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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任傑 藏譯漢)▪P3

  ..續本文上一頁而由往昔無明睡眠障蔽慧心時,則異計世俗諸法︰顯色、形色、面目、手、足、無量行儀裝飾;界、衆生、生、住種種異相差別,起有情、境、天、人等想;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愛等思惟相續不絕。而應了知,何時智慧眼開,即遠離無明習氣睡眠,如同醒覺,現起善逝的無垢智慧,爾時一切皆悉不見,因爲諸法自性皆不可得故。

  又如有人,在夜暗雲霧密布一分星光之黑暗中,生諸怖畏,由不實虛妄分別心,見有不實之鬼,手執利劍,張目紅黃,甲指尖長,伸展粗臂而欲擊持,堪可怖畏。次由日輪升起,消除一切黑暗,顯明方隅時,則遠離怖畏恐懼,如是則全然不見不實之鬼。于此亦如有情,由叁有無明夜暗障蔽慧光,于黑暗之中,以不實虛妄分別攪亂慧心,而見內外諸法非勝義,定住境與有境【一】自性之中,堪可怖畏﹗設若了知諸法由自性空、無相、無願,現起真智日光後,滅除無明習氣和結生相續一切煩惱時,則于心與心所一切行境諸法自性皆悉不見、不可得,因爲若現起無上智慧時,即得大安穩故。

  以如是正理,顯示在世俗中諸法如夢、如毛輪、如化人;勝義中無法、光明、無現、離戲論。經亦如是教示。

  阿阇黎【二】雲︰

    如遠離翳障,眼無垢清淨,不現毛輪蜂,二月孔雀羽。

    智者除二障,遠離暗翳障,真智無垢眼,如是皆不現。

    如由睡眠力,見童子女人,無量宮殿處,醒後皆不見。

    如是知世俗,智慧眼開敷,遠離無明眠,覺時皆不見。

    如在夜暗中,見有非實鬼,日出眼開時,所現非如是。

    如是諸智者,真實智慧日,滅諸無明習,不見心心境。

  此論是隨順諸經中授記的聖龍樹密意而造。

    實執魔障攝,無明睡眠迷,聖天爲諸有,說明二種谛。

  【一】有境︰心。

  【二】阿阇黎︰聖龍樹。

  一九七七年七月譯于北京

  中觀入智論頌

  月稱論師造

  上論師【一】及西藏譯師郭‧天護從梵譯藏

   任傑從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唯破立與破,立破事皆無,

    若作如是修,當得圓滿位。

    已斷十不善,十善法自持,

    破除執實有,自所立皆無。

    一切現起法,此亦無實性,

    離一及多故,猶如幻化像。

    若衆支分住,即非是一塵,

    無一則塵多,離相依而住。

    豈有異體事,由無彼集聚,

    粗色及物等,顯現種種相。

    識若體不異,識當成多性,

    若由相虛妄,識亦成虛妄。

    不爾當成實,若實則心所,

    永離一多事,一切皆不住,

    離相依住故。若謂違現等,

    不喜未觀察,彼者我無破,

    唯名所立故。非有宗和因,

    法爾本不生,無破無所立,

    涅槃與生死。本不生無別,

    亦無不生性,生法無有故。

    無世無勝義,無佛無有情,

    無見而無修,無果而無行,

    所修彼等義。無分心自寂,

    無取無散亂,無相修光明,

    諸法起顯現。了知唯幻化,

    勤修叁律儀,應護七支等,

    悲益心增盛。所斷貪欲境,

    客商理所住,離不信有情,

    應住蘭若處。得彼殊勝果,

    佛果大菩提,法身圓滿報,

    化身住世間,救度諸有情,

    故由勤精進,抉擇實有見,

    中間修證受,最後當得果,

    以是應精進。如是我所說,

    于執宗派者,以正理觀察,

    不作謗正法。遠離諸放逸,

    應精勤修學,願我作此福,

    解脫諸有情。

  【一】上論師︰上面提到的那位論師,即月稱論師。

  一九七八年五月

  中觀略義頌

  清辯論師造

   西藏譯師戒勝由梵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凡證諸法無生性,世俗大悲救衆生,

    諸佛爲世安樂故,住此具足慧無垢,

    我于彼等恒頂禮。

    如是二谛義,應當通達故,

    我善作此論。諸佛說教法,

    集合爲二谛,勝義及世俗,

    勝義離戲論。彼亦有二種,

    異門勝義谛、非異門勝義。

    初者亦有二︰正理異勝義、

    及破生勝義。滅四邊生等,

    四因【一】之正理;雖現一切法,

    名破生勝義。一切戲論空,

    當知彼名爲,非異門勝義。

    有無二種邊,一切皆永斷,

    如是名勝義。世俗如是現,

    當知彼有二︰顛倒世俗谛、

    不倒正世俗。有作用法【二】者,

    名爲正世俗;雖現非能作,

  名倒世俗谛。當知彼有二︰

    有分無分別,有分執繩蛇;

