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得過或者不准備接受無上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密法十四條根本戒 推薦持金剛之諸成就,均來源于上師故, 若不孝敬侮蔑師,根本毀墮第一條。 違背如來諸教導,此乃毀墮第二條。 金剛學友相互間,攻擊不和第叁條。 對于衆生若放棄,仁慈之心第四條。 菩提心是法根本,放棄不修第五條。 誣蔑自派與他派,諸種教義第六條。 對于未成熟之人,宣說密義第七條。 五蘊身是五種佛,傷害自身第八條。 對于自性清淨法,懷疑不信第九條。 對于黑心惡勢力,實行仁慈第十條。 對于離名相之物,執著名相第十一。 對于有信仰之人,壞其信仰第十二。 密誓規定諸行爲,資備不行第十叁。 對于智慧種女性,輕視汙蔑第十四。 修密者若守此戒,定能生出諸成就。 (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