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渡一切衆生痛苦之大事業教言之一 —— 一切顯密教法之攝要
頂禮遍知釋迦牟尼佛!
諸法因緣生,如來說是因。
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無等釋迦牟尼佛爲解除一切有情輪回諸苦,而宣說八萬四千法門。如身行叁善,即斷叁惡;語行四善,即斷四惡;意行叁善,即斷叁惡等。有情諸苦均由惡業所致,故應當如理辨別善惡是非。
諸佛行持事業與所具之功德均有一定准則,此乃真實不虛,故勿庸質疑。衆生暫時快樂與究竟安樂之源泉,除正法外別無是處,這便是佛之事業及功德所現,對此當生定解。
一切顯密教法之攝要
一切顯密教法攝要爲:即令一切有情獲得暫時與究竟之妙樂。故須行持善法,然身語意叁門中,心爲主導,因此以心爲主之所做善法,其果報于任何時處皆真實無欺。以此爲基礎,行者尚不可獨善其身,而應當發願令遍虛空際一切有情獲得安樂而修持,此願心即是一切諸佛獲證佛果之因。同時,爲將一切衆生置于安樂之境地,故應盡己所能精勤行持善法,此乃獲得一切諸佛菩薩慈無量心之福德因。由此可知,于自身積累福德及利樂他人,其因便是行持善法,對此當心生定解。反之,諸苦之因即是種種惡業,一切淒苦衆生之所以爲痛苦所迫,皆是由于積累惡業所致,故諸行者當時刻發願爲救渡彼等衆生而精進修法。由此當知,除自身叁門外,無有他法積累善惡。業與業果二者之理趣,唯當依循如來教授而信受奉行,因究竟如實徹見因果甚深緣起者乃唯世尊。
見于他人具安樂者,即應發願其恒具安樂,且不分別自他、冤親、尊卑、賢劣等等,普願一切有情均獲證佛果。若僅願悅意之有情得享安樂,置惱害之衆生于不顧,如是豈能證悟諸佛菩薩之境界!
如今,吾處(喇嘛阿秋仁波切)之諸活佛,若與爾等無宿緣,則今生難以值遇,即使相遇亦難生信。故爾等樂于弘揚佛法,利樂有情,此即爲宿世因緣與願力所現,亦是具清淨宿願之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