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光明現量
〔一、光明幻迹〕
問:有時走路,看到虛空有無數像蝌蚪一樣的東西在晴空中打轉,不知是何原因?
師:那是法界體性的幻迹。修行人只要定到某種程度,自然在虛空和四周都會看見。
問:但是看到時,自己並非在定中。
師:雖非在定中,必然修持已有禅定的根基,且在心念較清淨時,自然顯現。
問:修法中所顯現一閃一閃的光明,是何情況?
師:此是第八阿賴耶識之幻迹,屬生滅之相。應當繼續觀照自己不動之心體,不可心生執著。如福智具備,待此現象過後,自性光明自然現前。當此之時,行者便可了達身心皆幻,一念頓證無生,即登初地。再起慧照,照了世間一切色相、心念,無非自性所顯,畢竟空寂,即不住一切色相、心念,而起大悲,了見無始六道父母流轉生死,受無邊業報苦惱,而起拔苦與樂之心。乃依上師心咒爲用,放光遍法界,令一切衆生觸聞者,皆離苦得樂,常登彼岸。
問:若修法中,見到自己色身化爲光體,或心光現在自己心中,是否證到自性?
師:都不是。應當不住光明。真正的自性光明,是看不到的。且自性無能所,無能見之我,亦無所見之光在身內或身外。
〔二、自性光明〕
問:自性光明如何才能現前?
師:自性光明現前,須甚深福智與因緣配合。然而自性明點現前則不甚難,只要自心不住一切色相和心念,自性明點便會顯現。此即我們的真心,又稱第九清淨識。
問:何謂明點?
師:當行者自心清淨,往往有一點光相現前,此謂心光外顯,不可執著,反生法縛。蓋明點乃爲自心所現,大遍法界,小如微虛,究竟是不生不滅,無形無相。
當我們證到此明點自性,應安住于此法界空性本體,自性如明月高懸,大悲遍照法界,拔濟一切六道有情。衆生成佛,即是自己成佛。經雲:「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悉除一切惡道苦,等與一切群生樂。」又雲:「諸佛清涼月,遊于畢竟空,衆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菩薩發心度生,如是如是。
問:修持中見到一點光明,或幾點光明,其中有一點特別亮,是否就是自性明點?
師:此即自性明點。當明點現前時,了知此明點即自己之心性、身心之精華。若能時時住于體性之本寂,則明點時時現前,彷佛許多小小的太陽或月亮。心愈定,顯現的次數愈多。最初顯現,乃爲一點白色光明,彷佛點燃較粗的香頭,或如豌豆一般大小的光明。久之則逐漸顯現爲五色,有如五色虹光一樣,非常美麗,經常圍繞自己。但不可執著,因爲明點乃自心本有,無須期待與追求,只要自心不染六塵、不住空有而安住心性本寂時,明點自然現前。然于究竟,此明點乃屬八識幻迹,不可執爲實有。
問:自性明點是第九清淨識,抑爲第八識幻迹?
師:第八識分染分與淨分,第八識淨分即第九識。自性明點爲第八識淨分顯現,故可稱爲第九識,亦可稱爲第八識幻迹,蓋依究竟,自性明點亦空。
問:自性明點是否會逐漸變大?
師:自性明點會隨著修持的進度逐漸擴大,而成爲月輪,乃至由此更進。
問:明點剛開始只是一個點而已,我們要不要把它擴大?
師:因光明與光明能自然融合,故只需觀想它與法界光明融合爲一。既法界光明與自性明點合而爲一,則自己不就安住于法界了嗎?此即是修自性法。既修心法,法界觀要常在心中。
問:那法界光明怎樣顯現?
師:不住根塵識執,恒住本寂,福智成熟,即能顯現法界光明。真實證量,唯證方知。
問:何謂「母光明」與「子光明」?
師:自性光明爲「母光明」,法界光明爲「子光明」。因法界一切佛、衆生、剎土、光明等等,皆自性本具,體性所顯,故自性本有光明爲「母光明」。
通常在修持中偶現之一點光明或一片光明,只是五智中某一智略顯的初步現象,乃屬八識幻迹,並非真智。真智乃恒常現前,不滅不失。
問:法界光明是否與自性智慧不二?
