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若我此生 若我前生 無始生死以來于一切輪回中所受生處 造作不善罪業 自作 教他作 或隨喜他作 若塔物 若僧物 若十方僧物 自盜 教他盜 或隨喜他盜 五無間罪 自作 教他作 或隨喜他作 十不善道 自正受入 教他入 或隨喜他入 由是業障之所覆蔽 我有情或墮地獄 或爲旁生 或爲餓鬼 或生邊地 或爲蔑戾車 或生于長壽諸天 設得人身諸根不具 或執邪見 或厭諸佛出興于世 所有業障 今對一切諸佛世尊 智慧者 眼目者 證明者 正量者 正智照見者 彼諸尊前發露忏悔 不敢覆藏
這一段是四忏罪力中之追悔力的體現。自己作不善業固然不好,但若自己沒殺生,卻請他人代殺,這種業會更重及重大。若自己沒作,也沒命別人作,但眼見他人作惡時自己心中歡喜,這也是一種不善,所以也需要忏淨。不論今生或過去生中,亦不論我們記得與否,凡我們曾作、教令別人作惡或隨喜他人作惡之不善業,現在我們都一一坦誠忏罪。
文中說的「若塔物若僧物若十方僧物自盜教他盜或隨喜他盜」,是指售賣別人供佛的東西以糊口及妄取僧團的財産等等惡業。凡四位或以上的凡夫僧人組成之僧團的共享財産,我們不問自取,這便構成不善業。這包括了食物、衣服、藥物或金錢等。如果僧團有共識,把東西贈予我們,這才不構成罪業。大家勿以爲只有在家人才會犯此類不善業。一位出家人若未問過整個團體而自取了共同擁用的物品,這亦同樣構成妄取僧物之惡業。
「五無間罪」是指殺父、殺母等最重罪業。即使在今生我們未必曾作此類大惡,但在過去生中,我們可能曾作此等不善,故此現今我們忏罪。「十不善業」乃指殺生等身的叁種、妄語等語的四種及貪等意的叁種不善業(注:有關十不善業及其果報,見法師著作【福份無量】)。不論在今生或過去生中,我們每天都在積集許多這類惡業因,所以必須好好忏淨。
以上乃追悔力之體現。接著下來的句子是:
從此製止 永不再犯
這一句是發願不再作惡業的意思。這是四忏罪力中的誓願力之體現。
願彼諸佛世尊憶念于我 若我此生 若我前生 無始生死以來于一切輪回中所受諸余生處 若我布施乃至施予畜牲一抟之食所有善根 若我護戒所有善根 若我淨行所有善根 若我成熟有情所有善根 若我修無上菩提心所有善根 若我修無上智所有善根 悉皆彙集攝聚合積 于無上 最勝 上中上 勝中勝 普作回向 悉皆回向于無上正等正覺 猶如過去諸佛世尊所作回向 猶如未來諸佛世尊所作回向 猶如現在諸佛世尊所作回向 我亦如是普皆回向
一一忏悔一切罪 所有福德盡隨喜 我今勸請一切佛 願證最勝無上智過去現在未來佛 于衆生中最勝尊 贊歎無邊功德海 我今合掌皈敬禮
前面已對惡業一一細數及忏淨。現在此段所說的,是把善業一一細數而回向。凡以好動機所作之業,例如持了一天大乘八關齋戒,或發了一次願要利益衆生,乃至少至喂了一顆砂糖予一蟻,這些都算是善業,所以我們利用它們來作回向。我們回向甚麼呢?答案是要回向以令一切衆生發大心及最終證得佛境。
文中的「無上最勝」乃指佛之叁身中的法身,「上中上勝中勝」乃指其報身,「無上正等正覺」乃指佛之應化身。
總之,我們學習過去、現在及未來諸佛之回向方法而發願回向。祂們怎樣發願,我們便也發同樣的大弘願。
最後,我們觀最外圍之聖衆全部化光而融入叁十五佛,外圍的叁十四佛又化光融入中央之釋迦牟尼,最後祂亦變小、化光而融入我們自己的眉心,這便完成了一座完整的修持。
如果我們閉關勤修此法,而在關期中重複夢見自己穿上黑衣、到了恐怖的陌生地方或身有汙垢等,這就是罪障尚未淨化之征兆。若反複夢見毒蟲或膿血等由下身離開、身體發光或正在沐浴等,則爲罪障漸已被淨化之征兆。這些夢兆,必須是在勤修期間重複夢見多次才能作准,單只夢到一兩次吉祥夢兆並不一定作准。此外,如果既有吉祥夢兆,且又自覺煩惱減輕了、善心增長了及多了一分自在的感覺,這才是真正可靠的吉祥征兆。
依此儀軌修加行閉關的人,應每天分四座,于每座中各拜許多次,如此拜至某天共完成了十萬拜,便算作完成了一個單元。
我派的始祖宗喀巴大師(Jetsun Tsong Khapa,1357-1419),便曾在西藏奧卡地區閉關,依這方法禮佛叁百五十萬拜之多。在祖師當年修禮佛加行之聖地,現今仍可見到由他身體在大石上所磨出之人形凹痕。宗喀巴是我派的始祖、西藏佛教的宗師及漢地皇帝禮請的對象。這麼高地位的大師尚且重視禮佛法門至這程度,現今許多凡夫卻妄視禮佛拜忏爲低層次之功夫而不屑修之,這是極爲可笑的!現在衲已說完叁十五佛忏法。大家好好地依此忏罪法門拜佛,必定能迅速忏罪,同時亦能利益自己在生或已亡的父母及列祖列宗。
《《孝份無量》盡孝之道開示 禮叁十五佛忏法門開示》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