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他能夠令正法久住,也就是令叁寶久住,雖然他跟我們不是同修梵行、同受戒法,但是他有住持叁寶的功能,所以菩薩在因緣不具足的情況,也開許對小乘的學者忏悔,是這個意思。
戊二、忏悔品類叁
己一、上犯更受
這當中有叁科:上品、中品、下品。先看上品,「上犯更受」: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
失戒律儀,應當更受。
如果說一個「菩薩」違犯前面的四條「他勝處法」,他用什麼心情呢?用「上品」的煩惱,就是「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他違犯四重戒法的時候,內心是依止顛倒,他的觀照力完全不現前,他一直認爲做這件事情是功德相,數數現行,當然是功德相,他也就認爲這樣的行爲對他的生命是離苦得樂、趨吉避凶的,所以他在做這件事情也就沒有慚愧心、也不想對治了,這樣子的因緣來犯四條他勝處法,就「失」掉菩薩「戒」體了,換句話說,你修習的善法都已經不能構成瑜伽的功德,只是人天的善業。這個時候怎麼辦呢?「應當更受」,要重受,因爲戒體失掉了。這個地方要注意,很多人包括在家、出家的菩薩,有些人「以上品纏違犯」四重的時候,他就直接更受,這個地方《瑜伽菩薩戒》講得不清楚,但是《梵網經》就講得很詳細,《梵網經》說你失掉戒體,你要先忏悔再重受,這一條以上品纏犯他勝處法,蕅益大師在《梵網經批注》上也說明:如果你今天是犯到殺盜淫妄四條重戒,就失掉菩薩戒體,就要取相忏,因爲這四波羅夷罪傷害的力量比較深,所以要取相忏;如果你犯的是《瑜伽》的四條他勝處法,是增上戒,這個不用取相忏,向四個菩薩或者是聲聞對首忏悔,忏悔以後就可以重受,但是你不能沒有忏悔直接重受,不可以。這個地方是說明上品纏犯他勝處法失掉戒體以後,先向四個菩薩忏悔以後再重受。
己二、中犯悔法
這是中品的:
若中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應對于叁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毘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余如苾刍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
「中品纏」就是你的心態在造作這個罪業的時候,或者是根本時、或者是成已時,你有慚愧心生起,不像前面的「數數現行,都無慚愧」,這個時候「犯」到「他勝處法」,但是你有慚愧心,所以沒有失戒體,就不須要重受,忏悔就可以了,向大小乘「叁」個以上、「或」者是「過是數」的有情衆生來忏悔。叁個以上應該怎麼忏悔呢?「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就像是忏悔比丘惡作法突吉羅罪的對首法,這當中「先當稱述所犯事名」,要說明你所犯的罪相。應該怎麼說呢?或者「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一心念!如果對方比你年長就念「長老」,如果是同輩或者年輕的就念「大德」一心念,就是說希望對方不要打妄想,「一心念」就是希望你要慈悲專注于我所說的現前境界,爲我證明、爲我拔罪,「一心念」就不要打妄想。「我如是名」,稱念你的名字。「違越菩薩毘奈耶法,如所稱事」,說明你所犯戒的戒相,比如說「我犯不供叁寶戒,犯惡作罪」,這個戒相是犯惡作罪。「余如苾刍發露悔滅惡罪法,應如是說。」事實上菩薩戒理論上來說是屬于化教所收攝,化教當然沒有所謂的羯磨法,但是古德的慈悲從義判上就把聲聞戒的對首法拿過來,你要看蕅益大師《梵網經》的批注更明顯,他就是把製教的忏悔法拿來用,當然這個是對的。
己叁、下犯悔法
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余違犯,應對于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如果你今天「犯」「他勝處法」時的慚愧心更重,慚愧心的生起更加的快速、更加的猛利,或者是「及余違犯」,就是在其余的四十叁條輕戒當中的違犯,這個時候是「下品」的罪,「應」該「對一」個「補特伽羅發露忏悔,當知如前」。忏悔的方法是一樣的,只是人數減少,一個就可以了。
這個地方是說我們在斷除惡法有二個修學的方便:在斷惡方面,身爲一個菩薩在斷除惡法,第一個方法就是「未生的惡法令不生」,我們沒有生起的身口意惡法應該要盡量的攝心防護,避免這個惡因緣的出現;第二個方法就是「已生的惡法令斷」,假設不幸這個惡法出現了,要趕快忏悔把它消滅。關于忏悔,在《俱舍論》講一個偈頌,給大家作參考。《俱舍論》上說:「愚作罪小亦墮惡,智爲罪大亦脫苦,如團鐵小亦沈水,爲缽鐵大而能浮。」(T29,123c)我們解釋一下。世間上有二種人:「愚作罪小亦墮惡」,一種人是愚癡的衆生,他沒有佛法的正見,對生命的因緣觀也就沒有正確的理解,所以他無慚無愧,雖然他所作的罪業是小,但是他無慚無愧,他就會不斷的累積這個罪業,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所以即使他在生命當中只出現微小的過失,但是因爲累積的關系、沒有忏悔的關系,他會墮叁惡道。「智爲罪大亦脫苦」,一個有智慧的衆生,他雖然在過去當中有粗重的煩惱而出現重大的罪業,但是他有增上慚愧,他就能夠如法的忏悔诃責自己,他就能夠免除罪業而離苦得樂。講一個譬喻:「如團鐵小亦沈水」,就是這個鐵它是一個實心的鐵,雖然一團的鐵是如此的小,因爲它實心,就是說他覆藏罪業,他也會在水裏面下沈;「爲缽鐵大而能浮」,空心的缽雖然鐵比較大,但是他內心當中是虛空的,如法的發露忏悔,這個缽就能夠浮。