師:法界光明即是般若智慧,因此,我們稱自性光明爲智光。此光明不同于日月光明,乃恒常不變,法爾本有,而且充滿法界。但唯有自心清淨不染、福智具足者,方能證得。
問:自心光明是否應與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師:對的。自心光明與法界合一,就如將瓶打破,使瓶中空氣與外界合而爲一,此是修持方法。因我們自心本來光明,只以叁毒六塵覆蓋,而不能顯現。須于修持中,將此等垢執,層層剝落。然衆生無始業習太深,稍悟轉眼又迷,僅憑自力,恐難于此末法時期超出輪回,故須仗傳承諸佛加持力,真如內熏,心光外顯,頓使累劫瓶垢習氣,爲之粉碎無余。這瓶垢、這無始習氣,到底是依附于我執,而由我執生起,故須將我執放下,方能與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于修持道上,是由發勝義菩提心爲因,大悲願力爲根,方便爲究竟。虔修本尊法,懇祈傳承本尊加持一如而漸契無我,我相既無,諸塵及煩惱皆無可染著,再斷法執,直破無明,而入中道實相。雖雲如此,七地菩薩尚有微細法執,可知並非容易,故須勤修方至。是故蓮華生大士離藏前,爲衆略說心要雲:「世間貪著,一刀兩斷;八十八使,當體解脫;五毒現前,妙用自如。敬師、重
法、實修者得之。」
問:自心光明如何與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師:觀自性明點升空,自然與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問:安住于自性之「光明」,是否肉眼可見?
師:自性光明原本無相,是看不到的。凡肉眼可見之光,皆非最究竟之自性光明。故無論看到任何光明現前,都只是修途上的裏程碑,了知均爲內光外現,皆不可執著。
問:師父曾開示:法身光明乃無相光明,何謂無相光明?
師:不著光相,光明現前而不住著,安住不動本寂。
問:法界光明是什麼色?
師:實證法界本體之光明,乃無形色可得。而在修途,則當觀爲天藍色。
問:法界光明若觀爲天藍色,那空亦有顔色嗎?
師:空性本體離一切相,亦無形色可觀,唯安住本空本寂,如如不動。本淨光明即微帶天藍色,如無雲晴空,此乃循有情擡頭見藍天之習性,以做方便,而爲教授。
〔叁、五佛智光〕
問:過去曾有一次,剎那之間,人、物、空間均消失,只余一片黃色的光。這種狀況,是應加以保任住,還是趕快回到我們世間的狀態?
師:過去的事已然過去,不要追憶。以後若再有此情形,即安住于此光明本寂,不取不舍。
問:有時在壇城與大家共修時,在壇城前也會有一片白色光明。
師:不同顔色之光明,代表五智當中不同之一智。現白色光明,表五智中之「法界體性智」剛開始出現。以前所見黃色光明,則表「平等性智」。但此時尚非實際證到,僅是五智中某一智剛開始啓蒙而已。
問:黃色智光是否較明點更殊勝?
師:不是。倘若又在此比較何者較殊勝,即又多起一妄念。不僅光明要了知爲自性如幻所顯,平日六根所接觸之一切塵相、一切思念,均應了知爲自性幻顯,而不執著。
問:上師剛才開示:黃色光明再現前時,應安住體性本寂。但不知如何才能不執相?
師:只要住于不動體性上,任何光明皆由體性如幻而顯。倘若見到光明,又起分別取舍之念,心想:「此光是否爲佛菩薩之光明?是否一直會現前?是否能向它祈求什麼?自己是否已將要成佛?」起如是等種種妄念,光明就會消失。故須了知一切光明皆自性本體所顯,只須在體性不動上安住即可,對所現之任何光明皆不取不舍。
問:修法時若見五色佛光將自己卷入,應如何安住?
師:行者一心虔誠、清淨不染時,會有此覺受。此時應安住體性不動。
問:五佛五智,中央是白色或天藍色?
師:中央佛部爲白色,東方爲藍色。倘修金剛部本尊,則佛部與金剛部對調,即中央金剛部、藍色,東方佛部、白色。
問:五佛智慧,是否仍屬度生所顯之方便?
