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由彼是假故,非現量所得。明了言:爲簡由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無迷亂言:爲簡旋火爲輪,幻陽焰等。”
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雲:“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現量有“真現量”和“似現量”兩種。真現量又名勝義現量,似現量又名世俗現量。一般說來眼等前五識及意識中的明了意識,在緣色、聲等境時,無有名言間隔,現現親緣;同時阿賴耶識緣種子、根身、器界,亦是親緣,此二皆爲“似現量”(世俗現量)。在無漏位無分別智緣諸法性相,現證現觀,此時無有語言文字之所障隔,亦無有煩惱客塵之所染汙,是爲“真現量”(勝義現量)。而如上所引諸論所說的現量,主要是指無漏位的真現量。
“比量”者,《瑜伽師地論》卷十五雲:“比量者,謂與思擇俱,已思、應思,所有境界。”《雜集論》卷十六雲:“比量者,謂現余信解。此雲何?謂除現量所得,余不現事,決定俱轉。先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于所余分,正信解生,謂彼于此,決定當有。由俱轉故。如遠見煙,知彼有火,是名現量爲先比量。”
《因明入正理論》雲:“言比量者,謂借衆相而觀于義,相有叁種,如前已說。由彼爲因,于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
比量有“真比量”和“似比量”兩種。一般說來第六意識運用語言概念對諸事理進行推度認識,而這種認識每每挾有依名取相的分別執著,是名“似比量”。假借聖教文字,抉擇諸法性相,雖有分別,而心常清淨,無有執著,是名“真比量”。似比量屬虛妄分別,不能引生正智;真比量是由“因叁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從已知推及未知,如由煙知火,由所作知無常等,以此爲因,而能引生正智。
言聖教量者:聖教量又名至教量。《雜集論》卷十六雲:“聖教量者,謂不違二量之教。此雲何?謂所有教,現量、比量皆不相違,決無移轉,定可信受,故名聖教量。”
古印度各哲學派別立量總有十種:即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假設量、無體量、世傳量、姿態量、外除量、內包量。陳那以前瑜伽行宗古因明家只立前四種量,但陳那不取聖教量和譬喻量,只立前現、比二量,他認爲此二量足以概括其他諸量。
所謂聖教量,此是佛陀大智圓滿實證真如法界平等流出的,當然此教完全與真現量、真比量相符合,永無移轉,學佛者依于聖教信受奉行,方爲究竟。
遍計執 依他性 二者離 圓成證
遍計、依他、圓成叁自性是唯識學的核心理論。
遍計所執自性者:遍是周遍義,計是計度分別義,也就是遍于染淨一切有爲無爲諸法上計度分別執有我法,故名遍計所執自性,若對無而執爲有者,名增益遍計所執自性;若對有而執爲無者,名損減遍計所執自性。《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爲令隨起言說。”該經同卷中又雲:“相名相應以爲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由此可知,以假名安立一切法有自性、有差別者,名遍計所執自性,也就是依名取相義。所以《顯揚聖教論》卷六作如是說:“遍計所執自性者,謂依名言假立自性。”《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亦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名遍計所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有能遍計,有所遍計,有所執自性。具體地說,八識中第六、第七二識的見分是能遍計;一切諸法是第六意識的所遍計,阿賴耶識的見分是末那識的所遍計;若于所遍計的一切法上,內執實我,外執實法,這種實我實法是爲所執自性。此中能遍計和所遍計是有爲無爲諸法,它是有而非無;所執自性是主觀顛倒妄計的實我實法,而此實我實法,體相俱無,是空非有。
總之,遍計所執自性是愚迷不覺的有情于衆緣所生的似我似法相上,或迷執爲實有,是爲增益的遍計所執自性;或迷執爲空無,是爲損減的遍計所執自性。有此增益、損減的兩種遍計所執自性,皆與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不相符合。凡學佛者,理應遠離此兩種執著。
依他起自性者:“他”指衆緣,意謂依他衆緣而生起的法,名依他起自性。依他起自性又名緣生法,或名有爲法。若是世間緣生有爲法者,名爲染分依他起自性;若是出世間緣生有爲法者,名爲淨分依他起自性。而一般經論中所說的依他起自性,多指染分依他起自性。《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這就是緣生法相待而有的染分依他起自性。《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雲:“依他起自性者,謂衆緣生,他力所起,諸法自性,非自然有。”而《攝大乘論》對依他起自性解釋得更爲明白,如該論卷二雲:“雲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刹那後,無有功能自在住故,名依他起。”由此顯示依他起自性,一是依他因緣而起,二是依他因緣而住。依他因緣而起者,顯有爲法無有自體;依他因緣而住者,顯諸法生已,刹那無常,不得久立。
總之,依他衆緣和合而生之法,是名依他起自性。此依他起自性,無有實體,相如夢幻,又如水泡,故不可起有無二邊的分別執著。
圓成實自性者:圓謂圓滿,成謂現成,實謂真實,圓滿現成真實不虛之法,名圓成實自性,也就是遍于染淨一切緣生有爲法上的二空真理。二空真理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理恒恒常常安立安住,永無變轉。圓成實性又名無爲法、一真法界、真如、實相、空相、實際、法性、空性、法無我性或二空真理。《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所謂平等真如名圓成實相者,謂流轉、實相、了別、安立、邪行、清淨、正行七方面平等所顯示的二空真理。若欲親見圓成實相者,必于一切緣生依他起相上了知種種遍計所執相,體相俱無,無執爲緣,便可了知圓成實自相。所以同經同卷中又雲:“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爲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雲:“雲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問:學佛者如何才能證得圓成實性?
