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講
丙叁、令勝義菩提心輾轉增長的方便——智慧品,分二:丁一、解釋正文;丁二、解釋品名。
初者,分二:戊一、略示需要生起智慧的原因;戊二、廣說生起智慧的情況。
今初,略示需要生起智慧的原因:
爲什麼要生起智慧?有一個頌文:
如是一切諸支分 能仁悉爲般若說
欲求寂滅諸苦者是故應令般若生
前面所說的菩薩行的行持,即菩薩應做之事——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就這一切支分或者因資糧,都是爲了什麼才去宣說?前面的五度,乃至《入行論》前八品所有的內容,都是能仁一切智爲了讓我們生起證空的智慧,圓滿斷盡所知障的智慧威力而宣說的。之前悉是生起智慧的支分和資糧,是爲了圓滿智慧的威德和力量。這樣我們才能斷盡煩惱障和所知障。
不僅如此,即使爲了自利——利他固然需要這種智慧,僅僅想要得到解脫,如果沒有證得空性的智慧,亦是不可以的。是故,想要成爲一個息滅自他有情的一切輪回痛苦的修行者,一定要在內心上生起證空的智慧——爲了利益他人,需要成就無上菩提,而要成就無上菩提,就必須通達真如、需要證得空性的智慧;爲了自己的解脫、息滅自己的痛苦,也需要證得空性的智慧。宗喀巴大師言:“不具通達實際慧,雖修出離善菩提,不能斷除有根故,應勤通達緣起法!”
其義是說,盡管我們如此勵力地串修出離心和菩提心,如果沒有通達緣起性空的智慧,亦無法斷除輪回的根本。因此,應在緣起性空的智慧上去努力用功。
龍樹菩薩亦言:“乃至有蘊執,其次有我執。”意爲:只要認爲五蘊有自性、對五蘊有這種執實,屆時便會有我執。只要有法我執,便會有人我執,便會有投生,一再受輪回之苦。不論外道也好,內道也好,乃至佛教內部的各個宗派,對于輪回流轉、造業受果的這個有情,均會建立一個論題:到底是誰在輪回?誰在解脫?誰在造業誰在受果?因此需安立一個“我”的存在。
于外道,則認爲有一個有自性的、恒常的“我”存在,去得到解脫、或再度輪回。佛教內部也有不同的安立方式:大小乘宗義的建立上,便是由“我”的安立方式不同而産生不同宗派;自續派以下,雖然也承認無我的思想,但在安立這個輪回流轉、承受因果的“我”時,總有一點實在之體在其中。應成派思想則不然。
先說內外道的安立:如阿底峽尊者、寂靜論師等認爲,承認、皈依叁寶者爲佛教弟子,反之則爲外道,此是一種安立方式;另一種則以四法印劃分,承認四法印者爲內道,反之則爲外道。
佛教的宗義——各個宗派的教義,一般分爲四大類:第一類,一切有部;第二類,經部;第叁類,唯識;第四類,中觀。一切有部和經部,是依于佛陀初轉*輪而建立的,釋迦牟尼佛往昔于鹿野苑初轉四谛*輪,後世弟子便依此法義而建立起這樣的宗派。中觀,無論中觀自續,抑或中觀應成,則是二轉*輪——無相*輪,依《般若經》之類的經典而建立起“一切法無相”的教義。唯識,依終轉*輪——善分別*輪。
如是叁轉*輪,化緣既盡,釋迦牟尼佛示現涅槃時,問諸弟子有何疑惑,速疾請問。最後便宣講了“四法印”,以此來判別佛法。
四法印,即:“諸行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諸行無常:在四谛法的苦谛四行相中,有一個行相便是無常的行相。佛陀于最後圓寂時也講這個“諸行無常”的內容,所以無常的道理應該經常觀修。無常之想,是最殊勝之想。無常的觀修是最殊勝的觀修。無常,即刹那刹那地變化,事物自然遷流變化的特性。
有漏皆苦:不論是形成有漏的因,或是有漏的果,或是體性有漏,但凡有漏,便會有痛苦産生。
諸法無我:宗派的差別,主要是從此內涵上去引生。以小乘而言,他們所認爲的“無我”只是“人無我”,認爲外界的法仍是有其自性存在的。而且,小乘所說的“人無我”範圍也非常狹窄。我們之前所講的數論派、勝論派,認爲有離于五蘊的常一自在的“我”。在小乘,比如“一切有部”,其所認爲的無我,僅局限于認爲常一自在的我是不存在的,執此爲“諸法無我”的內涵,更深的便無有涉及。
對于“我執”,我們經常提到有兩種我執:“俱生”的我執及“遍計”的我執。俱生我執,指本身就具足的我執,不需他人教導,亦不需後天學習,乃是自然地與生俱來。無論人也好、蟲蟻也好,都有這種我執的存在——對自身認爲有一個真實存在之我來執著。遍計我執則不然,其是通過後天的學習、教授,如我們通過學習,知道這個“我”應如此這般等等;或受其他宗教的思想影響,如外道認爲有一個常一自在的我,通過這樣後天的教授而生起來的我執,是爲“遍計的我執”。
