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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六十二天

  第六十二講

  爲了利益一切衆生,而願成就無上菩提。以此來聽聞大乘的佛法。現在講到的是《入行論》的第八品“禅定品”中,自他等換這方面的內容。

  昨天在自他平等方面講道,“最初應當勤修習,自他不異平等舍。所受苦樂相等故,應護衆生如愛己。”如何修菩提心?最初應勵力修持自他平等。自他平等如何修?自己希望得到安樂,去除一切的痛苦。而對于他人而言,在離苦得樂這一點上,實際也完全一樣。因此,對待他人也應該像愛護自己一樣來愛護,因爲大家的思想一般無二。若有人問道:“有情是這樣無量無邊,把他們都當成自己去思想、去對待,去成辦他們的安樂和遠離他們的痛苦,完全如對待自己一樣。這個太難了,如何能生起呢?”

  “如手足等雖有多差別,同爲一身悉皆所愛護。如是別異衆生諸苦樂,悉欲求樂如我等無異。”利用串習的力量——正如我們自身的手、腳、口、目等等,它們相互的體性並不一樣、不是一體,卻都把它們視爲自己的一部分,當作自己去執著和觀待,這樣便會對身體的每一部分都非常愛護,它們之間亦是互相愛護的。同樣,六道有無量無邊的衆生,雖有諸多的差別、各種各樣不同的性質,但他們對于安樂的追求和痛苦的遠離上也毫無差別。若我們把這些衆生當作自己的一部分、也當成自己一樣去執著,這樣通過串習也可以成就。通過這樣的修行:他們的安樂,因爲和自己希望的無有差別,我們也應該成辦;他們的痛苦,我們也應當遣除。如是通過串修,也可以達到這樣的結果。正如登地菩薩、修行證量很高之人,他們便能達到這種境界,將一切衆生完全看作自己的身體一般。

  既我自身所有苦不能損惱他人身

  下面是自心的我愛執煩惱發問:“他人所受的苦,再大亦不能損害我;我所受的苦亦不能損惱他人。因此,像去除自己的痛苦那樣,去幫助別人去除痛苦,這樣的事情也很困難。既然相互毫無損害,所以他人之苦他人自受,自己何必過問?完全沒有關系。”

  此是我愛執的反應——相互之間各自爲政,我也不用幫助他,他也不用幫助我。

  故知但由執我故 于自所苦難安忍

  如是他人之所苦 雖未降臨加我身

  彼亦能令我生苦 執爲我故不能忍

  雖然上面講的似乎也有道理——自己的痛苦與別人的痛苦不會相互傷害,但就我們自身之苦而言,由于將身軀當作我們自己去貪著,對身心上發生的痛苦就不能忍受。這是一種執著,執爲自己,所以痛苦時便不能忍受。同樣,其他有情的痛苦雖然沒有傷害到自己,但若將其當作自己去觀待、去執著、去愛護,生起視人如己的心,自己亦會生起難忍的心,也希望去幫助他們——痛苦都是一樣的,對于有情都是一種傷害,誰都希望遠離。就這一點而言,那些有情的痛苦雖未降臨到自己身上,但我們亦要去關愛,將他們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一般去去除。如此,一旦執著到將有情當作自己去看待,他們的痛苦我們就不能再忍受。他們有苦,我們無所謂的態度便不會産生;對于他人之苦,亦會生起一種難忍的心來。

  下面,用因明的論式來安立這個觀點:

  我應除去他人苦 是苦受故如自苦

  我應爲他作饒益 是有情故如自身

  因明的論式是怎樣來說的?言:其他有情的痛苦,作爲前陳有法。我也應該去除,是所立法。因是痛苦,比喻正如自己的痛苦,是爲宗因喻。

  其他有情的痛苦,我也應該去除,爲什麼?因爲都是痛苦。然後,喻是什麼?就像自己的痛苦。有情的痛苦我們應該去除。那麼,有情的利益我們應該去成辦。這裏用另一種因明的論式來證明:宗,一切有情的利益我應該去成辦;原因,是有情故;比喻,正如自身的安樂。自身的安樂毫無疑問應該去成辦,同樣,有情的安樂也應該去成辦。

