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講 九月二十五日
道智即菩薩之方便善巧,在境上不二,在行上無生,在果上無所得。不二即不變,專一不雜。無生即不觀功德增長,無修無證,遮止調伏生滅之心。無得即調伏有所得之心,將悅樂之心平淡下去,不起驕慢。若驕慢必起魔障。此叁者爲應事之精要,十八空、二十空、皆從此開出。入中論依法相而學,則能開發其義。第一義悉檀,離於言說,故不能詳。七十義隨講一義,皆始終發揮此義,講七十義即講此義七十次,而每次之中心不同,大經有文必須參閱。抉擇一時不能明白,講亦挂一漏萬,須自己抉擇,就是須要修。若不通因明法相,則不能決疑,故必須廣學。
【獅子賢義疏】:
如是以下,一切種智性之相者。
頌雲 順道念皆持 諸佛種究竟 道谛等隨同 叁智之分別
聲聞及菩薩 諸佛如次第 叁七及叁四 叁十九等說
如是所雲者:於順念處等所立之攝持者,是於大覺之相種種究竟等,性叁種皆並攝持之,是道之要門。乃至是一切種智性之聖者補特伽羅所攝故。如數聲聞等相有叁十七,菩薩等相有叁十四,諸佛如來有叁十九,如是等數應憶持也。此中一切智,其初真實完全知解之道,依四谛中趣入所作之故,身受心法,自相共相之性相,完全決擇,隨念攝取之相狀四種也。以下隨勢趣入精進發生奮勉作業之道,於不善及善,生及不生之體,如其次第,正斷不生、增長生因之精進,正斷之相四也。是具足精進之心,與業相應之能作性也。於正定完全練修之道者,念欲、正勤、心、觀之正定,斷棄行想及具足神通之足四種也,於心完全應作調治。從於暖頂加行,發生現證加行之道,於暖及定之自性,信、精進、念、定、般若之根等五種也。若暖等中得者,於忍與勝法出生現證隨行之道,於忍與勝法自性,起信、進、念、定、慧之力五種也。於暖等四力證解。谛實見道,出生現證之道,於道念、法相能作決擇明細、精進、喜、輕安、一心、舍、正真菩提之支分七種也。於見谛完全中了知修行之道,出生清淨決定開發之道正真之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聖人之道八種支分。此如是等是有學遍知之性,是道之正因之叁十七種也。
道智性中對治之道者,依漸所作對治等,此之因相者,於行相(空)、分別(二取)、及對治(無相)故,叁界中希願之對治也,此中所作,如彼自性,於中如其次第空也,無我相之自性也,是初相解脫也。滅谛、道谛相之自性者,是第二之解脫門也。無常、及苦、諸苦集集谛之相之自性,是第叁之解脫門也。如上是彼行相解脫門叁種之叁相也(叁空)。
幻化之道,於色想相形未壞止,及行相壞止之故,如其次第,內色是我,或色非我,外邊諸色能見,於此所作幻化障蔽之對治解脫故。彼相(解脫)有二,色苦與非苦,幻障、如其次第,幸樂與不幸樂之遍行煩惱,彼體之對治者也,苦清淨解脫之門者,現身所作,乃至圓滿所作者,住於如是所作,與行相解脫是一,如是者,是行相解脫之門叁種也。
見法樂住中,於道解脫,及共住道中,若自於無色厭怠趣入,四相寂然而住,此道與自己于想、及受滅除之行相是一,如是等相有五種也。
超出世間道中,四靜慮、與四無色等,滅除厭怠沈沒趣入之體,有九種也。
斷除道者,無間道之相,四谛所攝煩惱具足及不具足,應斷除之相四也
佛道之性者,布施波羅蜜等之十種。
如是者,是菩薩等與道智性入道之正因相叁十四也。
一切種智性之相者,極其超勝,成就具足故。與不共道是一,唯一之道也。此中住及不住(一),由相及願(二),勝解資糧(叁),世間之種種界(四),根殊勝(五),一切行之道差別(六),遍行煩惱清潔(七)、先頭隨行之念(八)(天眼)、死移(九)(緣盡)、生(十)、漏盡智力十種。
我者大覺也,如是主宰及相好福德降臨。於貪等習氣能作性,能作宣說。於一切智性之道等,真實出生性,能詳極指示。我性漏盡性之相貌,親見受享,無與爭抗,無能勝,無畏者四種。
無礙辯四:相數法相、境界、述說,於法分辯如境,如次如法、義決定,句決定,斷棄等正真明了四相。