在外道的思想,認爲有一個常一自在的“我”,也認爲自身有這樣一個我存在。“我”不僅于這一生存在,大多數外道也是承許有後世的。這個我,爲了現在和未來得到安樂而去成辦種種事業。外道認爲,這樣的“我”是恒常,沒有什麼支分,並且還有自在的權利。因爲在記憶之中,自己從前曾做過此類或彼類的事,如果有所間斷,記憶亦會中止。因此便將其執爲“常”的了。從前世投生來這一世,今後又投生到下一世,這樣便必有一個恒常之物,否則如何投生、如何記憶?外道便通過這個來斷定:超越于五蘊之外,另有一個“我”,其具備很大力量,而且恒常不變。
外道承許此我一定是離于五蘊的——于色受想行識之外另有一個我。因爲每個蘊都有自己的支分,即組成部分,並非一體獨立。因爲色受想行識都有各自的支分,如心識有前前後後的刹那,身體有手腳等這樣的支分。但外道認爲,“我”是“一”的。一,就意味著沒有可以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沒有前後的刹那連續,所以這個我不會在五蘊之中。自在,主要是指它不需觀待其他因緣而存在,所以是自在。我們的五蘊,不管它是生起還是壞滅,都依賴于各種各樣的因緣,沒有自在。而外道所認爲“常一自在之我”,是不觀待別的因緣,自己就可以獨立存在的。綜上,這便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常一自在的我。
這種常一自在的我,在一切有部是不成立的。所以,一切有部說“無我”。在一切有部中,有一個“犢子部”認爲有個不可言說的我。有人質疑:犢子部是不是佛教內部的宗派?但總體而言,仍將犢子部劃入內道中,因爲它畢竟不承認有常一自在的我,盡管它同時亦認爲有一個不可言說的我存在。
人無我有二種:粗分的人無我,和細分的人無我。沒有常一自在的我,是粗分的人無我。這一點,一切有部是承認的。到了經部,非但不承認有常一自在的我,連獨立實體的我——細分的人無我,也不承認。因此,經部的思想相較于一切有部又更進了一步。比經部更深的是唯識的思想,它開始承認法空,即“法無我”。唯識破斥了經部不如理的思想,更深了一層,建立了唯識體系。中觀則在唯識的思想基礎上更深一層,將唯識中實執的思想破除後,建立起中觀體系。就這樣,四部宗派的思想一步一步地建立起來。
剛才講道,佛教內部的各個宗派要建立前後造業因果的承載體:究竟是誰在流轉輪回,是誰在造業感果?佛陀亦說,過去世中頂生大王如何如何,他就是我。這個名言上的我,還是爲各宗派所共許的;如果沒有建立一個名言上的我,因果便無法安立,這樣也不可以。因此,把實有的我破斥後,還要建立這樣一個“我”。只是各宗派所建立的這個承載因果、流轉和解脫的我,相互間有很大差別。有的認爲“我”只是五蘊的聚合體,一定是在這個五蘊上去尋找和安立“我”,它不會離開五蘊,一定是在五蘊上面;有的認爲是意識;唯識認爲是阿賴耶識;中觀應成則是“依蘊假立”,在五蘊上面假立一個流轉、解脫乃至感受因果的“我”。龍樹菩薩說:只要對這個五蘊有執著,便會有我執、我所執;只要有這個法執,便會有薩迦耶見的産生。這種我執和我所執是如何産生的?是以“名言上的我”爲所緣境,本來只是名言上的我、假立的我而已,你認爲它自性存在、真實獨立地存在,這便是産生了顛倒見,我執也就産生。我們要破除的,是以名言上的我爲所緣境,生起認爲它真實存在的這種我執。將“我”執爲一個真實存在的、有自性的事物,需要破除的是這個。僅僅是“我的思想”、“我的家人”,或“我在打掃”、“我去逛街”,這樣念頭中的“我”不是我們要破除的——因爲它是名言上的我,不會因有此想法而造成什麼傷害。一旦在“我”上認爲有一個真實的自性存在,這便産生形形色色的過失。
佛陀也說我,如“頂生大王即我身是”。這個“我”與我們所說之“我”差別很大。佛陀說的我,只是名言上的我而已,沒有一點實執的成分在其中。一旦加入實執——自性執著的成分,便麻煩了。所以,每一個人心裏面,都會有叁種心態産生:一,如幻如化的我。一般對于我等沒有證得空性的凡夫,如幻如化的思想在我們現在的心識上不會産生。而聖者菩薩便會認爲“我”是如幻如化的。二,執實的、真實存在的我。叁,既不當成實有、又不當作如幻的我。對于我們一般人而言,內心上便有後兩種“我”的心態存在,但往往將其混爲一談。
通常,我們只要談起我,就有一個實有的成分在裏面。實際上細細分開,便有兩個狀態:一個執著我實有;另一個既不當成實有、也不當作如幻的,是很平淡的一種中間狀態。對于聖者菩薩而言,便有叁種狀態:實執沒斷盡前,就有對于我的實執——認爲我有一個自性的存在、實有的存在,這種執著;另一種,就是既不執著如幻、又不執著實有的思想;最後一種,即是在空慧的攝持下,認爲它如幻的思想。所以,于聖者菩薩共叁種思想存在。
