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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續記 第十八講

  

第十八講 九月十五日

  

  【獅子賢義疏】:

  如是所說品中頌文之分別淨體之說者:

  

  頌雲 如諸病盡除 時常安息竟 種種衆生樂 功德皆全備

   若海納百川 勝果盈盈累 勇心摩诃薩 一切衆依止

  

  如是頌雲:于修道中修行者、行相分別種類四個九法自性熱誠能作者,于諸傳染病因能作盡淨滅除。獲得無不悅愉究竟安息,如如悲心利他自在,能成種種一切有情生起安樂,善巧功德,悉皆圓滿。叁乘所攝一切道性,如大海體,悉能容納。菩薩修行道中,住果邊際,次第究盡獲得彼中清淨莊嚴,成就種種一切現法,須依前面四九行相等分別,是能作也。

  

  【清涼記】:

  叁十六種分別已斷,功德全備,佛無間道,正真勇猛,堪稱摩诃薩,可爲一切衆生依止。西藏法,已學戒律事相,住聚巴叁五年,出來依止師父,再實修,師以爲可,方可離依止。當了格西,聚巴未進,尚有半節事未了,政府要來叫去住聚巴,依止完了,才能出來弘法。儀軌皆能背誦,法務事相精能者,住一年,亦可出聚巴。求尋依止師學習專修者,如西藏法,庶幾近似。“傳”謂種子遺留俱生惑,“染”

  謂後天所得分別煩惱。“清淨”謂空無我,“現法”謂弘法利生之事實也。

  

  【獅子賢義疏】:

  修道隨後、是無間道之隨行、無間道之叁昧。

  

  頌雲 安立叁千生 聲聞麟喻德 菩薩正離生 列衆善爲喻

  以無量福德 顯佛無間道 無間叁摩地 一切種智性

  

  如是頌雲:若或攝取叁千大千世界之有情等,安住于聲聞緣覺菩薩之無罪住處,如是善喻所作福德生起之量相較乃至彼中殊勝聖者之福德爲多,何以故,皆是種種一切智性,亦是彼大覺之性,乃至獲得大覺體性無間之正定,皆是功德無比對故,此者是彼無間叁昧之所作也。

  

  【清涼記】:

  佛無間道,加行、從發心至成佛;叁昧、從初禅至成佛皆攝。經廣贊無間道功德,爲八地菩薩不決定成佛者勸也。我等距此地雖尚遠,但不可無此希望。能依次實行,則非空願。

  

  【獅子賢義疏】:

  此中所緣等,如其所有雲何攝收,即此頌文分別所緣等等雲雲。

  

  頌雲 此所緣無實 是述主體念 此中行相寂 好辯者常诤

  

   此中所說,無間叁昧所緣之因緣者,一切法無實之所緣是也。我之因緣者,念是也。行相者,自性寂滅止性是也。住彼中者,淵深難測故。今作詳細言說方便善巧,未知解等,诃斥抗辯。傳承發起,後得智生。此等顯明之所作者,彼彼深性之說故作想深觀之教持也。若慧心具有倒錯等之背理分別,如何破除洗淨,于此正定叁昧發生所作雲何?即此以下是叁昧錯倒之分別也。

  

  【清涼記】:

  此無間叁摩地之所緣,即一切法無實自性,行相即自性寂靜。如茶碗是所緣,白色圓形是行相。桌是所緣,桌性空是行相。此境甚深,故佛告羅睺羅,亦未下斷語。執我是非量,我如龜毛兔角畢竟無故。證無實是現量,諸法自性如是故。此乃修證之境,非言說所顯,而好辯者常興诤難。故于執實者應破斥,不明者辨析,于自宗義應傳習也。

  

  【獅子賢義疏】:

  頌雲 意樂此所緣 受持此自性 一切種智智 勝義及世俗

   加行及叁寶 巧便證能仁 顛倒及道等 能治所治品

   性相及修行 諸邪說分別 依一切種智 說爲十六種

  

  如是所雲者:

  一、有爲與無爲之界體分別,正真性不可得。

  二、所緣悅意等一切行相之上,自性無故。

  叁、所緣之自性決定所取。

  四、一切種智性之智慧等,真實及不真實無所緣。

  五、真如性之自性,以俗谛及勝義二谛觀之。

  六、于施等無所緣而作加行。

  七、解了所作無是大覺佛寶。

  八、唯名句安立淨盡是法寶。

  九、于色等所緣遮止者是僧寶。

  十、于施等無所緣是方便善巧。

  十一、實質無實質之二者之自性分別遮止者,真如之現證。

  十二、快愉行相契入之無常性等即常性等顛倒。

  十叁、行相道修行之果,是現量未能作之道。

  十四、棄舍修爲,無非隨順品及對治體,有法無法之性相。

  十五、自共之性相離名修行。

  十六、菩薩方便善巧不明,詳細所說,一切顛倒分別,具諸相違之義實行,不離疑心自性。

  如上所說之境俱有之性,一切種智性依因(正因),倒錯分別之十六也。此者,世俗與勝義具有之門而作呵斥,如其次第,于真谛與世俗之門,可作重複問答也應知。菩薩等善意樂欲,依止二谛善巧方便,種種空性顯明,前行之行相決定,一切正真慧行生起,是無間道叁昧發生之所作也。

  

  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頂加行第五品釋竟。

  

  【清涼記】:

  次明應斷之十六種顛倒分別,是成佛之總綱,亦全論之總結,亦叁個叁十六種能所取分別之總綱也。

  一、于所緣一切有爲無爲,皆應歸于法空上修,但皆非無幻化之所緣可得。

  二、若于性空理少有覺悟便高興執著,便壞事。有所成就應注意二點:一者、行相不可執著。二者、修行更加功精進,了知前進道路。

  叁、一切法無自性。以爲我有得,即是得少爲足,半途而止。金剛經說無四果可得,無無上菩提可得,佛于燃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等,此理隨處可安立,故彌勒菩薩拈出要點。雖實無所得,然由甚深八法可以修證也。

  四、五、如者緣起性也,真者空性也。離真無如,離如無真。二谛和合,不可以一法名,故不可以名句思擇。

  六、不取六度相,仍要行六度。執叁輪空,便避而不行六度,是其大錯。

  七、八、九、十、是甚深之皈依叁寶。達無所證而能證,是爲佛寶七;唯名句安立而能趣證無我無生之涅槃,是爲法寶八;色等無所得,而依別解脫戒,能于色等境上辨識,遮止犯戒,是爲僧寶九;持一條戒有五護法神王,與設境界令其辨識,經過練習,戒方牢固,無境則戒之作用難起。

  十一、能量有現、比、非、叁量,所量亦有性境、帶質、獨影叁境。帶質有真有似,總皆性空。由因明正理,可以通達,真如內不可許任何一法有纖毫自性。

  十二、世間順情之事,皆是花箭,應當覺照,不可于此起常執。

  十叁、密法儀軌等皆引人入勝之方便,轉變叁業習氣,與別解脫戒同。不可執方便爲究竟。

  十四、或說,法應要,叁藏皆須要;或說,法皆增語可不要。此說:若到身口意叁業無誤失,煩惱習氣斷盡,則佛法亦可不要;若尚病困呻吟,不可便無醫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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