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八月九日
【獅子賢義疏】:
頌雲 一切種智道 皆從彼教說 別馀不領受 十法行體性
思經義建立 具慧成觀故 能速易現證 所謂論旨趣
此頌所雲:
一、一切種智道者,即大覺性之道,是一切現觀近行次第俱有之引證也。
二、由世尊叁不思議,於所有行人完全隨行指示之所作,即此佛母大經叁種之中,名诠所作性相具足之教也。
叁、此中名诠,能诠所诠其中所有方便,即方便之成就,成就所作之事理,事理相續聯行之次第作法,彼外界及其他貪欲等,及離貪欲等,及於一切法我中不作修行稱無爲者,專以聽聞理解生智之士夫,於此次第不受持也。
四、若有菩薩欲自利他,具足修行成就,於中亦不著取資物,唯樂清淨修行者,極能領受。
五、若業惑習氣發生,能正知正念,思惟般若波羅蜜多經義完全現證八品之體性,建立菩薩施等成就之修行,初中後全部善美次第。
六、一切行者熟練法界法相,於初地最極歡喜等了知次第,種種一切現在能作成就者,是謂此論所作之旨趣也。又旨趣上更大之旨趣者,現欲之般若波羅蜜多義,菩薩修行成就之性相,諸調伏者樂速通行成就故、練習(觀)完成經論廣大之旨趣之必要是也。
七、如是聯續等說者,令諸調伏,由此樂速通行於現證之所作易故,此中論議種種分別所作亦不作粗略、故所說亦不難觀思。
【清涼記】:
“一切種智道”等二頌,明本論名诠、旨趣、究竟旨趣及隨行。後長行依次釋此八句頌。“一切種智道”即是佛道,從發心至成佛之大菩提道,亦即大般若經之全體。七十義六百六十余法相,皆爲引導證入之近行次第,由是依經修行,能證一切現觀。“彼教”指釋迦之教,正指大般若經。“叁不思議”亦譯叁示導,即神變、記心、教誡,佛教化衆生之叁種方便也。神變謂神通教化。記心謂佛加持力令衆生心起變化。教誡謂以言教而作教化。“完全”謂從初至終五道修行所作。“能诠”謂名句文身。“所诠”謂義理法相界限。“性”謂深般若,“相”謂廣般若。“具足”謂方廣之教。“外”謂外道。“貪欲”者謂凡夫。“離欲”謂惟求自利者。“無爲”者謂於斷我法執執爲不假修行,及專以聽聞理解生智之人。此等皆不能聞受會解。唯是不著名利勤求自他二利之菩薩方能領受。“具足”者,十法行所攝之法,悉皆修行不缺支分(此釋第叁句)。般若經義,即十法行體性,亦即現證莊嚴論八品。“體性”即其名诠(此釋第四五句)。“極歡喜等”謂初地乃至十地。華嚴、般若俱攝歸十地。華嚴顯境,義較總略,般若明行,辨析至細。凡夫初發心即能修行。此中所說十地,是一切種智之正修。初發心即能修十地行,以有方便善巧故。能令現證一切種智,是究竟旨趣(此釋第六句)。令所調伏(弟子)於般若波羅蜜多之義,即菩薩之修行及成就等,能速易現證(即樂速通行),是造論之旨趣(此合釋七八句)。
【獅子賢義疏】:
此下頌詞有十五頌,總其廣經般若波羅蜜多經體,種種行相,完全建立之說也。
頌雲 般若波羅蜜 八類正等說 種智道種智 及一切智性
圓證種智行 頂行邊次行 菩提一刹那 法身等爲八
種智
發心及教言 決證支分四 成行之所依 法界住自性
所緣等及大 甲胄行契入 資糧定出生 能仁種智性
道智
光作末末等 聲聞緣覺道 於他諸功德 大義利見道
能作及勝解 贊事意所欽 回向隨喜修 無上意能作
最極清淨行 是所謂修道 菩薩方善巧 道智說如是
體智
智不住生死 悲不住涅槃 無方距果遠 果近善方便
不共對治品 加行平等性 聲聞等見道 許即遍知性
圓加行
相及加行等 功過性相四 解脫證分全 學故不退僧
生死解脫平 無上刹清淨 諸相現圓證 此等善方便
頂加行
