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欽與“衛藏十人”
——藏傳佛教後弘期的開端
作者:妙音智
佛教在世間存在的基礎,必賴于具戒比丘僧團的建立,或者可以說,出家僧團是佛教的正面體現。如果沒有行持增上律學的出家僧團,則佛教就等于名存實亡。因此,“朗達瑪滅法”所導致前弘期佛教的終結,其實質即對衛藏地區僧團的破壞。朗達瑪滅法之後,根據《青史》等文獻記載,許多在家佛教信徒,特別是持明咒行者仍以隱密方式修習佛法。大部分佛教經典得到妥善保藏。一些主要寺院建築初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但後來只是被封閉而已。而僧人則遭到鎮壓、驅逐和強迫還俗。所以說朗達瑪“滅法”,應是指摧毀了法的世間代表——具戒比丘僧團,並不是說滅掉了佛法。藏文史籍中稱朗達瑪滅法後的百余年爲“滅法時”、也不是說此時西藏佛法徹底滅亡,而是說此時沒有僧團住世,致使佛教暫時隱沒。同樣,西藏佛教後弘期的開端,也正是以戒律的複興、僧團的重建爲標志。其實,即在此約百余年滅法黑暗中,如下將述,戒律傳承的薪火也沒有完全熄滅,因此史籍中常用“余燼複燃”等詞彙來形容後弘期的開始。
藏傳佛教雖在八世紀藏王赤松德贊時,就開始有藏人出家受戒,但教法與僧團的普及和興盛,並非在前弘期,而是在後弘期中形成的。由于朗達瑪滅法,使西藏佛教經過了一段“黑暗”時期;此後,約在十世紀,佛教複興勢力從下路朵康、上路阿裏兩個方向進入衛藏核心地區,教法重興之火愈燃愈旺,迅速達到了比前弘期更加興盛的階段,史稱後弘期。當時,湧現出一批承先啓後的高僧大德,他們爲使佛法的星星之火得以燎原,爲令雪域衆生重新沐浴教法的陽光,曾做出何等難以思議的事業?本文所要講述的喇欽與“衛藏十人”等,可以說是其中的先驅。
1、“叁賢士”避難朵康
朗達瑪禁滅佛法的行動從拉薩向整個衛藏地區蔓延,當時在吉祥流泉山(今曲水附近藏布江南岸),有叁位名叫藏·饒賽、約·格瓊和瑪·釋迦牟尼的高僧正在山中靜修,聞悉法難發生後,立即用一匹騾子馱載毗奈耶藏(戒律經籍),晝伏夜行,逃離衛藏,輾轉來到朵麥地區,在黃河北岸的瑪垅一帶住下。這裏仍是藏族活動的地區,但已距衛藏中心很遠,傳法與滅法兩種勢力都不易波及。這一避難之舉,保存了教法延續的根本,爲以後佛法複興埋下了火種,因此後人都尊稱這叁位大德爲“叁賢士”。
2、喇欽出家、受戒及廣聞教法
叁賢士在西康避難時,最初不敢輕易顯露身份,仍舊隱居靜修。但後來漸漸被一些牧人發現並且在晚間聚會中互相談起所見到的情況。這時當地有一位名叫穆蘇色拔的人,宿有善業因緣,早年曾聞思顯密佛法,又曾在一位大德處學習過發菩提心的法門,他聽了牧人們的講述後,大爲感動,而去叁賢士的靜修地尋找這叁位大德。一見即心生敬信,並請求跟從他們出家。叁位大德將戒律經典中的一些章節拿給他看,並說:“你先閱讀一下,如果生信即可出家。”穆蘇色拔讀後,信心油然生起,並因信解而流下眼淚。于是依藏·饒賽爲親教師、約·格瓊爲軌範師,剃度出家受沙彌戒。並用兩位上師的名字相合,而爲他取法名叫格瓦饒賽(善明)。正如其自作偈頌曰:“以脫輪回獲解脫,甘露息滅衆生苦,聖教十方弘揚故,最初我應求出家。”
