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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五十二天

  第五十二天

  我們現在聽聞的是《入菩薩行論》的第八品:禅定品。

  前面我們講了一下和“愚夫”——不明因果之人在一起會有什麼樣的過患。即使我們給予他許多幫助,稍微說一點違逆的話便令其反生起嗔心。我們感覺無法利益他們,只會得到種種壞處。

  友愚夫者因其人 自贊毀他生大罪

  樂著生死談論等 任何不善皆能生

  如果和這些不明善惡因果的愚夫相伴,自己便會自然而然地稱揚贊歎自己的功德;另一方面,對于他人的功德卻去隱瞞,對其缺點卻盡量宣揚,甚而诋毀、毀謗。其外,自己與對方嘴裏所說盡是一些令我們貪著輪回的語言。如此便對厭離心的産生有所障礙。自贊毀他、傷害厭離心,此時各種各樣的不善業便會産生——這便是與愚夫相伴的後果。

  如是于我及于他 由此唯能成損害

  彼既不能利益我 我亦不能成彼義

  與此等之人相伴,便會産生之前所說的那些過患。與愚夫熟悉親切,且經常相處,對自己毫無益處,對他人也無有幫助,而且今生來世都會有很大傷害。無有自他利益、對今生沒有幫助,只會造作一些惡業令來世墮入地獄。

  于彼愚夫當遠避 暫遇歡喜做恭敬

  于彼不應太親密 僅如常人斯爲美

  猶如蜂采花中蜜 惟從其處取法義

  宛如從昔未相識 不相親昵住愦惱

  既然如此,就應和這樣的愚夫保持一定距離,自己最好能恒時處于寂靜之所而修持。《本生傳》中說道:愚夫于經典沒有廣加多聞,對于善惡取舍亦毫無概念,與此等之人相伴,亦會令我們對善惡取舍迷惑,繼而墮入惡趣;更休提對于輪回厭離繼而修持善法。因此,經書中過往世的佛陀便對善知識說道:“希望您把解脫的安樂給予我,我不欲再感受輪回的痛苦,從此更遠離惡友的相伴。”

  作爲出家人、修行者,自然是住在寂靜的地方。過去以化緣來維持生存,若在路上遇到這樣的愚夫,便應以相應于正法的悅意語令其歡喜。對方高興即可,不必太親密,保持一定的距離。所謂“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正如蜜蜂采花,只是將花的精華——蜂蜜采走而已,對于花的顔色乃至形狀,並不生貪著與留戀。同樣,作爲修行人去村莊化緣時,不過是爲了成就修法的順緣,乞討一點實物滋養我們的色身,通過它更好地修行。將外在飲食作爲修法的一種順緣,這樣去化緣而已,不要與其他有情太過于親密。化緣後,下次再見時亦形同陌路,是這樣非常平淡的狀態。蜜蜂采花,非常形象地比喻了自己應非常清淨、平淡地交往。既已“其淡如水”,自己便可以在寂靜的地方安住。

  之前我們講過,作爲菩薩,對于一切有情應該生起慈悲的菩提心,將一切有情當作自己的親人一樣去慈悲對待和關愛。此處又說要視作路人,然而兩者並不相違——內心應充滿慈悲,然而慈悲並非貪著。此處,我們斷除的是貪著,是對有利于自己的事物的貪著心,需要斷除的正是這個。而這與慈悲迥然相異。

  和自己相處的朋友是很重要的:倘若平素打交道的都是道德非常高尚之人,關系的密切會讓自己耳濡目染變得更好;如果與品性惡劣之徒交好,自然也會被帶壞。此處所講的愚夫,專指不明善惡取舍、不信因果者,與其人相處太過親密,只會令自己越來越墮落。

  

  (3)斬斷對于外在的名聞利養的貪著。

  共八個頌文:

  我有利養及恭敬 我爲衆人所喜歡

  若起如是驕慢言 死後當生大怖畏

  對于利養貪著,非常驕傲地告訴旁人:“我有豐厚的利養,別人亦對我很大地恭敬。許多人對我有信心,也非常喜歡我。”由于懷著這樣的慢心、狂傲之心,死後便會墮入地獄之中,承受非常痛苦的異熟果報、産生極大怖畏。

  這講的是“我慢”的過患。我慢是六種根本煩惱之一,我慢的心一旦生起,便于各種利養恭敬的形式上産生醉傲,對他人便會或輕蔑、或嫉妒、或産生競爭之心。一個有慢心的人,在現世生活中也不會得到快樂,總是處于一種不平等的狀態裏,未來就會墮入惡趣飽受種種痛苦。對自己的內心毫無自在的權利,在遇到各種境界時便難免産生各種不健康的心態。因此,遠離容易引起不好心態的境界便格外重要——居于寂靜處。自然,如果我們已獲得自在,在名聞利養方面都能把握住自己,這樣住在哪裏、做什麼都無所謂;倘若無法把握,便應該遠離種種不好的境界,居于靜處才是最佳選擇。

