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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集叁 第一部分:中觀論 3 生死流轉之因▪P2

  ..續本文上一頁增上緣是眼根,是不穩定的,但是意識是永遠都存在的,從前世到今生,從今生到後世,所以意識應該是我。這是下部所安立的。

   隨經瑜珈行者,他們認爲,在禅修境界裏的滅盡定時,所有的意識都消失,假使第六意識是我,那時我就會不見才對,所以我並不是第六意識,我是阿賴耶識,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而且他們又舉另外一個正理來破除第六意識是我。在無間道根本智,見道、無間道的時候,第六意識是無漏根本智,假使無漏的智慧是我,那末衆生就變成無漏的衆生,這樣是不合理的。由這些理由,他們認爲第八阿賴耶識是我,第六意識不是我,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

   但是,龍樹菩薩和提婆菩薩,他們認爲我不應該是在從境上的那一方面存在的,我不是尋找可以找得到的;認爲我雖是由五蘊而安立的,但安立的方式,是唯名及唯分別心安立而已,除此之外,境上(五蘊)本身找不到任何的我。因爲一般的事物從境上尋找,也找不到實有的;這個事物必須經由它的支分與支取名安立而已。同樣的道理,我也是如此,假使找不到,並非我沒有,就像事物一樣境上找不到,但是事物是存在的,由支分唯名而安立。

   「衆生癡所覆」,愚癡是指無明,龍樹菩薩在七十空性論說:「因緣所生法,分別爲真實,佛說爲無明,出生十二支。」一切法都是由因緣産生的,因爲是緣起的,所以沒有自性,衆生由錯亂識蒙蔽了智慧之眼,認爲是自性有,這是無知、愚癡,就是無明。昨天讓你們觀察我在那裏?一般對我的看法,會覺得有時候我在身上,有時候我在意識上,當認爲我比我的身心都要重要,好像有一個勝過我的身心的獨立的、真實的東西出現,這種執著産生的時候就是我執,也就是無明。

   上部認爲,無明也分兩種,一是人我執,一是法我執。因爲所緣處不同,一是衆生補特伽羅,一是補特伽羅所有的身軀,所享有的五蘊。好比貪心本身的所緣境,大致可分兩種:一是貪衆生、貪某人,這種所緣境是補特伽羅。一是貪我的念珠、我的衣服、我的房子等等,這種所緣境是非補特伽羅。同樣的,無明也分兩種,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爲人我執,所緣不是衆生,而是其它的法,稱爲法我執。人我執也可以分兩種,緣自己而産生的我執稱爲身見,薩加耶見。緣衆生而産生的我執,就不是身見。中觀應成派認爲,人我執、法我執沒有粗細的分別,只是所緣不同而已,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爲人我執,所緣五蘊蘊體的我執,稱爲法我執。人我執生起之前,必須透過補特伽羅的身軀或外形執著。例如,對一個劄西、或是王同志、或是許同志,首先要看到他的外形的相,才會執著他是劄西,是王同志或是許同志。所以說,身見、薩加耶見的基礎是法我執,因爲要透過外相而執著,以法我執爲基礎而生起薩伽耶見、身見。以次第來講,是以法我執爲基礎,而生起人我執。

   「以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以有識著故,增長于名色。」十二因緣的第一支無明。每一個人都想離苦得樂,但是對我的看法,認爲我是一個真實的、獨立的、很現實的我存在,所以離苦得樂的心態完全不同;認爲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快樂去追求,喜愛、貪求這種現實的、真實的、獨立的快樂,我們稱爲貪;認爲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痛苦去排斥,強烈排斥現實的痛苦的心,我們稱爲瞋。所以由癡産生了貪和瞋,癡最主要就是無明,所以貪瞋癡叁種煩惱及其它二十種隨煩惱,六種主要煩惱等所有的煩惱,都是由無明所産生的。由于這些煩惱,使我們造業,就是第二支行。業大致分叁種,有兩種分法,第一種是身、口、意叁業;第二種是善業、惡業、不動業(生在色界及無色界的業),就是引業。這些業在隨眠的時候,它的所依是意識,就是第叁支識。意識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續流是不斷的。由意識而取的衆生,也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業就留在意識上。剛開始這個業,從隨眠的那一剎那,習氣已經留在意識上,這個意識稱爲因位的意識;到了後世,經由引業産生後世的意識,稱爲果位的意識。這是解釋第叁支意識。所謂隨眠,就是習氣。隨眠本身是意識?還是非意識?這是一個問題,習氣是否是無記?是否是不相應行?這是一些诤論的問題,要詳細的研究。

   中觀講隨眠的所依,可以分兩種:一是暫時的所依,就是意識;一是永久的所依,就是衆生補特伽羅我。隨眠也可以分兩種:一是種子的隨眠,在遇到因緣的時候,會馬上現起,稱爲種子的隨眠。例如你現起的煩惱,會變成像睡眠狀態,稱爲隨眠。這種習氣,後來遇到某些因緣,馬上又現起一種煩惱,這種隨眠稱爲種子的隨眠。第二種隨眠,如阿羅漢已斷一切煩惱,但還是有無明的習氣,無明所留下來的隨眠,不管遇到任何因緣,都不會再現起,這是第二種隨眠。

