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講
爲利衆生願成佛,以此大乘發心來聽聞佛法。我們現在要聽的是《入行論》的第九品:智慧品。
之前說到,聲聞、緣覺、阿羅漢,要斷除薩迦耶見,才能證得解脫。這是所有宗派共許的。每個宗派的差別主要是在見地上。如中觀唯識,在菩薩行、道地的安立上差別並不大。
欲斷除薩迦耶見,就要斷除對五蘊的實執。如果對于五蘊執著實有,薩迦耶見便斷不了。欲斷除對于五蘊實有的執著,就要證空——證得五蘊的空性,五蘊不是實有、自性爲空。這便說明,聲聞、緣覺、阿羅漢也要證得法空,即法上的空性。這樣才可以真正地斷除薩迦耶見,才能證得解脫。
寂天菩薩在這裏說道:要想息滅輪回痛苦、得到解脫,一定要證得真如空性。而且在下面也會一再開示。這說明聲聞、緣覺阿羅漢是必定要證得空性的。以中觀應成派的觀點:人空、法空,所斷除的實有是一樣的,只是在不同的地方斷。在人上斷除這種實有,便是人空;在法上斷除,便是法空。所破內容一樣:均是實有,即谛實性、自性。而在中觀自續派便不同:彼認爲人空和法空所斷的並不一樣。下二部,即一切有部和經部,所破的“常一自在”的我,乃至“獨立實體”的我,這些均屬于粗分的人我。細分的人我,是對于人真正實有的執著——這是最微細的,斷除了它,才是真正證得了人空的道理。
粗分的人我中,“獨立實體的我”,與前面所講的“常一自在的我”稍有一些差別。“常一自在的我”,是離蘊之我,是恒常、無分之一、不觀待其他因緣的我。“獨立實體的我”主要表現在我對于這樣的五蘊,有一種自在、控製的權力,仿佛五蘊的主人一般,乃是君與臣的關系。
執著人我實有,就是認爲這個補特伽羅(注1)是切實存在的,在這個五蘊上有一個真實的我、或真實的補特伽羅存在。執著實有和執著獨立實體之間又有差別:獨立實體,是仿佛在五蘊之外有一個我,此我對五蘊有一種自在的權力;實有,便是在五蘊上執著它實有。對于這些比較詳細的內涵,在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裏有非常詳細的講解。另外,有不少《入行論》的注解,說其並未談及聲聞、緣覺、阿羅漢一定要證得法空(法無我)的道理和內容。這是因爲這方面的注解對于《入行論》內容未能善加觀察,作出了顛倒的解釋。這部經論是開示了聲聞、緣覺、阿羅漢一定要證得法空的道理的。
之前頌文講道:“如是一切諸支分,能仁悉爲般若說”。這個“諸支分”指哪些?有兩種解釋:第一個,第八品“禅定品”是這一品的支分,是最開始需要具備的因素;第二個,將布施、持戒等前面五度當作這裏所講的支分。在第一種解釋,若將禅定品也當作這裏的“諸支分”內容,因爲前後的關聯,這樣說也可以。但我們這裏要解釋的,是第二種: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這前五度作爲“一切諸支分”的內容,這樣便更爲全面。
布施、持戒等前面五品作爲智慧度的支分,究竟是什麼意思,又爲什麼要這樣說?下面就對一些疑問進行一一的分析。
如果只是用聞思的方式,對于真如空性有所通達乃至證悟,這樣是不需要前面五度的。雖然證悟空性需要積集各種各樣的資糧,但是前五度的菩薩行作爲智慧度的引導,也並非必需。
首先,有的人慧力極強,可以先證得空性,再發菩提心。如靜命論師便講述二種情況:一是先發菩提心,再證得空性;二是先對空性有所領悟、證得空性,然後再發菩提心。對于先證得空性再發起菩提心的人而言,就不需要依這樣的菩薩行或菩提心來作爲他的前行。因此,將這個“諸支分”作爲前面的引導,便不太應理。
