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問實法有並答
譯文
慧遠問道:《大智度論》以色、香、味、觸爲實在之物,即「實法有」;以乳酪爲色、香、味、觸四者因緣和合而成,稱爲「因緣有」。請談談理由和例證,以便明白「實法有」和「因緣有」是怎麼回事。所謂因緣和合而生,指的是由實法(實在之物)因緣和合而生,問題在於:實法又是從何而生的呢
經說,色、香、味、觸是造成萬物的「色」,又說,「色」以地、水、火、風四大爲本。既然四大爲本,那麼,色、香、味、觸豈不也是四大因緣而生的嗎
如果色、香、味、觸由四大因緣而生,爲什麼還要叫做「實法」呢
同樣的道理,四大也很難說是「實法」。爲什麼呢
《大智度論》說,一切法(現象)都沒有確定之相,所以,得神通的菩薩,可以使水變爲地,地變爲水。由此看來,四大之相隨神通之力而變化,並沒有確定的自性。地、水、火、風四大以及色、香、味、觸四種造色,都是因緣和合變化而成,這是很清楚的了。如果四大及四種造色不是因緣和合所化成,便應該沒有生、住、滅叁相,沒有叁相,佛不應該說觀一切法「非常」。所謂「非常」,便是舊的不斷滅亡,新的不斷産生。由於一切法「非常」,佛才說:不見什麼現象是無因緣而生的,也不見什麼現象是常生而不滅的。照這麼說,凡是産生的都是有因緣的,四大及四種造色當然也都是由於因緣而産生的了。那麼,因緣和實法又有何區別呢
那裏有什麼單一不變的實法呢
探求《大智度論》的解釋,說是從因緣而有,和實法而有不同。也就是說,因緣有和實法有雖然都是由因緣而産生,但兩種有不一樣。問題在於:不一樣何在呢
因緣所化而成的,應該是沒有定相的;非因緣所化而成的,應該有定相。但是,照《大智度論·神通章》所說,地、水、火、風四大沒有定相。沒有定相,有生有住有滅,滅後就變成了別的東西,變成了別的東西就不再是原來的東西。四大如此,色、香、味、觸四種造色由四大而産生,也屬於因緣所化而成,那就也會變成別的東西。由此推論,實法有和因緣有並沒有什麼不同。《大智度論》這種解釋似乎別有意圖,不是在追根究底地論述真理,所以向您求教。
羅什回答道:有兩種理論,一種是大乘理論,講二種空:衆生空、法空。第二種是小乘理論,講衆生空。爲什麼說衆生空呢
因爲衆生是由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和合而成,沒有自性,並非實在的,只是假名爲衆生。這些小乘論者,說乳酪等是因緣有,色、香、味、觸等色爲實法有。本來,對於各種現象,有兩種執著;一種是執著地以爲衆生實有;二是執著地以爲諸法(萬物)實有。爲了教化執著於衆生有的人,說無我法,指出衆生所謂的「我」,其實是空,都不過是「名色」(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因緣和合的産物。有的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從「名色」中取相,由此産生種種事物分別之相,什麼衆生呀、人呀、天呀、生呀、舍呀、山林呀、河呀等等。其實,所見的這些東西,都不過是「名色」的不同樣子罷了。比如,泥是一種物質,造出種種器皿,或叫甕,或叫瓶。甕破了做瓶,瓶破了做甕,都破了之後又都成爲泥。甕沒有喪失什麼,瓶也沒有獲得什麼,只是叫做甕,叫做瓶,叫法不同。由「名色」而産生種種事物分別相的人,就像這樣,迷惑於甕瓶的不同叫法了。如求實在之物,只有「名色」才是實在的。聞聽佛的這種說法,便能懂得無我、無我所,即時舍離「我」、「我所」的觀念,不再戲論,而去修佛道、行佛法了。有的人看到了衆生本性爲空,是由「名色」因緣而成,不再迷惑地執著于衆生相,但總認爲諸法(萬物)是實在的,由於貪著於法相,戲論「名色」實有。爲了教化這些人,佛才進一步講色,指出名和色都是虛妄不實的,如幻如化,畢竟空寂,同衆生一樣,是因緣和合而有,沒有定相。由此可見,以色、香、味、觸四種造色爲實法有,乳酪等爲因緣有的觀點,乃是小乘的觀點,不是深刻的佛理。既然如此,爲什麼還要講小乘這種觀點呢
