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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本》講記 第十七卷▪P2

  ..續本文上一頁量劫在生命中打滾那麼久了,跟很多人結了善緣、也跟很多人結了惡因緣:惡因緣一接觸的時候,內心當中自然會産生怨、埋怨;但是你身爲一個菩薩,你到了佛堂做定課的時候,經過你在佛堂裏面的修止修觀以後,你一定要産生一種觀照跟調伏的力量,把你剛剛不平等的心情調伏下來,不能夠讓埋怨在你心中不斷的累積、增長廣大而結成一種恨,不可以這樣子,這樣子你就傷害你的菩提心。所以這個地方《瑜伽師地論》說「不久懷怨」,你這個怨的時間不能太久,絕對不能讓這個怨結成恨。當然不能結成恨,那就是自己要有修行的道力。「如是等類,當知名爲菩薩忍波羅蜜多種性相」,前面所說的就是一個菩薩忍辱的一個相貌。在《智度論》 上龍樹菩薩說:佛陀講六度修學,爲什麼講完布施跟持戒以後要講忍辱?龍樹菩薩先作一個譬喻說:譬如一個貧窮的人家,他剛開始要先追求珍寶,有了珍寶以後,他必須建立一個倉庫來保存珍寶,使令珍寶不會被賊所偷去、不會流失掉。我們修學六波羅蜜亦複如是,我們透過前面布施、持戒善業的造作,內心積集很多福德的資糧,這樣善業的福德資糧如果沒有忍辱的保護,布施、持戒的善業就很容易退失。如果我們今天把布施持戒形容做珍寶,忍辱就扮演一個倉庫的角色,它能夠使令你已經成就布施、持戒的善業不會退失掉,它就扮演這個角色,你就知道忍辱的重要性,它能夠使令你在逆境現前的時候「于諸境緣,安忍不動」,能使令你不動。好,我們看《講義》,第叁十四頁:

  15 己叁、障忍辱度四

  庚一、瞋打報複戒

  前面是把忍辱的體性跟相貌作一個扼要的說明;這以下有四條戒,這四條戒主要是在對治瞋心,佛陀這樣一種對治瞋心是安排四條戒,等于是由粗而細,瞋心的相貌是由粗到細,要我們次第的對治。先看第一條戒「瞋打報複戒」,看戒文: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瞋(roṣita)報瞋(pratiroṣayati),,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一個「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衆生以粗惡的言詞來罵這個菩薩,等于是口業,「他罵」就是衆生以粗惡的言詞來罵菩薩,菩薩也以粗惡的言詞回「報」回去、回「罵」回去,這是第一個犯戒的相貌。第二個「他瞋報瞋」,這個衆生對菩薩釋放一種瞋心,當然人跟人之間二個心接觸的時候,你對「他」釋放「瞋」心,他一定會感覺得到,菩薩就以「瞋」心回「報」,好,你不跟我講話,我也不跟你講話,彼此以瞋心來回報對方,這個是意業。身業,「他打報打,他弄報弄」:衆生以種種的方便來「打」菩薩,菩薩也是以「打」來回「報」;或者是戲弄,衆生以種種的方法來戲「弄」菩薩,菩薩也戲「弄」回去。總之這個意思就是以瞋心所表現的身口意叁業,這樣子這叁個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條戒沒有開緣的情況,沒有開緣的意思就是說,在我們的菩薩道當中,佛陀不允許我們給瞋心安立任何理由,就是說瞋心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釋的。當然這一條戒講得很簡要,諸位如果對照《梵網菩薩戒》,它講得詳細。什麼叫瞋心沒有理由?它說:乃至于對方殺死你的國王,乃至于對方殺死你的父母親,這種不共戴天之仇,菩薩都沒有理由對衆生起瞋心。也就是說菩薩在整個生命的流轉當中,遇到惡因緣,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調伏自己,佛陀的意思就是這個意思,就是你要用種種的觀照跟調伏的力量來調伏你的瞋心。當然瞋心的意思不是強忍,強忍也不會持久。應該怎麼觀照呢?蕅益大師的《靈峰宗論》當中講出叁個方法觀照,引導我們去觀照來調伏瞋心:第一個、隨緣消舊業想。我們今天遇到不如意的境界現前,我們要思惟:這件事情是在我們內心當中原本就有的罪業,有這種殺盜淫妄的罪業,有這個罪業,我現在修習種種的善法,就把這個罪業逼出來,使令重報輕受。換句話說,今天如果沒有遇到不饒益的境界,這個罪業隱藏在我們的心中,它成熟的時候會使令我們到叁惡道受種種的痛苦。所以我們修習善法本來應該被別人尊重,結果反而被別人輕視毀謗,表示這個是一種重報輕受的相貌,我們應該感到歡喜。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沒有這種惡逆的因緣,那你還要因爲這個罪業受更多的痛苦,乃至于你要到佛堂當中拜更多的《八十八佛》,因爲有這個惡因緣的出現,它一次把這個罪業消滅。所以這第一個觀照點是從業果上觀照,這個是在消我的業障。