大乘的行者,亦分作鈍根和利根。利根者,若對于教理不透徹明白,便不會産生信心。如輪回之苦、産生輪回的根本——我執,是否可以斷除?是否可以解脫?利根者並非一上來便産生信心,而是通過種種道理、理論去觀察、思維,對空性有所領悟,明白了通過這樣的修行是可以解脫、成佛的。如此方才生起信心。這樣利根的有情是以懷疑來進入,開始對空性有所領悟,然後産生信心,再發起菩提心。
第二類鈍根,是聽聞佛法便産生信心。對其中的道理,剛開始不會産生很多的思辨、不會多方面去思維,卻一有聽聞便旋即起信心。之後慢慢發起菩提心,再領悟空性。走的是這條道路。而利根者,可以先證悟空性,再發菩提心。
其次,對空性産生覺受,也不需要布施、持戒等五度作爲前行。倘若對空性産生覺受,內心的變化需要前五度作爲前行,則對無常的道理生起覺受,也需要前五度作爲前行。這樣內涵就未免太多。
再次,對空性的修持,生起“修所生慧”的這種妙觀,亦不需要前五度作爲前行,因爲聲聞、緣覺、阿羅漢也可以證悟空性!如果證悟空性的妙觀生起,一定需要五度作爲前行,則聲聞也需要,但聲聞並未發菩提心。
因此,將布施、持戒作爲智慧的前行,並非指它們是通達乃至證悟空性的必要條件。
下面還有另一種說法,亦不是頌文所講的真正含義。其認爲:證悟空性的智慧乃是法身的近取因,如布施等前五度,乃是方便品,相當于法身的俱有緣。內因爲智慧,外緣爲前五度。因此,前五度對于證得法身而言,便是一種利益和幫助。倘若沒有前五度作爲助伴,證悟空性的智慧便無法成爲法身。因此就這一點而言,前五度應該成爲證悟空性的智慧的支分。但亦不是這一層意思,爲什麼?反過來講,布施、持戒等五度是成就色身的因,智慧是成就色身的外緣。如果前面這種說法成立,此處亦可說智慧是爲布施而宣說的,也可以把智慧當作布施的支分了。
前面說的幾種都不是真正的意思,那麼,把前五度作爲智慧支分的真正含義到底是什麼?
如果沒有證空的智慧,二障——煩惱障和所知障,是沒法斷盡的。雖然要斷盡煩惱障的種子,不需要很多的資糧;但要斷盡所知障,就一定需要廣大的資糧作爲莊嚴、廣大的福德作爲助伴。所以,爲了斷盡所知障的種子,就需要布施、持戒這前面的五度。所以,“如是一切諸支分,能仁悉爲般若說”,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爲了斷盡所知障,才讓我們把前面五度作爲智慧的支分。
我們想要成就佛陀的色身和法身,便需要二種資糧:福德的資糧和智慧的資糧。對于成就色身而言,便是以福德資糧爲主要的近取因,即內因、主要的因素。主要依布施、持戒和忍辱,來作爲成就色身的因。報身和化身,都是色身的內容。而成就法身的因,主要是後面的禅定和智慧,主要靠禅定和般若這二度來成就法身。法身又分自性法身和智慧法身。精進,則此二身都需要——成就色身和法身都需要有精進的攝持。經典裏說過,要成就佛陀的色法二身,就需要二種資糧力産生。色身之因便是福德,法身之因便是智慧,二種主要的因素産生二個果報。
另外,《正法集經》中講道:“心若平等住,則能如實遍知”。若心住在平等的狀態中,在禅定的狀態中,才可以如實地通達諸法。《集學論》中說:“能仁言心平等住,則能如實而了知。”其中也講述在平等住中,如禅定中、心住等引的狀態裏,才能了知通達諸法。所以止觀應一起去修持。前面是第八品,現在是第九品,自然地順接在一起:通過這樣地住于等引的狀態中,然後通達諸法的實相。這樣禅定自然就成爲此處所講之智慧波羅蜜多的支分。