一年以後,格瓦饒賽請求爲他傳授比丘戒。但傳比丘戒依律必須有十位出家得具足戒滿十夏以上,且無違犯重戒的比丘在場證授,若在邊地或特殊情況下至少也要有這樣的比丘五人才可,因比丘數不足,故一時未能傳授。叁賢士想起曾在垅塘遇到的拉垅·貝吉多傑,立即尋訪。找到後,貝吉多傑說:“我因殺死藏王,犯根本戒,因此不能充當授戒比丘,但我願爲你們尋找合適的人選。”後來他代爲請到西甯一帶漢族比丘僧二人。這樣,叁賢士加上兩位漢人比丘,滿足了五比丘數,五師會齊,爲格瓦饒賽正式傳授了比丘戒。從此格瓦饒賽成爲一名具戒比丘。
這時聽說在北方江英哲堡(張掖一帶),有一位持律高僧名廓絨·僧格劄巴(獅馬稱),亦從衛藏逃出避難該地,精通毗奈耶,年已老邁。格瓦饒賽辭別叁師,前往廓絨·僧格劄巴座前求學。圓滿受學後,師將四部律典及注釋等全部咐囑給他說:“吾子,汝當如理闡明釋迦教法,我已衰邁恐不久于人世。”
後格瓦饒賽欲潛往衛地尋訪隱修大德求法,因衛藏災荒而未成行,卻有幸與從尼泊爾和印度留學歸來,當時也避難至康區的嗄峨·卻劄(稱勝)大師相遇。遂依止卻劄大師十二年之久,聽受了《十萬般若波羅密多大疏》、大乘對法及菩薩地等法要。總之,他長期精進,聞思修習,終于成爲叁學貫通的大德。因其心智廣大,人們常不直稱其法名,而叫他“貢巴饒賽”(意明);又因他後來教化徒衆,培養出一大批弘法人才,所以人們都尊稱他作“喇欽”(喇嘛欽波的簡稱,意爲大上師)。
3、在丹底創建佛教中心
喇欽在康區受戒求學、聞思經論時,常常思索如何引導廣大衆生趣向善法。有一天晚上,他夢見自己騎著大象,手捧珍寶進入集市,欲出售寶物,卻無人認購。而且衆人都對他說:“大德您的珍寶雖好,但如今暫時沒有購買的人,而且就是想買也付不起大價錢呀!”這樣就醒了過來,因而感歎道:“聖教大寶如燈明,功德勝寶雖願予,下劣人等不希求,故我暫應住林薮。”
正當這樣想時,丹底山附近有名叫吐讓的九兄弟一起來到喇欽面前啓請說:“我們所住的地方,任何修行地都曾出過很多得成就者,教法根本和結果都易獲得。大德若能到我們那裏去弘法,我們願作您的助伴,並願受持優婆塞戒。”喇欽答應了他們的請求,于是去了丹底。
到達丹底後,喇欽·貢巴饒賽首先對叁寶廣作供養法事,並對諸世間的護法也作了廣大供施後,發願祈禱:“守護教法救怙前,祈願誓護佛正法,佛子護世神通力,願速與我作助伴!”此後喇欽又爲對治當時有所謂“無須修習任何善法而行“頓入”瑜伽”的邪見,在丹底親手修建了許多佛殿和佛塔,廣作有爲的善業。此等正行之力感動了許多具足善緣的人士,都先後聚集到丹底。著名的有:壩廓·益希雍鍾(智堅)、巴·涅丹劄巴(尊者稱)及楚·喜饒卻(智勝)等人士。喇欽爲他們講說正法的根本、戒律的重要,以及應如何護持淨戒才能做出利益衆生的廣大事業。他們聽後,對自己以往的行爲深生愧悔,而要求如法地出家受戒。由于師徒人等都安住于清淨教法中,因而獲得當地上下民衆的信仰與護持。這樣在丹底逐漸形成了一個教法中心。有如頌曰:“如是離喧靜山林,具足戒悲師徒衆,清淨善行住精勤,若與爲友獲安樂。”