因爲衆生接受這種觀點,可以得到解脫,若是既講衆生空又講法空,衆生的心便沒有依托而陷於迷惑苦悶之中。爲了這些人的解脫,教他們觀名、色兩大現象都是無常、苦、空,如果他們能由此産生厭離世間之心,這就不必再講說別的理論了。就像草藥治了病,不再需用大藥一樣。
進一步,再講衆生之身體並非實有,也是色、香、味、觸因緣和合而成,無論是衆生的統一性或各不相同的差異性,無論是未變之時或已滅之後,都是色、香、味、觸聚散的結果,所以,色、香、味、觸爲實有,乳酪以及人身等都是假名。接受這個觀點的,便知衆生是各種現象因緣而生,沒有自性,畢竟空寂。可見,這兩種說法,盡管不同,其實都是說空,根本道理是一樣的。
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議。除諸佛外,沒有人能夠運用實相之理來解釋一切。佛智如此之高,能夠按照衆生的理解力,把實相之理分爲叁個層次來解說。爲鈍根衆生,佛說無常、苦、空,這些人聞知一切現象都是無常和苦,便産生厭離世間之心,能斷除對人生愛欲而得解脫。對中根的人,佛說一切法無我,只有泥洹安穩寂滅,歸於永恒。這些人聞知一切法無我,只有泥洹安穩寂滅,歸於永恒,悟知了一切法的空性本質,即把握了一切法的總相,便斷絕對一切法的貪愛而得解脫。對於利根的人,佛引導他們以涅槃實相之理(總相),回到世間觀察一切個別現象(別相),說一切個別現象從根本上來說就是不生不滅的,畢竟空寂,如同泥洹。可見,對於同樣的一個實相之理,隨衆生的結使不同,就有了說法深淺的差別,有了大小乘之分。就像治小病的藥,叫小藥,治大病的藥,叫大藥,跟著病叫而有大小藥之分一樣。衆生之心有愛、恚、癡叁毒之病,叁毒輕重有不同。愛和恚的力相等,愚癡則成爲漏,是最嚴重的病。爲什麼呢
因爲愛是小罪而難離,恚是大罪而易離,癡是大罪而又難離。愛難離所以是惡相,但罪小又下是惡;恚因罪大是惡相,但易離也不是惡。這兩種力相等,用不淨觀、慈悲觀、無常、苦觀等來斷除,比較容易。癡這種病就不同了。癡心若是發動了,便會對各種法産生身見等六十二邪見,深深墮入錯誤之中。爲了治這種病,佛演說無我之理、法由衆緣而生之理,說明一切法都沒有自性,畢竟常空,本來就無生,當然也無滅。所以,佛或說衆生空,或說法空,都是依具體對象而定的。照此看來,說色、香、味、觸四種造色爲實法有,乳酪等爲因緣有,也沒有什麼錯誤。
原典
遠問曰:《大智谕》以色、香、味、觸爲實法有,乳酪爲因緣有。①請推源求例,以定其名。夫因緣之生,生於實法。又問:實法爲從何生
經謂,色、香、味、觸爲造之色,色則以四大爲本②;本由四大,非因緣如何
若是因緣,複雲何爲實法
尋實法以求四大,亦同此疑。何者
論雲,一切法各無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③是四大之相,隨力而變,由以茲觀故。知四大與造色,皆是因緣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色非因緣,則無叁相④。無叁相,世尊不應說以非常爲觀。非常,則有新新生滅。故曰:不見有法無因緣而生,不見有法常生而不滅⑤。如此,則生者皆有因緣。因緣與實法,複何以爲差