決擇等福增 堅固諸心住 是見修所作 於中各各道
分別相四種 及對治四種 無間道等持 修行違谛理
所有頂加行
邊次加行
邊次行十叁
刹那加行
一刹那圓證 性相有四種
法身
自性圓滿報 隨地變化身 法身諸所作 四種正等宣
如是等所說七十是也。
此中頌文所作,初二頌者,攝持現法八品故,是全經之總教也。其馀之十叁頌者,是彼八品中略義開廣之說。此中具足攝持經論廣說故,能攝以下廣頌所作之文義,故即論所作之“發心利他故”等頌,成爲論體所有全部之頌偈。如此種種所說,先爲聯集依義攝合此頌,是爲論攝之大旨趣全部妙善之說也。有疑惑此有重複之咎者,是未了解此文相之義也。
【清涼記】:
初二頌開爲八法。後十叁頌更開爲七十義。八法中叁智爲體,四加行爲道,法身爲果。叁智中一切種智統一切智及道種智。四加行中,圓加行統頂加行、邊次加行及刹那加行。爲於叁智自在所起一切修行悉皆遍攝,名圓加行。即得圓滿現證一切種智之法,究竟發起觀證住心之要道,名頂加行。入行要道,日常所修六隨念(念叁寶、施、戒、天)、六度及此等無自性,內心時時刻意始終之行法,名邊次加行。邊即攝法之範圍,次即次第之義。修行最極純熟之果,現證菩提最後一刹那,菩薩有學究竟之最後心,名最後刹那加行。自性身、法性身、受用身、化身、四身及所作事業,合爲法身品。次十叁頌中,初二頌明一切種智十法,總以發心攝。發心貫通五道,初發心乃至成佛究竟,非唯初發菩提心名爲發心也。發心有五種:
一、世俗發心。有二種修法,依無著修知母、念恩、報恩、慈、悲、增上六法,依龍樹修自他互換。
二、解行發心。
叁、殊勝純潔發心、
四、種子純熟發心。
五、斷障淨發心。
一切種智前六法、即此後四種發心攝。
十法:
一、發心。爲勝解發心。先修世俗發心而起,不修世俗發心,入地等心不能起也。
二、教言。爲勝行發心。教言所教授教誡言,即發心後雲何修行也。發心與教言合,爲解行發心。
叁、決定證得四支分。即四順決擇分。暖、頂、忍、世第一法四加行道,即殊勝純潔發心。純潔即堅固,發心要經過加行道之修行,方能堅固也。
四、所依。謂大乘智性,爲修行成就之所依,亦名清淨法界。由修法空斷我執熏習成之清淨菩提心種子。
五、所緣。謂修行所對之境。善等十一法,攝世出世間有爲無爲一切法境上 之種子。所依所緣合,爲種子成熟發心。
六、所爲。即大乘叁種大義,爲斷障淨發心。菩薩尚有聚落煩惱未斷盡,成佛方究竟清淨,成佛即發心之所爲也。
此六法是發心理,願菩提心所攝也。後四法是發心之修行,行菩提心所攝也。菩提宗道論廣明願行相資,如人二足之理。有願無行,願心不能堅固。故瑜伽菩薩戒歸結在六度行也。後四法者:
七、甲胄正行。即擐六度之甲精進之義。修行斷惑,如人上陣殺敵,必須擐甲勇進。六度各攝六度爲叁十六,一一又攝六度,重重無盡,此爲修一切菩薩行之工具,即菩薩所被之甲胄也。
八、契入正行、即迅速契入合大乘因果之加行,以修止觀爲主。
九、資糧正行。自發心至契入,無一法不需資糧,故廣說十七種資糧,亦兼明修行次第。
十、決定出生正行。謂決定出離,成辦功德,究竟能成一切種智之堅決不動力。
此十法,即攝七十義,亦即大經六百卷之總綱也。十法以發心總攝,故發心亦攝全經。金剛經可以五種發心解,亦可以五道次第科判含攝發心義解。金剛經攝六百卷大經,歸於行上。不達發心義,難解金剛經。達十法發心義以解一切經,無不善順佛意也。
《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記 第八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