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八、一尼衆問:阿彌陀佛,師父。弟子還想請教,就是以前當居士的時候,也不明白這些,以前在(其它)寺院幹活,有時候分到一袋水果,寺院已經留不住的那樣的,拎到家裏去吃了,現在又持金錢戒,你說怎麼辦呢?有時候想起來直哭,忏悔。
忏悔就可以了。因爲不摸金錢了,也做不到補償了。怎麼辦?一個是忏悔,另外呢,以自己嚴持戒律來進行補償。並不是你補償東西,就叫補償。是我們改變我們的心,這叫補償,而且更主要的是我們可以以我們的行爲再教化別人,告訴別人持戒,來作爲補償。我們生起忏悔這是對的,但是通過它,我們以後再不犯作爲補償。不是那回犯了以後,我忏悔,等下回我還繼續犯,那不行。
也不是說,以後我再不拿東西了,給我水果再不要了,這叫不犯。而是包括不犯的很多,凡是違犯戒律的,都必須不犯爲補償。明白這個意思嗎?
不是說這拿水果我錯了,以後我不拿水果了,其它的我該犯還犯,那不行。其它都不犯爲補償,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