,通達趣入第六位的「無爲法」。若通達無爲法,即是叁乘賢聖。
④從色法及心不相應行法看——唯識之義,爲令行者了知:除心所有法外,尚有與心不相應的行蘊所攝之法,以及內外的十一種色法,以俾于修行時不迷于色、心等內外諸法。
⑤從無爲法看——此爲令知唯識學最終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說,而是與一切如來所說法一樣,在于「斷…
《因明入正理論義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