這個意思就是說,前面的根本法門我們強調的是一種意樂,對無上菩提的一種堅持跟不放棄;但是在整個枝末法門當中,斷惡、修善、度衆生的重點在增上慚愧。前幾年我們臺灣有一個殺人犯,他犯了很大的重罪,臨終的時候(他太太好像是學佛的,他一開始也是學佛法,但是學佛法可能沒有很深刻,就是拿香拜一拜如此而已,對因果道理也多少有點認識,但是煩惱粗重就殺了很多人)歸依了上帝。記者就問他:你以前是相信叁寶,現在怎麼相信上帝了呢?他說:我相信叁寶的時候,讓我有慚愧心,因爲知道因果絲毫不爽,有慚愧心讓我恐怖;我現在歸依上帝多好,內心沒有慚愧心多好。你看這個愚癡的衆生講出這種話來!慚愧心是非常珍貴的,你爲什麼說慚愧心不好呢?你是甯可暫時的安樂而換取長久的痛苦,一個人你完全沒有害怕這樣子好嗎?(呵)完全歸依上帝得永生,你也不用害怕!所以我們心態要正確,不要害怕慚愧,慚愧心在我們生命當中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功德,一個人能夠害怕罪業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說我們持戒的精神就是增上慚愧。
丁二、自誓防護
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
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是于犯,還出還淨。
如果說今天沒有一個如法大小乘的有情衆生「可對發露」、或者沒有因緣來隨順這種方法,這個時候「菩薩以清淨」的「意樂」,就是你以增上慚愧心在佛前「起自誓心」,在佛前自己發願,發願「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我對我自己的過失非常的慚愧,我也發願從今以後甯舍生命絕不再犯,這樣子的發願,對過失也能夠産生對治、産生出離的作用。這個地方是不共于聲聞法,聲聞法是不能對佛前,聲聞法一定要對補特伽羅,一定是一個有明了性的衆生。菩薩戒法是在沒有因緣的情況之下,開許在佛前自誓受戒,乃至于在佛前忏悔。我還看不出古德對這件事情有所說明。不過我個人是這樣體驗,給大家參考。就是在聲聞法當中,聖人當然是入涅槃,所以聖人死了以後就入涅槃,所以你對佛像也就沒有多大意義了;大乘佛法是強調菩薩有法身,就是雖然你面對佛像,但是你跟祂講什麼話,佛菩薩知道,祂也是一個有明了性的衆生,所以在沒有「隨順」的「補特伽羅」之前,菩薩在這種因緣之下,也開許在佛前自誓的防護。但是這個地方的重點,我們要說出重點,忏悔的重點在于斷除相續心,就是你內心當中要下定決心「你決定不再犯」,不管你是對一個補特伽羅、或者佛前,他能夠除罪的根源在于斷除惡念的相續,就是「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這是能夠滅罪的根源。
甲叁、結勸應修
複次,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于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于此菩薩藏摩呾理迦綜集而說,菩薩于中應起尊重住極恭敬,專精修學。
「如是所犯」的四重四十叁輕當中,這些「菩薩」的戒法是怎麼來的呢?是「佛」陀在「彼彼」,就是在衆多的大乘經典當中「隨機散說」的,就是這些的戒法不是一部經典的,是佛陀在很多很多的經典上分散宣說,慈悲的彌勒菩薩本論的作者,在很多的經論當中,把這些菩薩有關斷惡、修善、度衆生的方便,他根據攝「律儀戒、攝善法戒」跟「饒益有情戒」這叁科,把它結集起來,就是這個地方的「菩薩藏摩呾理迦」,就是論藏,就是說《瑜伽師地論》的這個〈戒品〉,是彌勒菩薩依佛陀大乘經典當中「綜集而」成的,就是菩薩有關斷惡、修善、度衆生的方便把它「綜集而」成。所以這個對我們來說是非常珍貴的,因爲我們實在沒有那麼多精神體會去彙集,只有大慈悲大智慧的彌勒菩薩做得到。所以「菩薩于中應起尊重住極恭敬,專精修學」,所以我們今天受了菩薩戒以後,得到菩薩的戒法,應該生起尊重感恩之心、生起好樂恭敬之心,如法來修學。看最後一科:
肆、結示勸修
(一)甚深見
在受持菩薩戒的時候我們有二個重點,第一個是「甚深見」,我們把它念一遍:
┌汝是當成佛┐
大衆心谛信┤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我是已成佛┘
─《梵網經》─
身爲一個菩薩,我們對于大乘佛法的根本思想要生起信心。什麼是大乘佛法因緣的根本思想呢?「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佛法的觀照有二谛:從世俗谛的角度來觀察,衆生是惑業…
《《瑜伽菩薩戒本》講記 第二八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