  第二個、當善知識想。在我們的修行過程當中,會有一些順境、會有一些逆境,當然我們凡夫的心情是喜歡順境、不喜歡逆境,但是如果我們心平氣和的去觀察這個因緣:其實順境對我們幫助不大,順境時我們就是「悠悠泛泛,不思進取」;但是反而逆境對我們往往有一些不可思議的加持力。就是說我們平常所修的空觀道理,「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當然我們在順境的時候、在佛堂當中也會修空觀,但是逆境刺激的時候,你修那個空觀的力量會更大。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這句話我們再講一講。我們平常人事間沒有對立的時候,你心平氣和在佛堂當中,把冷氣打開來,身體健康、心情愉快,你修這個「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你沒有什麼多大感覺,因爲你沒有實際的因緣來跟你假想。但是逆境現前,什麼叫逆境?一定是有二個東西,二個法相碰撞才有逆境,一個碗敲不響,這個時候你一定有一個假想的敵人,可能是一件事情,但是多分來說都是人,事情的障緣少。我們在遇到境緣的時候,我們凡夫的心很容易在因緣所生法當中捏造一個自我,然後捏造一個我相、一個法相,人跟人之間對立,然後你開始打妄想,愈打愈嚴重。這個時候怎麼辦呢?這個時候佛陀告訴我們:你把那個自我意識拿掉,把我們自己捏造的那個自我意識拿掉。其實生命就是一個因緣所生法,沒有一個真實的自我。蕅益大師在《靈峰宗論》上說:什麼叫做把自我意識拿掉?他講出一個意境,諸位可以參考一下,他說:「狂花亂舞,空體依然。」狂花當然就是講虛空中的花,虛空中本來沒有花的,那是一種虛妄相,當然這個虛妄相會出現一定有它的因緣,就是我們的罪業,現在惡逆的因緣當中,在我們內心當中出現像「狂花亂舞」,但是我們保持「空體依然」,你不要在這個因緣當中捏造一個自我在裏面活動,它就是一個「狂花亂舞」。就是說我們過去的罪業現在該讓它出現就讓它出現,你就安安靜靜的走過去、通過去就好,不要在那個地方自己又捏造一個自我意識出來,這樣子你又會産生對立,很可能又會造作另一層的業力,你這個生命的業障什麼時候結束?由過去的罪業創造現在惡逆的果報,你依止這個惡逆的果報又創造一個罪業,業障什麼時候可以了呢?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說在惡逆的因緣當中,往往會刺激我們去觀照我空、法空的智慧,而這樣我空、法空的智慧跟我們在順境時候的觀照相比,力量又特別大,這樣子講這個惡逆的因緣剛好扮演一種善知識的角色,它是我們進步的一個動力,所以第二個觀照是對空性的觀照。

  第叁個、代衆生受苦想,這個是對大悲心的觀照。我們一般的生死凡夫遇到惡逆的因緣,因爲我們個人有私欲,我們可能爲了追求名追求利,別人也追求名追求利,人跟人之間利益産生沖突你就起瞋心,這件事我就不提了,這件事情是他自己要追求的。但是菩薩的逆境往往是爲了要利益衆生,爲了利益衆生的時候,這個時候衆生的共業,他就有惡因緣出現,這個時候菩薩應該要思惟:我今天這樣子的作法是爲了要利益有情的緣故,我應該去承當這個惡因緣。這樣子的觀想,念念之間就增長自己的大悲心,這個時候菩薩憶念自己的菩提本願,你自己心甘情願,你當初就發願願代衆生受無量苦,現在你在度化衆生的時候造成了這樣的業障,這個時候你應該要心甘情願的忍受,當然這個忍受因爲內心當中有慈悲的觀照,所以這個力量就加持在你的大悲心身上。所以說面對惡逆的因緣,如果我們能夠適當的觀照疏導,它在我們生命當中剛好扮演一種「使令我們對業果、對空性、對大悲心的一個增上力量」,這就是所謂觀照的力量。