  以業來說,應成派認爲業可分兩種,就是思業及思已業。應成派認爲業不一定是意識,如身、口的業算是思已業。但是阿毘達摩、唯識及自續,他們認爲業一定是意識,屬于思。毘婆沙宗及應成派認爲業是色法,不一定是意識,這是他們的差別。自續以下,認爲業會生、會滅,在業滅當下,業滅本身是常法,並非無常。應成派認爲業滅本身是有爲法,是無常的,並非常法,不只是無常法,而且是非遮法,在中論及入中論裏解釋得非常清楚。自續以下認爲這是無遮法。何謂業滅?就是業沒有了。業滅本身不會暗喻任何的成立法,所以他們認爲是無遮法。應成認爲是非遮法,因爲業滅本身可以生起果,好比十二因緣的第十支是有,當我們造了一個口業,在講完這句話之後,口業也消滅了,但口業滅了之後,會再生起第十支有,在還沒有生起第十支有之前,我們還是稱爲業,這時的業本身是一個業滅的狀態,並非是現起的,要由第八支愛,第九支取,滋潤這個業,才生起第十支有。所以業滅本身,是有爲法,不只是有爲法,還是非遮法。

   「名色增長故,因而生六入,情塵識和合,以生于六觸。因于六觸故,即生于叁受,以因叁受故,而生于渴愛。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接下第四支名色,第五支六入,第六支觸,第七支受,第八支愛,第九支取,第十支有,第十一生,第十二老死,這就是十二因緣。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但以是因緣,而集大苦陰。」以今生來講,因由這個身軀,而得到許多感受,有快樂的,也有痛苦的。如果身軀是可以自在的控製,沒有人會想要痛苦,事實上産生了許多痛苦,這就表示我們無法控製自己的身軀。假使是由其它來控製,就是以因緣解釋。身軀的外緣,就是父母的精血,父母又從那裏産生呢?當然又從以前的父母的精血産生的;這樣追根究底,在這個世界未形成之前,虛空的灰塵一直延續到現在,就是我們身軀的外緣。由身軀而産生的任何感受,不管是快樂或是痛苦,這些感受必須經由因緣而産生,並非由世間的創世主所創造出來一種感受給我們。既然是因緣而産生的,必須從業的角度來解釋。業是由煩惱産生。苦分爲苦苦、壞苦、行苦叁種。苦苦和壞苦,可以用自己的體驗去了解這是可以放棄的,比較難認識的是行苦。昨天已經介紹過何謂行苦,自己沒有自在能力去控製的這一切,稱爲行苦。釋量論裏解釋,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首先解釋無常,例如,一個人突然被車撞死,這種由外緣而滅的,是粗分的無常,我現在主要是要解釋細微的無常。我們今生有許多變化,這可用生活的體驗去了解,在轉換當中,每一剎那剎那的變化,每一法剎那剎那生,剎那剎那滅;這種生滅,並非由外緣使它幻滅的,是因爲它的因本身具足生滅無常的性質,産生了果生滅的變化。所以,我們不想得到痛苦,但是我們沒有自在離開痛苦,再加上我們今生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最主要能控製身軀的因,就是業和煩惱,雖然有善業,但還是有惡業,由業和煩惱而産生了身軀。

   再次仔細的尋找煩惱的根源,就是無明。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死都在無明的掌握當中,被無明愚癡所控製。當這樣想的時候,會覺得奇怪的;我們都是被無明所控製的,以一天的生活作息也好,今生講也好,或世界的局勢也好,會覺得人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由貪及瞋所控製的。家庭的糾紛、社會的亂象、國家的戰爭等等,這一切都是由煩惱所産生的,我們可以清楚了解的。說它是煩惱也好,或者取另外一個名字也好,反正就是由貪瞋産生了這些,由煩惱讓我們心靈不安甯。因此可以了解,假使在煩惱比較強的家庭,會感覺到這個家庭不安樂,在煩惱比較強的社會,也不會覺得快樂。所以,讓自己、家庭、他人、大家都得到這些的糾紛,煩惱最主要就是由貪瞋所産生的。所以,我們是貪瞋的奴隸,被貪瞋所使喚,你不覺得這是痛苦嗎?仔細想想,自己被煩惱所控製,沒有自主的能力,沒有解脫的能力。認識清楚之後,倘若有辦法離開,你一定會想現在離開。剛才說過,由無常認識痛苦,就是因由無常認識這一切都是由因所控製,這個因既然就是業和煩惱,我們就是被業和煩惱所控製,所以我們是痛苦的。因爲由因所産生,所以是無常的,並非常的;因爲由業所控製,所以不是獨立的。由此可以了解,我不是常、不是一、不是獨立的。所以說,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

   「是謂爲生死,諸行之根本,無明者所造,智者所不爲。」這一切生死輪回,是由業産生,業的根本是無明,無明所執著的就是和實際相違的一個獨立的我;倘若有人能了解這種執著是顛倒的,我們稱爲智者。因爲不了解實際的情況,被顛倒識所控製,所以我們是無明者。由無明者所造作,才有這一切輪回。智者了解實際的情況,不會造作這一切的業。智者要如何得到涅槃呢?他是如何斷除輪回?爲何不造作十二因緣的第二支業呢?因爲智者經由與顛倒識相違的空證智慧,正對治無明,他了解所執著的和實際上不符合,以這樣的了解破除無明。

   「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因爲無明斷了,其它支跟著也斷了,智者就不用在十二因緣的控製下受到痛苦。假使痛苦像敵人一樣可以逃避,我們可以逃走,但我們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我們怎麼逃呢?身軀是意識帶來的,沒有辦法放棄,就永遠都是痛苦。無明不能斷除,身軀永遠都是有的,所以真正的敵人是無明。有時我們可以說氣候不好、某人不好,把氣候或外面的人當成仇人,但是真正的仇人,在我們的內心,並非在外面的。那麼,解脫是否可能呢?解脫的定義又是什麼?現在講第十八品。

  

  

《法海集叁 第一部分:中觀論 3 生死流轉之因》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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