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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叁字經》新注 十二處

  十二處

  前六根 與六塵 十二處 常相親

  前面所說的眼等六根、色等六塵,合稱名爲十二處。“處”乃處所,根境接觸,識便得生,故名爲處。《集論》卷一雲:“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何因處爲十二?唯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爲生長門故。”《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叁對十二處義皆有廣說,讀者可以自閱。此十二處,根境常時互相親近,互相涉入,因此,十二處又名十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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