  我們說「流轉叁界中,何處是依怙」?我們經常這樣想:在叁界流轉當中到底什麼是我們要去追求的?講一句白話就是,叁界當中什麼是虛妄的、什麼是真實的?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關鍵,你要能不顛倒。你一個人,你既然是發了菩提心的菩薩,你一定會知道金錢不是你的歸依處,那是無常敗壞的,你有錢你不一定快樂;眷屬也不是歸依處、你的聲名地位都不是歸依處。在叁界當中我們求什麼呢?無非就是求得增長內心的觀照跟調伏,而這個觀照跟調伏,惡逆的因緣對我們有幫助的作用,所以這個地方的意思是說,事情本身沒有好壞,好壞就是我們如何去面對。

  16 庚二、不行悔謝戒二

   辛一、明犯相二

  壬一、染違犯

  這當中分二科,先看「辛一、明犯相」,說明犯戒的相貌,犯相當中先看「壬一、染違犯」,我們看戒文: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爲彼疑侵犯,由嫌嫉心(āghāta)、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一個「安住」在「淨戒律儀」的「菩薩」,這以下有二種情況出現,使令衆生對菩薩産生了嫌恨心。什麼情況呢?第一個「于他有情有所侵犯」,就是菩薩對其「他」的「有情」衆生「有所侵犯」,可能是故意的侵犯、也可能不是故意的侵犯,所以衆生對菩薩有嫌恨心,這是第一個,菩薩真實去侵犯有情;第二個「或自不爲彼疑侵犯」,菩薩本身沒有去侵犯他,但是對方懷「疑」是菩薩去「侵犯」他,被懷疑了,總之衆生已經對菩薩産生嫌恨心。一個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他對于這件事情是怎麼處理呢?「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舍」,一個菩薩他內心當中懷著「嫌」恨心,他根本就瞧不起對方,你對我有所嫌恨,那是你家的事情,不管你。或者是「由慢所執」,這個菩薩仗勢自己的種性高貴、福報廣大,對于對方這樣的嫌恨,「不」加以「如理」的去忏「謝」,「而生」起一種「輕」視棄「舍」之心。這樣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樣子就犯到菩薩的戒法。

  壬二、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舍,是名有犯,

  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對于衆生對我們嫌恨心的生起,菩薩雖然沒有以如理的處理方式去忏謝、去化解,但是他內心當中不是因爲嫌恨心或者是高慢心,是一時的「懶惰懈怠」,懶得去忏謝、去化解這個惡因緣,這樣子也是「犯」到菩薩戒,但是因爲不是依止煩惱,是一時的懶惰懈怠,所以是輕的突吉羅罪。

  這意思就是說菩薩的根本精神在不損惱有情,就是說我們希望有情衆生的苦惱不能因爲菩薩而引起,現在這個衆生對菩薩有所嫌恨,菩薩就應該要主動的去化解這個惡因緣。比如說我們今天坐高速巴士,高速巴士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時候突然間緊急煞車,有一個行李包從上面掉下來打到隔壁的鄰座,隔壁鄰座就對我們起瞋心,他以爲這個行李箱是我們的。這怎麼辦呢?當然我們不理不睬,他就會繼續生氣下去了。但是菩薩不能這樣做,你應該先向他道歉解釋:對不起,打到你,這不是我的東西。就是說你明明知道他起瞋心,而且這個瞋心的因緣是對著你來的,菩薩應該先忏謝,然後再加以解釋,使令衆生因爲菩薩引生的瞋恨心,一定要使令他化解下去,是這個意思。好,我們先休息十分鍾。

  

《《瑜伽菩薩戒本》講記 第十七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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