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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乘十四根本堕罪忏悔颂

  没有得过或者不准备接受无上密法灌顶者,请勿阅读下文

  密乘十四根本堕罪忏悔颂

  梵文:班扎儿 亚那 莫拉 巴德

  汉译:金刚乘之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诸法清净即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

  十四根本之罪堕,如续所授作忏悔。

  总之金刚持明尊,皆云依师获悉地。

  若于上师作诽谤,此乃罪堕第一条,触犯一条作忏悔。

  违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堕第二条,触犯二条作忏悔。

  嫉恨金刚诸道友,此乃罪堕第三条,触犯三条作忏悔。

  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条诸佛曰,触犯四条作忏悔。

  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为第五条,触犯五条作忏悔。

  诽谤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堕第六条,触犯六条作忏悔。

  于诸未熟凡庸前,若传密法违七条,触犯七条作忏悔。

  五蕴五佛之本体,毁损自身为八条,触犯八条作忏悔。

  自性清净一切法,若生疑惑为九条,触犯九条作忏悔。

  若于十恶怨敌者,恒作慈愍为十条,触犯十条作忏悔。

  超离名言等诸法,分别思量十一条,触犯十一作忏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堕十二条,触犯十二作忏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堕十三条,触犯十三作忏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讥毁十四条,触犯十四作忏悔。

  舍离此等密咒师,定能获得诸悉地。

  倘若违犯三昧耶,即成邪魔之摄受,

  现受种种剧痛苦,未来堕入地狱道。

  故应断除傲慢心,且识自心无迷乱。

  平等住之上师尊,所具资财敬供奉。

  初由妙圣三皈依,菩提心等诸律仪,

  倘若于己具利益,咒师应依并修习。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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