師:因衆生有五毒,諸佛才現五智度之。
問:那究竟當爲何色?
師:究竟無色,如幻現五色。
〔四、觀修光明〕
問:在禅定中,觀想什麼比較好?
師:你修到那裏?禅坐時你定在哪裏?
弟:定在心裏,心中放光。
師:那就定在光明體性上。你放光是放到那裏呢?
弟:就是整個心放光,照在這個身上,然後身體發光。
師:慢慢可以把光的範圍擴大,然後更進一步,放光上供諸佛,承諸佛回光,將光明收攝回來,此時要觀想諸佛的功德、智慧,也隨著光明收到自心,自己就具足了諸佛的功德、智慧、和一切力用。然後第二次放光,遍度衆生,令衆生都成佛。如是則同樣是放光,就具足了上供諸佛、下度衆生的無盡功德。令一切的衆生都化成佛之後,可以更進一步,再觀自他都化爲光明,自己即安住于此光明體性中,此即「明空大定」。
問:修法當中,爲什麼有觀想光明的方法,豈不是有相嗎?
師:這「法界光明」非世間相,乃「自性妙相」,畢竟連光亦空。但是爲何我們學密,先要觀想光明?只因法性光明乃諸佛果位證量,而衆生修無上部密法,若無物可依止,則不易安住,故教導觀想光明,且安住于光明本體中,則易契入。這雖也是方便法門,但在密乘裏,已是高深之方便,亦是果位證量之修持法。
問:觀法界大空光明之觀想方法,與觀種子字放光的方法,有何差異?
師:條條大路通羅馬。觀種子字放光,是初步觀想法,亦是殊勝之觀想法;而明空叁摩地則爲究竟法門。種子字可攝萬念歸一念,止息衆生之妄想分別,妄想止息,本來清淨之自性自然現前。至于
明空叁摩地,則是直觀自性明空,所觀即是所證,乃更直接、究竟之觀法。因一般衆生根器,不易住念于明空,故初步須觀種子字,承佛力加持,才能集中心念,除妄歸真。
問:師父曾開示:修自心明月觀時,光明透過身體、修室,再進一步遍滿虛空法界。但師父又曾開示:當明點現前時,自心明點與一切有情明點交相融攝,成大光明藏,遍滿法界。上述兩種光明遍滿法界的境界,是否相同?
師:兩種修持方法,殊途同歸,最後所達之境界無二。唯前者偏重修持之觀想,後者直達證境。
問:安住本體中,是否仍須觀光明?
師:法界光明,乃是報身境界。直觀體性,則是法身境界。恒住體性,光明自顯。
問:安住在光明中,就算是報身境界嗎?
師:此爲修途之觀想法。真正要證到報身境界,就須一天到晚、一年到頭,由劫到劫,都是光明遍照。偶然一見,絕非報身(自受用身)境界。
問:那只是不小心見到的嗎?
師:不是不小心。當我們的「見」不染六塵,不住空有,常住體性,自然就會見到。若一天到晚都住著六塵時,就絕對不會見到。
問:心法中有觀想自身光明放大遍法界之觀,是否修持功力不夠即無法做到?
師:光明並非一定要看到,只是隨念而放,念到那裏,光就到那裏。因此,輕松地觀想,心念遍法界,光明亦能普及法界一切剎土。但于法界觀,應先了解熟悉。如其力未充,即難實證。
問:修「光明定」時,爲何仍有煩惱妄念?
師:住于光明空性,已無我人,故無煩惱。若仍有妄念,則尚未泯「我」,乃修持者尚未契入之現象。
問:既然光明亦爲妄相,修持時是否不觀光明,住于黑暗空洞狀態?
師:修得深時,光影門頭,因仍落能所,故不應住著。唯不住光明與黑暗,方入中觀。
至于以光明作觀,較易安住,否則初修者即無所依止。倘觀整個法界光明,即自性大用,乃極殊勝之觀法。但當真正證到此光明自性時,又須連光相亦撇卻,才能進入更高層次。常寂光即無相光。
自性本體,本無明暗對待,不論光明或黑暗,亦無非自性所顯。若能通達此理,光與暗當無可執著,如如不動,平等而住。
《第二篇:心法要義 貳、辨類析微 二、光明現量》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