尋論所明,謂從因緣而有,異於即實法爲有。二者,雖同於因緣,所以爲有則不同。若然者,因緣之所化,應無定相;非因緣之所化,宜有定相。即此論〈神通章〉中說,四大無定相⑥。定相無故,隨滅而變,變則舍其本。色、香、味、觸出於四大,則理同因緣之所化,化則變而爲異物。以此推,實法與因緣,未爲殊異。《論》意似旨有所明,非是窮崖本極之談,故取於君。
什答曰:有二種論:一者大乘論,說二種空,衆生空、法空;二者小乘論,說衆生空⑦。所以者何
以陰、入、界和合,假爲衆生,無有別實。如是論者,說乳等爲因緣有,色等爲實法有⑧。以於諸法,生二種著:一者著衆生,二者著法。以著衆生故,說無我法,唯名色爲根本。而惑者于名色取相,分別是衆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是山林、是河等。如是見者,皆不出於名色。譬如泥是一物,作種種器,或名甕,或名瓶。甕破爲瓶,瓶破爲甕,然後還複爲泥。於甕無所失,於瓶無所得,但名字有異。於名色生異相者,亦如是。若求其實,當但有名色。聞是說已,便見一切諸法無我、無我所,即時舍離,無複戲論,修行道法。有人於名色不惑衆生相,惑於法相,貪著法故,戲論名色。爲是人故說色,名色虛诳,如幻如化,畢竟空寂,同於衆生,因緣而有,無有定相。是故當知,言色等爲實有,乳等爲因緣有,小乘論意,非甚深論法。何以故
以衆生因此義故得於解脫。若言都空,心無所寄,則生迷悶。爲是人故,令觀名色二法,無常苦空,若心厭離,不待余觀。如草藥除患,不須大藥也。
又令衆生離色等錯謬,若一相,若異柏,若常相,若斷相,以是故說,色等爲實有,乳等爲假名⑨。有如是觀者,即知衆生緣法,非有自性,畢竟空寂。若然者,言說有異,理皆一致⑩。
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議。若除諸佛,無複有人,如其實理,盡能受持。是故,佛佛隨衆生所解,於一義中叁品說道⑾。爲鈍根衆生故,說無常苦空,是衆生聞一切法無常苦已,即深厭離,即得斷愛得解脫。爲中根衆生故,說一切無我,安穩寂滅泥洹。是衆生聞一切法無我,唯泥洹安穩寂滅,即斷愛得解脫。爲利根者,說一切法從本已來,不生不滅,畢竟空,如泥洹相。是故於一義中,隨衆生結使心錯,便有深淺之異。如治小病,名爲小藥,治大病名爲大藥,隨病故便有大小。衆生心有叁毒⑿之病,輕重亦複如是。愛恚力等,愚癡則漏⒀。所以者何
愛,小罪而難離;恚,大罪而易離;癡,大罪而難離。以愛難離故是惡相,以小罪故非惡;以恚大罪故是惡相,易離故非惡相。是二力等故,遺之則易,所謂不淨、慈悲、無常、苦觀⒁。癡心若發,即生身見等十二見⒂,於諸法中,深墮錯謬。爲此病故,演說無我、衆緣生法,則無自性,畢竟常空,從本以來,以無生相。是故,佛或說衆生空,或說法空。言色等爲實法,乳等爲因緣有,無咎。
注釋
①《大智度論》卷十二:「複次,『有』有叁種:一者相待有,二者假名有,叁者法有。相待者,如長短、彼此等,實無長短,亦無彼此,以相待故有名,……如是等名爲相待有。是中無實法,不如色、香、味、觸等。假名有者,如酪,有色、香、味、觸四事,因緣合故假名爲酪。雖有,不同因緣法有;雖無,亦不如兔角、龜毛無。但以因緣合,故假名有。」
②小乘認爲,人們所感知的對象物是由色、香、味、觸等多種因素組成的複合體,沒有自性,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是空的,是因緣有。構成這個複合體的色、香、味、觸則具有自己不變的單一的性質,是實在的,是實法有。因爲色、香、味、觸構成各種物質複合體,所以說「色、香、味、觸爲造之色」。但色、香、味、觸又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造成的,所以,從根本上說,「色則以四大爲本」。本書第二章<次重問法身並答〉中,羅什說:「所有色,皆從四大有。」第九章〈次問答造色法〉中,羅什說:「是故說一切色,皆四大爲根本。」可以參看。