我們爲什麼要知道這幾種不同的執著方式?這是爲了不至于一提到“我”,就全部破除掉,要“無我”,便索性全部沒有——這樣會墮入斷滅。這樣,去輪回、去造業受果者便無法安立,因爲“我”已被完全破除。因此,名言上的我還是有的。一旦明白我們內心執著的我有二種方式,便知我們要破除的只是當中執實的部分,對于另一個是不需破除的。一旦破除,即墮落斷滅邊。應知這其中差別——我們若在破除時把“我”全部破除掉,一切因果便都無法安立。完全沒有一個“我”去造種種業、感種種果,撥無因果,便會産生這樣的誤區。
國內和國外的佛教弟子都出現過這種狀況:學習經論,例如《入行論》時,前面既要學忍辱,亦要精進,還要修禅定,有諸多的事情要去行持。最後到“智慧品”,修的卻是“無我”,既然沒有我,做諸多的菩薩行又是爲什麼?經曆種種修持,修到盡頭卻沒有我,修行、辛苦的意義何在?出現這種茫茫然的狀態,正是由于沒有區分清楚看待“我”的叁種方式。如果能加以明確區分,雖然將我執、實執、認爲自性存在的執著斷除掉,名言上的我——承受因果、造業受果的我仍然存在。這樣,自己便自然而然地不敢造惡業、照樣如理地去行持善法,而不是落入“既然無我、便可以無所不爲”的邪見中。
我們經常提到薩迦耶見——壞聚見。薩迦耶見有二種:一個是執著“我”有自性的薩迦耶見;一個是執著“我所”有自性的薩迦耶見。薩迦耶見,必是對于我和我所,認爲其自性存在。薩迦耶見只針對自身,若認爲對方真實存在,這便不是薩迦耶見。如我們緣佛陀的身體、緣他人之身,認爲對方真實存在,這固然有一種實執在裏面,卻不是薩迦耶見。只有緣自己,認爲自己的身心是真實存在的,這才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只是自己對自己;將別人的身心當作對境,認爲它真實存在,這並非薩迦耶見,只是實執。
緣“我”的薩迦耶見,便是緣自身、以名言上安立的我爲所緣境,認爲它真實存在;緣“我所”的薩迦耶見,我所即是我所擁有的,次念雲“此是我所”,如,我的書、我的心、我的電腦、我的辦公室……有這樣的執著便是緣我所的薩迦耶見。薩迦耶見有這二種。
薩迦耶見是一種壞聚見:將本來是會變壞的、很多支分聚合的五蘊聚合體,安立我及我所,卻將其當作實在之物、當作自性存在的。這樣便是壞聚見,這個名字本身便開示了一個道理:通過緣壞聚而生的見——本來只是無常的、變壞的,有很多支分所組合的聚合體而已,你認爲它有著一定的自性存在。通過這個名字,我們便知道這個“見”是不正確的見解。
像這種壞聚見,也可以說是十二緣起支的無明。一旦有了這種壞聚見——薩迦耶見,便會陷入輪轉。它是流轉的根本,就好象水龍頭乃是出水源頭一般。所以要想得到解脫、要想斷除這種輪轉的狀態,便一定要證得對這種薩迦耶見的破除。即便聲聞、緣覺,也要致力于斷除薩迦耶見。
既然薩迦耶見是緣五蘊聚合而發生的我執和我所執,因此要斷除薩迦耶見,就要破除對于五蘊的實執。剛才我們提到龍樹菩薩所言:什麼時候有五蘊執,什麼時候就有我執的存在。所以即使只是爲了自己的解脫,也要證得五蘊爲空。對于五蘊應斷除這種實執,彼時便證得法空。龍樹菩薩的思想,歸根結底便是:即使聲聞、緣覺、阿羅漢,要想證得解脫,不僅要證得人無我,也要證得法無我。法空,他也必須要證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同樣,寂天菩薩亦這樣認爲:聲聞聖者,即使證得小乘的解脫,也須通達無我的思想、須證得法空。月稱菩薩的《入中論》裏面,也提到這個非常重要的觀點。頌文中說道:“即住最初菩提心,較佛語生及獨覺,由福力勝極增長,彼至遠行慧亦勝。”自資糧道菩薩始,便以菩提心的力量勝過聲聞、緣覺、阿羅漢,這是種姓的力量。但只有到七地的時候,菩薩的智慧才可以超過聲聞、緣覺、阿羅漢。爲什麼?如果聲聞、緣覺、阿羅漢不證得法空、僅是證得人無我,則初地菩薩就可以超過。因爲初地菩薩已經證得空性——人法二空。聲聞、緣覺、阿羅漢如果只證得人空,則初地菩薩必能超越,因爲後者多證得法空的緣故。說七地菩薩的智慧才超過聲聞、緣覺、阿羅漢,就是說明一個問題:聲聞、緣覺、阿羅漢,既證得了人無我,也證得了法無我。
《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七十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