答:只有徹底通達一切依他緣生之法,無有實體,如夢如幻,不可于此依他起性上生分別執著,這樣方可證得圓成實性。
問:“遍計執,依他性,二者離,圓成證。”意謂若欲證得圓成實性,在修觀行時必須舍離遍計、依他兩種自性,方能證得圓成實性,此說對否?
答:不完全對。何此故?《攝論》說依他起自性爲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所依。迷依他緣生法的實相,則生遍計所執自性,是爲世間凡夫;悟依他緣生法的實相,則證圓成實自性,是爲出世間的聖者。因之,能否證受圓成實,關鍵看是否能悟依他起,而決不是連依他起也要去掉。《唯識叁十頌》雲:“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所謂圓成實,也就是在彼依他起性上,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性)即此(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當然說依他起自性就是圓成實自性,是錯的;若說離依他起自性而另有圓成實自性,亦是錯的。因爲依他起自性是緣生法,此法雖無實生實滅,但有幻生幻滅;而圓成實自性不僅不是緣生法,而且連幻生幻滅之相都無有。所以說依圓不一。但是《解深密經·勝義谛相品》佛陀言勝義谛遍一切一味相中雲:“善現!我已顯示于一切蘊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谛,我已顯示于一切處、緣起、食、谛、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谛。”蘊、處、界、緣起、食、谛等法,是有爲緣生的依他起自性。清淨所緣者,顯在此緣生法上遠離了遍計所執,而生起了無分別智,以無分別智所見的蘊等諸法,當下就不是有爲緣生法了,而是勝義谛的圓成實自性。《心經》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這又說明離緣生的依他起自性,則無有勝義無二的圓成實自性。依此道理,故又可說言依圓不異。
凡夫在依他起性上得遍計所執性,而不得圓成實性;聖者在依他起性上得圓成實性而不得遍計所執性。得遍計所執性的凡夫,圓成實性則爲無明覆蔽,成在纏真如,而不能證受;得圓成實性的聖者,真如出纏彰顯,而能證受。因之,緣生依他起自性,是染淨二法之所依止。執取依他起自性爲實有,則墮增益的遍計所執自性中;舍離依他起自性爲空無,則墮損減的遍計所執自性中。有此二執,皆與實相中道不相契合。所以說:“二者離(離遍計、依他),圓成證”,這種說法,是不完全正確的。當然世間的染分依他起自性在成佛時是徹底舍離了的,但同時成就了出世間的淨分依他起自性,也就是用出世間的清淨因果代替了世間的雜染因果,並非清淨因果的淨分依他起自性也要舍離。
此一宗 號慈恩 先談相 後顯真
因玄奘、窺基等大師先後在慈恩寺翻譯和弘傳唯識法相學,因而以慈恩宗得名。
唯識法相學是徹底揭示和圓滿闡釋人生宇宙因果規律以及改造人生宇宙因果規律的偉大聖學。它是從一切緣生有爲事相上去顯示人生宇宙的無我實相的。它已把佛陀一代聖教的“叁界唯心”和“緣起性空”兩大基本原理有機地結合起來,而主張識內因緣生一切法。因此,唯識是緣生的唯識,緣生是唯識的緣生。
從性相兩方面言:唯識認爲依他起自性是幻有之自性,遍計所執自性是空無之自性,圓成實自性是真實之自性,由依他起自性顯示生無性理,遍計所執自性顯示相無性理,圓成實自性顯示勝義無性理。從法相上見法性,從有爲法上見無爲法,從生滅法上見無生滅法。因爲唯識認爲,相就是性,相外無性,即相即性;性就是相,性外無相,即性即相。而決不是離相之外另有真性可得。《維摩诘經·入不二法門品》中也說:“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色是相,空是性,“色即是空”,由此說明相就是性。所以說談相的當下,就是顯性、見真。
唯識主張立破雙彰,有空並顯,真俗圓融。所謂立,實際上是立一衆緣所生、無有實體、不可言說分別、遠離空有二邊的勝義而有的唯識。這樣的立當下就是破,破在立中;破也就是立,立在破內。《成唯識論》雲:“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這就是對不達建立唯識之真實義、而認爲唯識是實有者的有力破斥。所謂有空並顯者:唯識主張遍計所執自性的實我實法,不但無體,而且無相,如龜毛免角,了不可得;依他起自性有如幻的事相,而無實體;圓成實自性是我法二空的真理,清淨無相。此叁自性中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是空非有;依他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此二是有非空,叁性結合,正顯非有非空的中道。所謂真俗圓融者:唯識主張學佛者在行持上必須起四無量心,力行四攝六波羅蜜。一面大悲廣度衆生,不舍世間,以隨順俗谛。一面大智觀空遣相,不舍出世間,以隨順真谛,大悲度生是于法不減,大智觀空是于法不增;不減與唯識相(因果)相符合,不增與唯識性(二空真理)相符合。所以真正的唯識學是立破雙彰,有空並顯,真俗圓融,不偏二邊,而徹底揭示諸法非有非空的圓滿中道實相的。
《《佛教叁字經》新注 慈恩宗》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