③《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菩薩離五欲得諸禅,有慈悲,故爲衆生取神通,現諸希有奇特之事,令衆生心清淨,……菩薩摩诃薩作是念,已系心身中虛空,滅粗重色相,常取空輕相,發大欲精進心,智慧籌量心力能舉身,……二者亦能變化諸物,令地作水,水作地,風作火,火作風,如是諸大皆令轉易,令金作瓦礫,瓦礫作金,……」
④叁相:指有爲法叁相,或稱四相。《中論·觀叁相品》:「有爲法有叁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諸法。」有時稱四相,指生、住、異、滅。而有爲法指的便是因緣而生的現象,《大智度論》卷叁十一說:「一切有爲法,皆從因緣生,若不從因緣和合,則是無法。」
⑤如《中論·觀四谛品》:「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大智度論》卷叁:「諸一切有爲法,因緣生故無常;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故無常。」
⑥《大智度論》卷二十八,關於菩薩能變化四大的敘述,參看注③。
⑦意思是說,大小乘都說空,但小乘不徹底,只說衆生空,大乘則還說法空。鸠摩羅什給大小乘所歸納的這一理論上的區別,是他的貢獻。關於兩種空的內容,《大智度論》卷十八解釋說:「若說誰老死,當知是虛妄,是名生空。若說是老死,當知是虛妄,是名法空。」
⑧色等爲實法有:即構成乳這一複合物的色、香、味、觸是實在的。
⑨假名:名,即名詞、概念等語言文字;假,即假設、虛假。一切現象,都由因緣和合而成,並無自性,是不實在的,是空。雖空,卻並非不存在,是有,但是假有。用語言文字表示假有,稱爲假名。
⑩小乘說無我、無我所,是突出地強調人無我,因爲人類最容易把自身執著爲實有,必須首先破人我執。其實,無我、無我所的論點就已經包含著法無我的因素。衆生空、法空原是相通的。《大智度論》卷叁十一已談到這個道理:「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余法?以是故,衆生空、法空,終歸一義,是名性空。」
⑾《大智度論》卷二十叁:「問曰:是無常、苦、無我爲一事,爲叁事
若是一事,不應說叁。若是叁事,佛何以說無常即是苦,苦即是無我
答曰:是一事,所謂受有漏法、觀門分別故,有叁種異。」
⑿叁毒:愛(貪)、恚(瞋)、愚癡(癡),合稱叁毒。
⒀愛恚力等,愚癡則漏:這兩句的意思是說,愛和恚所起的作用相等,都不嚴重。愚癡則會形成漏,使種種煩惱漏泄流注,以至無窮,所以是嚴重的。
⒁不淨、慈悲、無常、苦觀:小乘禅法有不淨觀,即禅定中觀想自身和他身從內到外,從生到死都是汙穢不淨的,用來對治貪欲(愛)重者。慈悲觀,即在禅定中觀想衆生可憐之相,産生愛護和憐憫之心,盡力給衆生以歡樂,爲衆生拔除痛苦,以對治瞋恚重者。無常觀,即在禅定中想一切有爲法皆遷流不常住,都由因緣而生,認識叁世因果相續的道理,以對治愚癡重者。苦觀,即在禅定時觀想五陰之身常爲諸苦所逼,世界一切事物都是「六大」和合而成,分析而空,以對治我見重者。
⒂十二見:應爲六十二見之誤。《大智度論》卷七十,列舉身見等六十二邪見。
《慧遠問大乘中深義十八科並羅什答 第十四章 問實法有並答》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