  因明的內容結合頌文再說一下:“我應除去他人苦”是宗;“是苦受故”是因;“如自苦”是喻。“我應爲他作饒益”是宗;“是有情故”是因;“如自身”是喻。

  若時自他二者間 欲求安樂均相等

  我于他有何差別 何故唯勤求自樂

  自己與他人對于安樂的追求都是一樣的,沒有一點差別,連一點小小的安樂都要去追求。既然如此,爲什麼只是追求自己的安樂,而別人的安樂根本不去管呢?甚至有些人還希望他人痛苦,這實在是不合理、不應該的事情。論中一再地講道:自己和他人在追求安樂上是完全無二無別的,所有有情均是這樣的心態,而不管是怎樣的有情。因此,在成就自己安樂的同時,亦要想著其他有情,因爲這種思想都是一致的。

  若感到很難像去除我自己的痛苦般,來去除一切有情的痛苦。于是,進一步解釋說,自己的身體有很多支分:如有手、有腳,它們之間似乎沒有什麼關聯。但一旦將它們執爲自己,腳上紮了刺,手便自然去拔除。刺又不是紮在手上,手又何必多管閑事?由于將它當作自己,所以就能夠去成辦。因此,一旦把有情當作自己看待,一樣會生起難忍的心。如前所說,在修行的過程中,衆生田就是福田。對于我們修行,衆生和佛陀都很重要。無論現在也好、未來也罷,利益有情與傷害有情的結果都完全不一樣。就這一點而言,我們要成就現前的、抑或究竟的安樂,都需要依靠有情。這樣看來,有情對我們是有恩德的。通過這樣思維,來去珍愛有情、利益有情。這是在自他等換裏面的,修習把有情觀爲悅意相。我們要想真正地利樂于他,便要把有情視爲自己親人一般,乃是自己非常歡喜的形象,非常高興見到他們。這樣的形象與心態要産生。

  在七重因果教授中,則是通過思維有情都曾爲自己的母親,來依次修知母、念恩、報恩、慈心。通過此來生起“悅意相”。一切有情均做過自己的母親,對自己都有無邊的恩德,依此讓我們生起有情的悅意相——有情在我們眼裏不再是討厭的形象,而是令人歡喜的形象。

  而此處自他平等、自他等換的方式,是讓我們這樣觀想:有情對我們的現前及究竟的利益安樂,不是從作爲母親的這個角度來講,而是對于我之修行、我要想成佛,這現前的利益安樂、以及究竟成佛的利益都是依賴有情。如果這樣觀想思維,力量是非常強大的。

  佛陀與衆生都可以讓我們生起福報、修行得到成就。因此,應如恭敬佛陀一樣來恭敬有情。所以,前面一段一再贊歎衆生對于我們的修行、對于我們現前與究竟利益方面的恩德。要對有情生起極大感恩之心。

  七重因果裏面,或者自他等換,都講述要修等舍的心——這種等舍是指不要有貪嗔的念頭。講奢摩他時,我們說道“舍”有叁種:一是“舍受”的“舍”,非苦非樂的感受;“行舍”,是奢摩他中的舍,即處于一種平等的狀態,無有任何的造作或作用。第九住心時,便處于一種舍的狀態;此處之舍,可以說是“無量舍”,對有情沒有貪嗔的心。

  一旦生起這樣沒有貪嗔的、平等地對待有情的心之後,七重因果教授中便講“知母”:知一切衆生都曾做過自己的母親。想要生起“知母”心,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自己的生死是從無始以來就有。承認這點非常重要,若不承認前世,便沒有辦法去解釋。因此,對于證成前世的理路應去用功思維。以嬰兒的心識,剛生出來便會吃奶,這樣下意識的動作有人認爲是自然的本性,實際上是他過去所余留的習氣,也就是有著心識的相續。出生前那一刹那,也就是中有或稱中陰,乃至再前面,也就是前世。通過這樣的理路,來讓我們明白有前世;一旦有前世,便會有無數的前世。無數的前世,受生時,特別是胎生時,便都需要母親。如此來證成生命是無始的,繼而推論出投生也是無始的。既然無始,這其間的母親便無量無邊;由于每一次投生都有母親故,一切的有情便都曾做過自己的母親。通過這樣的思維觀察,來確定一切衆生都做過自己的母親。

