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得過或者不准備接受無上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密乘十四根本墮罪忏悔頌 梵文:班紮兒 亞那 莫拉 巴德 漢譯:金剛乘之根本戒 頂禮大聖文殊童子! 諸法清淨即上師,蓮花足前作頂禮。 十四根本之罪墮,如續所授作忏悔。 總之金剛持明尊,皆雲依師獲悉地。 若于上師作誹謗,此乃罪墮第一條,觸犯一條作忏悔。 違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墮第二條,觸犯二條作忏悔。 嫉恨金剛諸道友,此乃罪墮第叁條,觸犯叁條作忏悔。 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條諸佛曰,觸犯四條作忏悔。 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爲第五條,觸犯五條作忏悔。 誹謗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墮第六條,觸犯六條作忏悔。 于諸未熟凡庸前,若傳密法違七條,觸犯七條作忏悔。 五蘊五佛之本體,毀損自身爲八條,觸犯八條作忏悔。 自性清淨一切法,若生疑惑爲九條,觸犯九條作忏悔。 若于十惡怨敵者,恒作慈愍爲十條,觸犯十條作忏悔。 超離名言等諸法,分別思量十一條,觸犯十一作忏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墮十二條,觸犯十二作忏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墮十叁條,觸犯十叁作忏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譏毀十四條,觸犯十四作忏悔。 舍離此等密咒師,定能獲得諸悉地。 倘若違犯叁昧耶,即成邪魔之攝受, 現受種種劇痛苦,未來墮入地獄道。 故應斷除傲慢心,且識自心無迷亂。 平等住之上師尊,所具資財敬供奉。 初由妙聖叁皈依,菩提心等諸律儀, 倘若于己具利益,咒師應依並修習。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