錯倒、雜亂、失念壞忘、心失壞、不入於境、事、異性之想,各各不系之舍沈沒等未有之六種。
欲、精進、念、一心、般若、清淨解脫、不致有壞失之相有六。
身口意事業等前行之正智,而複智慧隨行之相叁種。
過去未來現在,出生、不貪、不舉起、其相叁種(契入於定——法義各各證知)。
如是等大覺之十八不共法之種種體清淨行,大覺一切所說之真如性一切法中本具而以自力出生,種種一切現前圓滿菩提之大覺性叁種是也(體道果)。如是者,是諸佛一切種種智性,是道之正因之相者叁十九也。
此中一切智性之相者,聲聞與菩薩有差別也。如其位次(亦稱緣覺),無漏及有漏體亦如是。
道智性之相者,菩薩等之煩惱不須最極斷除,故唯是有漏也。
一切種智性之道相者,正真圓滿大覺,煩惱與所知二障,乃至習氣等所有者,種種一切斷除。於一切法中本具所有轉成故,其體唯是無漏。諸相一並合計總爲一百七十叁故也。
【清涼記】:
“順道念皆持”等二頌,爲一切種智加行之相。一切種智總攝叁智,初共聲聞根本智叁十七相,即叁十七道品。四念處廣開即盡攝一切世出世法,以四谛提綱。叁十七道品離四谛孤立即無從下手。修身念處即依身修四谛十六行相。受心法亦爾。昔曾製有表在近慈寺。粗身是四大,細身即受等。法蘊足論中受有二十一種,若能依彼修,較大經所說尤細。法相應如是講,能轉換應用即轉*輪,亦即總持法。若以身爲中心,則以十六行觀爲輪圍。四念處如此修,以五蘊爲提綱而修四谛亦如是,如此則智慧活動,隨發何種念頭,皆可以攝取。最小應修四念處加十六行觀。於身念處中又應六根等配合四谛而修。若於此未如法抉擇,則於身未遍知。故應依舍利弗目犍連之法而修。初依身念處修者,凡夫身執重,於內六處細觀能生智明。十六行觀是衡量標准,離此則如西藏從前之稱,只能大致不差。煩惱起時錯叁五斤不算一回事。佛教弟子修四念處,最初是依法蘊足論及舍利弗阿毗昙所說之法。到明清之際,言四念處者,僅限于身不淨、受是苦等,至爲簡略。佛爲遍知,四念處、四谛、叁十七道品,無不應用也。次四正斷。“隨勢趨入”者,即俗所謂打鐵趁熱。修行不知隨勢,即多勉強。於五蘊四谛等用過功,隨時才發得起精進。否則僅待種子開發。學法相不是學名字,當修諸法淨相。以四念處、六度等爲提綱而修十一善心所。先須認識叁性,廣明因果決定之理。正勝是徹底之善法,非應付了事。菩薩戒是善法徹底而更增長。善惡各有是非,以谛理爲准。修四念處四谛,將一切事納入佛法軌則,然後入正斷。不明谛理,則於處非處,多難接受;持戒出於勉強;或事不錯而理未明;或勉強學戒,只爲考格西不得不學;甚者,以持戒爲愚癡人之事。學律必知功德光論師所示四阿含次第,方得門徑。不知者入手即抓著一部律藏,鑽入雜細阿含,不得出路。學四分律亦可用有部方法,用有部方法,不妨仍行四分。阿底峽尊者宗四分,而在西藏未傳,以西藏本行有部故。四阿含者:
一、辨認阿含。二百五十條相,臨境能辯,五夏內應精熟,知攝修防護方便。
二、根本阿含。二十犍度爲攝持僧團之法,佛教之根本。有五比丘作羯摩,佛法不斷,二十犍度即轉大*輪。根本阿含是攝僧事,辨識阿含是自修事。
叁、雜細阿含。爲戒中微細事相,難抉之疑。如盜五錢犯重,五錢或謂是金幣,或謂等於一兩多銀子,或謂是五錢銀,又依何種稱爲標准?此等問題久研不決,便得一結論,學戒是無辦法的事,或戒是爲當時當地的人而製,西藏人根陋劣做不到。此等雜細問題,須待通達辨識阿含及根本阿含明了是處非處以後,再求解決。
四、正宗阿含。宗大師論著甚多。此明律之究竟旨趣,指歸涅槃。律必與經會通。必依戒方能得涅槃。獅子賢論師說,沒有別解脫戒,大般若不能通達,所通者僅名句文身。如學機器,必須深入工廠也。般若之事相在別解脫戒,見事則理易明。十地菩薩亦不能製戒,唯佛之般若方能決定。學律與大般若合爲最究竟。只學般若而無戒、則不能理事無礙,不依戒即於事有礙故。四正勤即是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