  知母的心一旦生起,念恩的心也會很容易地隨之生起,繼而生起報恩心。在“報恩”階段後,在修慈、悲時加進自他相換的修法,通過自他相換來修持與樂拔苦的慈心、悲心,如此自他相換與七重因果教授便合爲一體。修持時,這種對于一切有情悅意的慈心、悲心,令慈悲的力量更爲殊勝。對于一切有情感恩的心,不再局限于只是自己的親人——即便不是親人,對于自己的現前、未來也有著無邊的利益,有著很大的功德。這就是在七重因果中修自他相換,對于修慈悲心,力量會更爲殊勝。

  菩提心的內涵包括兩個部分:發心爲“利他”與“求正等菩提”。即,一方面自己要成就無上的菩提,這是自利方面;另一方面要利益他人,這是利他方面。自利、利他兩方面應俱全。這個的根源在《現觀莊嚴論》第一品中有講述。關于七重因果教授的開示,我們昨天講到,是在《現觀莊嚴論》第四品中的“一切相圓滿加行”,講到加行道的時候。加行道有四:暖、忍、頂、世第一法。在暖的階段,開示了七重因果教授方面的內容。頌文中也就是簡單幾句話,如雲:“此暖等所緣,贊一切有情,緣彼心平等,說有十種相”。

  在七重因果教授裏面修習平等的心後,知母的心能夠生起來。然後,念恩的心生起來——感念于有情父母的恩德。這裏要以今生的父母爲觀想對境:觀想十月懷胎之苦,各方面的行動與飲食,母親都要照顧到胎兒;出生後,要盡自己一切的方便、一切的方法來利益孩子。這一點,我們從小到大都可以感受到:父母的牽挂都在自己孩子身上,任何的利益都盡量地去成辦,任何的痛苦都盡量地去防止。在生長的過程中,如果沒有父母的關愛,我們很難長大成人,一個很小的違緣,就可能導致夭折。但在父母的百般呵護下,才能慢慢地長大。他們能舍棄自己的安樂,完全來成辦孩子的利益。從小到大,自己能夠順利地長大成人、能夠出家修行,其中有著父母無邊的關愛。倘若缺乏,長大成人是很困難的事情。便這樣去返觀自己從小到大的經曆,來感念父母的恩德,從而間接地擴展到一切的有情。

  我們投生爲人,父母對我們都是百般地愛護,付出了完全無私的愛心。其他動物呢?如飛禽、野獸,它們對自己的孩子亦是如此:盡一切的力量來成辦幼雛、幼獸的利益。通過這樣去思維,來感念一切有情所給予自己的恩德。

  不管自己投生爲什麼樣的身體,賜予自己身體的父母都對于自己有著無邊的恩德。但是,這些做過自己父母的有情本身,對于善惡取舍卻並不了解;有時候,他們會爲維護自己孩子的利益而造下諸多惡業,由此要承受無邊的異熟果報。思維有情在輪回中在煩惱控製下受苦的情形,由此令我們發起一種感恩他們、救護他們的心。通過念恩,生起報恩之心——對于有情,就會希望他們悉皆遠離痛苦、悉皆成就安樂。如此便會心生悅意。

  慈心有兩個:先是“悅意慈”,即對有情産生一種悅意之行相,希望他們都能得到安樂;獲悅意慈後,生成“慈無量”,希望他們具足安樂、成辦他們的安樂。生成這樣一種希望有情遠離痛苦、得到安樂的心後,知母、念恩、報恩,在這個階段可以加進自他平等、自他相換的修法:這樣的有情,作爲父母親,他們的恩德自然是毋庸置疑地大;即使不做父母親,對自己也有無邊的恩德,自己的吃穿用度均需要其他有情來成辦。不管現前、未來以及其他滋生的因緣,均需要其他有情來成辦。

  這樣便生起一種承擔的心——一切有情做父母時,對我的恩德無量無邊;同樣,沒有做父母時,對我的現前與究竟也有無量無邊的恩德,所以,去除他們的痛苦、成辦他們的安樂,這個重擔只有靠我來承擔了!自己發起這般增上意樂的心:我要去成辦一切有情的利樂,去除他們的痛苦!一切有情如果能夠得到安樂,遠離痛苦,是多麼好的一件事情啊。我應該願他們得到安樂、遠離痛苦,現前即去承擔這個責任:自己親自來成辦他們的安樂、去除他們的痛苦。這樣,增上意樂的心、承擔的心也便生起來了。

  

  

《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六十二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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