如頌文中說:要想徹底息滅一切自他有情輪回的痛苦,就一定要生起證得空性的智慧。如前面所講的布施、持戒等諸支分——支分,即它的因、因素,乃至各種各樣的因緣,這一切都是釋迦牟尼佛爲了讓我們生起證空的智慧、證得真如的智慧而宣說的。
戊二、廣說生起智慧的情況,分四:
己一、以見決擇;己二、串習修持;己叁、以正因斷除增益;己四、證空的作用。
初者,分叁:庚一、所知法二谛的安立;庚二、斷诤;庚叁、證成大乘的殊勝。
初者,分叁:辛一、二谛的分類;辛二、二谛的性相;辛叁、決擇二谛的補特伽羅的差別。
今初,二谛的分類:
此中許谛惟有二 謂言世俗及勝義
此處所說二谛,是世俗谛與勝義谛。我們從哪裏來分析討論二谛?即從“所知”。所知,意思是一切存在之法,這些法均可以爲我們所了知。一切法便是所知,所知是二谛分類的基礎,我們便在所知上去討論二谛。
下面舉例:如補特伽羅——我們自身,乃至各種各樣的有情,以及這種五蘊,屬于世俗谛的內涵;如補特伽羅及蘊自性空的空性,即自性不存在的這種空性,是勝義谛。認爲一切所知分爲二谛,即一切所知法,要麼屬于世俗谛、要麼屬于勝義谛,只有這兩個範疇,別無第叁種。在《父子相會經》中,講到了一切法只有二谛的情況。佛陀、薄伽梵,對于勝義的內容和世俗的內容都完全領悟,對于一切法,明白只有勝義谛與世俗谛這二谛的內涵而已。薄伽梵對于空性是現證,明白地了知和觀察到一切法,因此被稱作一切智。簡單地說,即是佛陀觀察到一切法均納入勝義谛與世俗谛二種,再無其他。
此句就是說明二谛的數量決定。《父子相會經》中,經文雲:“所知亦唯此世俗勝義二谛而已”,已講得非常清楚:“所知”,便是我們討論二谛的地方。我們從何處分析討論二谛?即是在所知的一切法上。“而已”,即數量決定,只有二谛。能夠對于二谛完全證悟和現觀,正如釋迦佛陀,便稱作“一切智”。
勝義谛與世俗谛的內涵,在佛教內部各個宗派,觀點也是有很大差別的。如一切有部,他們認爲對于一個法,凡是由破壞力或分析力,能令人失去對這個法的形相概念的,就是世俗谛:好象一個瓶子,我們在思想中對其翻來覆去分析,分析出其成分爲粘土、水等,水與粘土又可一點點析爲別的成分,最後這個瓶子的形相便一點點消失、不複存在;或者將這個瓶子打碎,“瓶子”的概念也不複存在。這樣的瓶子就是世俗谛。如果通過分析或破壞,最終這種形相還是存在于我們心目中,就是勝義谛。在有部的觀點中,在空間上他們認爲有無方分的“極微”,在時間上認爲有最短的“時邊際刹那”。這是分析到最終,有部認爲不可能再分析下去的極限。最短的時間——時邊際刹那,最小的事物——極微,有部承認存在,無論再怎樣分析,都永遠存在于你腦海中,這樣的便是勝義谛。
勝義谛與世俗谛,這兩個名字在各宗派都是一樣的,但各自理解的內涵卻完全不同。有部承許極微塵爲勝義谛,和本品中所講的勝義谛是截然不同的。經部也是如此。經部所講的勝義谛,即有爲法——具備能生果法的作用的法。有爲法我們現量可以看到。因此,經部認爲勝義即現量可以緣到的法。如水瓶、房子、桌子這些有爲法,均是勝義谛;經部所認爲的世俗谛,乃是常法、無爲法,如虛空,只有靠分別心所能感受到的這種境界,這種常法便是世俗谛。在唯識的內涵又不一樣,唯識講叁性。
《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七十一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