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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心滴》祈竹仁寶哲開示集 朝聖之意義

  

朝聖之意義

  

2008年3月寫于澳洲悉尼佛教顯密研修院

  

  

佛經中雖說:「煩惱之火燒盡一切善根!」然而,佛陀卻也曾說:「若剎那得見如來身像,哪怕煩惱瞋恨如火般熾燃,亦得福報!」故此當知朝聖具有極爲重要之意義和極爲殊勝之利益。

  

正如祖師們說的:「心中無信而朝聖,或爲新奇如觀光,不知朝聖功德者,此似朝聖非朝聖。」在殊勝聖地或寺院時,若能以善心如法進行頂禮、念誦、供養等,能得相應之廣大功德;然而,若只是爲了模仿別人,或是以與他人攀比的心理,或是以我慢、驕傲、嫉妒等等煩惱之心爲動機而供養、朝拜,則無法得到很大利益。故此,朝聖者應當舍棄前面所說的不正當動機,而以念知、不放逸之心念誦這些願文:

  

聞其名號則立善習氣 親見聖身則除魔障礙

  

如法依止則賜諸利樂 頂禮一切聖怙上師衆

  

誰曾立誓若人做祈請 必賜諸如此般之成就

  

恒常眷顧憐憫衆生者 頂禮一切十方之如來

  

親自僅以念誦做修持 即能救度難忍之病魔

  

恒常念誦一切所求事 即能成辦頂禮正等法

  

自身安住佛陀教法中 悲心驅使令置苦惱衆

  

輪回衆生到達安樂者 頂禮彼等尊貴僧伽衆

  

慈心勤行一切所主事 以無礙力摧滅敵魔障

  

顯示息增懷誅等神變 頂禮空行護法海會衆

  

殺生等等身所造惡業 惡語等等語所造惡業

  

瞋心等等意所造惡業 一切惡罪盡皆忏悔之

  

爲令愛眷歡喜而造惡 爲令瞋敵受害而造惡

  

爲己苦樂緣故所做之 所做一切惡罪皆忏悔

  

應供福田上師未供養 應作承侍父母未承侍

  

應當慈悲下屬未慈悲 種種一切惡罪皆忏悔

  

自作爲與他人所鼓動 亦或隨喜他人造惡業

  

此時以及往後受惡因 一切惡罪盡皆忏悔之

  

大悲之主上師與叁寶 力勢圓滿空行與護法

  

願請清淨我一切墮罪 令我所想如意成辦之

  

若能在朝拜期間繞佛、頂禮之時念誦並思維此等願文,便能成就圓滿之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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