    無分取二月。是故應當說,

    一切集二谛。彼義所作竟,

    一切得圓滿,中觀略義論,

    我解說如是。我所積善法,

    由彼願有情,意樂速成就。

  【一】因明之因。

   【二】有作用法︰有爲法,

  一九七八年二月譯

  中觀緣起論頌

  黑論師造

   納錯譯師由梵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佛法僧叁寶

    諸法緣起義,我今當解說。

    顯現一切法,應知自性空,

    諸法緣起故,如幻化象馬。

    故勝義無生,無生心安住,

    顯現無自性,由無分別心,

    修斷智成就,能治六煩惱︰

    懶怠及忘失、擊沈與掉舉、

    不勤及放逸。所斷八對治,

    應當數數修,隨後應當住,

    如波羅密行。遠離諸散亂,

    當住寂靜處,永斷一切慢,

    應具下劣心。于他無暇咨,

    取自需要義。

  一九七八年二月譯

  附篇

  二谛建立及正見導文大寶鬘

  甲操傑大師著

   任傑由藏譯漢

   二谛建立

  偈曰︰

   通達緣起空性義,大悲饒益他事業,

   恭敬頂禮上師足,深義僅略如理釋。

   此中二谛決定依怙主龍樹所說如是解釋。

   此分叁科︰一、抉擇事的真性;二、行道的次第;叁、證果的軌則。

   (甲)一、抉擇事的真性分四︰一、二谛的所相;二、差別;叁、觀察一與異;四、數決定。

   (乙)一、二谛的所相分二︰一、世俗谛;二、抉擇勝義谛。

   (丙)一、世俗谛︰于五蘊等非勝義谛的一切法,即名世俗谛。

   (丙)二、抉擇勝義谛分叁︰一、若已破某一事上建立法無我,認識所破的法我;二、已破彼法我則成立勝義谛;叁、明現起如幻軌則之譬喻。

   (丁)一、若已破某一事上建立法無我,認識所破的法我︰經雲︰“由分別爲緣起名世間。”如《六十正理論》雲︰“世間無明緣,是佛所說故,此世謂分別,有何不應理。”又如《四百論》雲︰“若無有分別,則無有貪等,智者誰執著,真性謂分別。”《四百論釋》雲︰“唯由有分別爲有,若無分別則無有,猶如花色盤繩現似爲蛇,定非由自性有。”是說世間唯由假設名言爲有,顛倒者謂計爲谛實有、真實中有、由自性有、由自相有、由自體有和由自在有,彼名言亦不是唯由名言安立之有,即是執常邊規則的實執量。此中謂如“天授”及見彼“天授的眼耳”等之名言,唯由施設名言並不滿足,還要隨其名言之事,是否如是若加以尋求,隨彼名言事彼名言亦非有,由隨事前隨一成立真性,若有一所得,是名“谛實有、由自性有”。若彼自性是有,則與彼施設事是自性一或自性異

  隨一必有所得,由于不可得,即名無自性。由此即說爲但有名字及唯有名言假施設,譬如于花色盤繩妄計爲蛇名時,彼繩的一一支分、聚合、相續和有相續,誰也都不堪爲蛇的所相【一】,除彼繩以外亦不應有蛇的所相。譬如起名爲蛇,于蘊法的聚合、單獨、相續和有相續,誰也都不堪爲補特伽羅的所相,除彼蘊法以外亦不應有異體,是依于蘊法起名補特伽羅,是補特伽羅能作、所作功能處。

   這二種喻起名規則雖然是相同的,但從彼喻品類,于彼繩上誰也無有蛇的所相則不同,堪爲天授等補特伽羅的所相。設爾若是天授的所相,但以名言假設並不滿足,如是尋求時,雖能觀察天授,但在彼天授前皆不可得,然彼天授由自性有不可得,並非天授不可得,因爲彼天授需要由名言量可得故。

   問曰︰隨“天授”之名言事,如是尋求有時,若不可得,不是成爲全然無有了嗎

  

  答曰︰如《中論》雲︰“若一切皆空,無生亦無滅。”即是應該诤論。如《四百論釋》雲︰“有法與說有法中有,如是有法,認爲彼有也有自性,若是由自性無,即成爲兔角,一切希求實難成就。”這是說,若由自性無則許爲畢竟無,若是有則許爲由自性有,二谛就無法建立,若許世俗宗,則無地所許勝義谛,若許勝義谛,另一方面則無地所許世俗。是故,怙主龍樹的《釋菩提心論》雲︰“知此諸法空,而依業果者,甚奇中甚奇,希有中希有。”這是說一切諸法亦無有微塵許由自性有;能作、所作的一切建立極爲合理,空性、緣起二者于自宗極爲合理,因爲若不破除諸法由自性有,無不成爲實執所緣的倚賴地,不可能建立勝義谛無過之地,所以破除由自性有之理後,若不建立能作之地,當成爲損減一切法的斷見。是故于因果自宗以量則能成立;及現見必需建立唯由自性無,若生起二種善巧,則名趣入善巧建立二谛之數。如《七十空性論》引經雲“世間五取蘊者,謂耽著補特伽羅和蘊法爲谛實,煩惱皆從無明所起,由此耽著蘊法名言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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