  是故若由愚癡心 貪著種種可樂事

  彼彼總皆成虛空 唯能生起苦自性

  故諸智者不應貪 由貪能生怖畏故

   由以上種種理由,便當自責這種不明事理的愚癡之心,不要再去貪著外在的親友,乃至于身體、受用。出于愚癡去貪著,然而所貪著的這一切,有多少能給你帶來一點安樂、一點快樂的感受呢?它猶要令你以千倍的痛苦去償還。貪著種種事物,讓自己可能得到少許好處,但未來承受的苦果將嚴重過千倍,這其實是得不償失的。外在世間的這些受用資財,均是無常法,而且自己也毫無自在的權利,恒時爲“五家”所共有——搶走、偷走、水淹、火燒等。外在財産,自己是不具備擁有的權利的,僅是暫時擁有而已。而作爲修行者的七勝法財,聞思修的功德增長,我們應當把它視作最美好的財富去珍惜。因爲這樣聞思修的財富,無論在何時、何地均不會爲人所劫奪,行至何處均會如影隨形,對我們自身唯有利益。外在財産之屬,只會帶來暫時的利益,而鑄成的傷害更大。所以對于善惡取舍非常明白的有智慧之人,便不會去貪著名聞利養。一旦貪著只會産生痛苦,産生未來形形色色的、可怕的異熟果報。

  諸法自性散離故 當堅信解當觀察

  若能獲得多財利  亦能獲得美名聞

  盡其所有名利聚  所欲于我皆無幹

  外在這些令我們貪著的境界,是不值得我們信賴的,連一點點值得信賴的地方也沒有。它的自性便是最終要讓你無奈地舍棄,本性如此,你再貪著也不得不舍離。就是說和自己分離。對于這樣的道理,應生出堅定的信解、仔細地觀察。我們也可能得到很多的名聞利養恭敬,自己也可以名動四方、譽滿天下。在臨終時,這些對自己毫無用處,未來所去何方、入哪一道無從得知,名聞利養不得不舍棄,那它們對我們又有何益處?應斬斷對它們的貪著。

  這些外在之物、我們所貪著的這些境界,如果確實能對我們修行、解脫乃至成佛有所助益,那自然是很好的。實際上卻一無可用,未來生死路上唯靠自己的善惡業主宰,臨終時何業現前,便隨此業控製下投生去哪一道,自己毫無主宰選擇的余地。既然外在的名聞、財富對自己沒有一點利益,便不應該在這方面貪著——貪著之後,如果這一生辛勤積累的事物,下一生還能再回來受用,這樣還有理由可言。但縱使把名字寫在這一生的財富上,死後再回來的情況也是決不可能發生的。你前往惡趣,它亦不可能在彼處等你。無論怎樣看,它們均對自己毫無幫助。

  若有他人罵詈我 贊揚于我有何樂

  若有他人贊揚我 罵詈于我何不樂

  無論是受到贊歎還是誹謗,心情毫無愉悅或不悅的分別,都一例平等地去對待——當別人背地裏誹謗我們時、誹謗自己的人很多時,應斷除他人一旦譏毀自己便生起的嗔心,平等相待;當別人直接在我們面前稱揚我們功德時,也沒什麼值得高興的,若他人一旦贊歎,自己便喜道:“這是我的朋友知音。”一下子覺得此人甚好,産生貪著之心,這樣便應該斷除。依此思維,無論贊歎還是誹謗,都不要讓自己隨著內心的感覺去起伏。一贊歎,心便砰然生喜;一誹謗,心便難過不悅,這便是隨著他人的指揮棒而轉。指揮棒應把握在自己受傷,不要爲他人之贊歎、誹謗而讓內心有所高低,由此産生貪嗔。

   有情勝解種種別 如來尚難令歡喜

  況複惡人如我者 故于世法勿貪著

  不得助時既加呵 得利之時複譏毀

  有情自性難親近 雲何能令生歡喜

  有情的思想千差萬別,便連釋迦牟尼這樣圓滿的正覺佛陀,亦無法令所有有情都滿意。佛陀在世時,猶有人誹謗、汙蔑乃至辱罵佛陀。那些愚癡的人,你無法悉皆取悅。盡自己的力量,不要抱希望去對待這些人。讓不明善惡取舍的人高興,這樣的願望很難達成,不要抱這樣的幻想。

  之前講過,對于世間法,包括親友、身體受用,應斷盡對此的貪著、貪戀,至好是全部舍棄。爲什麼這些有情,我們難以讓他們高興?對于沒有恭敬利養的人,他們會說道“此人造了惡業沒福氣”,如這等的誹謗;對于有恭敬利養、有受用的人,他們便道“此人很狡猾,裝樣子令他人供養”。如此,指貧者爲無福、富足者讒曲邪命生活,這樣誹謗。這是邪惡的有情,世間是沒有邪惡的。對善惡取舍不明者,其自性便是難以相伴。我們想要友好地和他處在一處,是很難的事。如何能讓他們都對自己生起歡心?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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