喇欽晚年時,修證境界已極高深,但他隱藏自己的功德,從不外露。有一晚因顯現了非同一般的光明,弟子們啓問上師是否佛菩薩的化身?喇欽答道:“我非化身,而是入于大乘加行道已證光明心境的名叫格瓦饒賽的僧人。”有時也說:“我往昔生中,曾爲賣蒜女,中間是達納赤松傑(昔日吐蕃王室有名的信佛大臣),現在是穆蘇·格瓦饒賽。”又曾說:“無著昆仲對佛說般若經作了不同的解釋,我須到兜率親問彌勒。”喇欽·貢巴饒賽年屆四十九歲時來到丹底,駐錫該地叁十五年,于藏曆陰木亥年世壽八十四歲時示寂而往生兜率。
4、“衛藏十人”從喇欽得戒
丹底佛法盛行的消息,逐漸傳到衛藏地區。這時距朗達瑪滅法已過約七十多年,吐蕃王室分裂後的兩支即永丹和歐松的子孫分別退踞到山南桑耶和後藏西部阿裏一帶,各自形成獨立王國,戰亂平息,社會趨于平定。但滅法所帶來的結症卻很嚴重,一方面封閉的寺院大門雖然被打開,但卻住進去不僧不俗的人,他們不守淨戒,胡作非爲,還自稱“上座阿羅漢”,敗壞佛教聲譽;另一方面苯教勢力擡頭後,全面篡改佛經以充苯經,苯教徒與不合格的佛教徒混在一起,使人難以分辨法與非法。若要肅清這些弊端,首先需要恢複清淨僧團以住持正法。永丹後裔查蘭·益希堅參(智幢)父子深信佛法,很想複興佛教,得知丹底有比丘僧團的消息,先後從衛藏地區選派了十個青年到丹底去求學戒律。這十個人(依《布頓教法史》所載)分別是,衛地五人:盧梅·楚臣喜饒(戒智)、真·益希雲丹(智德)、熱希·楚臣瓊乃(戒生)、巴·楚臣洛卓(戒慧)及松巴·益希洛卓(智慧);藏地五人:洛敦·多傑旺久(金剛自在)、聰尊·喜饒僧格(智獅子)、阿裏·沃傑兄弟二人及博東·烏巴第嗄等。
這十人到達丹底後,由喇欽·貢巴饒賽主持,爲他們傳授了比丘戒。受戒後他們跟從喇欽及其弟子學習律法與經論。繼後喇欽爲他們授記說:“洛敦有大能力,你負起護持教法的責任吧;盧梅戒行精嚴,你可任阿阇黎;聰尊心智銳利,你可作教導師;真氏善巧幹練,你可掌管寺院住地。”
5、下路複興
如是十人謹遵師訓,圓滿受學後,分批返回衛藏。那時益希堅參已故去,其子額達墀巴秉承父業,繼續大力支持複興佛教。由他作施主,盧梅和洛敦等人在衛藏廣建道場,普傳戒律。佛法勢力從朵康進入衛藏,開佛教再弘之端。因藏人習慣上稱西北爲上、東南爲下,朵康屬于下路,故衛藏十人從朵康進入衛藏弘法,史稱“下路複興”;其所傳戒律傳承,亦稱“下路律統”。這十人中,以盧梅和洛敦爲首,特別是盧梅影響最大,弟子最多,門下有所謂“四柱、八梁、叁十二椽”等說法。因此史籍又常稱衛藏十人爲“盧梅等十人”。其余八人亦分別在前後藏及康區建寺收徒。從此,衛藏諸地僧伽遍布,講修之風,沛然而興矣。與此遙相呼應的是阿裏古格王朝的弘法與新譯密咒的大興,下文當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