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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所緣緣論義貫 附:唯識學與百法概要 第四節 結論

  第四節 結論

  金剛經的最後一段話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禅宗六祖大師以聽聞金剛經而得開悟;然而若要完全懂得金剛經中的這句話,還必須要先明了五位百法!何以故?因爲經中所謂的一切有爲法,就是指五位百法之中、前四位的九十四種法,這九十四種法就是所謂的「有爲法」的具體內容。經上說:這些有爲法都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亦如電,修行佛慧者應作如是觀。但你若不了解什麼叫有爲法,它包括哪些東西?則你如何能確實修這些觀如夢觀、如幻觀、如泡觀、如影觀、如露觀、如電觀?綜上所述,是故,要修性宗,乃至廣而言之,要認真學佛修行,若具備一些相宗的基礎,所修比較更能具體而踏實,不至流于粗疏空泛。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日講于美國紐約莊嚴寺第四屆佛學夏令營

  二○○二年六月八日第叁校

  二○○二年七月四日第四校

  二○○六年九月五日第五校于美國遍照寺

  回向偈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叁塗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于未來際

  修行無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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