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分別。《楞伽經》解釋說:
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爲相。
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爲色,耳鼻舌身意識所照,名爲聲香味觸法,是名爲相。
謂眼耳鼻舌身五感官對境所得的色聲香味觸五種感覺經驗,及意識所分別的“法塵”(概念),統稱爲相。質言之,所謂相,指人通過感知器官所得的認識,這種認識由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組成。前五官所得色聲香味觸相,通常由第六意識所分別的“名”(名詞概念)表示,與名密不可分。《楞伽經》所說關于認識活動的“五法”中,分常人的認識爲相、名、妄想(以名言表示衆相形成知覺)叁者;“叁自性”說謂相爲依他起,名爲遍計執。此經中的相,從其在前後文中的涵義而言,實際上包括了五法中的相、名、妄想及叁自性中的依他起、遍計執二相。
相與名,在人們認爲正確的認識中,是被公認爲如實反映了客觀真實的,此經中佛卻偏偏要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虛即不實(非不依一定條件而生起存在的實在),妄即不真(非事物本來面目的直接呈現),爲什麼
經中沒有像法相唯識學那樣從認識論、心理分析的角度詳加辨析,只是以“即非”、“是名”的金剛寶劍斬絕一切相。當場聽法的大阿羅漢們,當然不難領悟,在今天,除了個別在現代認識論、心理學上面很下過一番功夫的人,多數慣習科學實在論者,恐怕不易理解,非得從理論性分析講明理由不可。在《大般若》的其它經中,講相爲虛妄的理由也很簡略,大體上有緣起無自性、假名、如幻夢等叁點。今試就此叁點,依《大智度論》等及法相唯識學的闡釋發揮,略加解釋。
1.緣起無自性故非真實
我人的認識,並非象鏡子映物一樣直接映現境相,而是處于一種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緣起關系中的活動過程。佛典一般說根(感知器官)、塵(感知對象)、識(能分別的心識)叁緣合集而生識,《楞伽經》謂“叁緣和合,幻相方生”。六識中眼識的生起,起碼須依賴四種(眼根、色塵、光明、想見之意欲)乃至九種緣(條件)。名、相既依多緣而生,便無本有自性,非本然如是者,必非真實,具相對性、局限性、虛妄性。感知器官的構造及其感知的方式,由業力所決定,同一感知對象,因感知器官的不同,所得相便有異。如天空雲塊間陰陽電的擊蕩,由眼觀之則爲閃電,由耳聞之則爲雷聲,且雷聲還在閃電之後。同一種紅色,常人見爲紅色,色盲人則見爲黑紫等色。同一種陽光,在人眼中和貓頭鷹眼中的相狀肯定會大有不同。同一對象既然在不同的認識形式中現爲不同的相,當知其相皆非本然真相。又,感知器官感知不到者,非必爲無,如人眼視覺閥阈之外的紫外線、x光等,雖不可見,卻非無實體,見有爲無,亦屬虛妄。關于感知經驗的主觀性、相對性、局限性,近現代各家哲學、心理學,幾乎無不承認,前蘇聯心理學說感覺經驗是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實在論、批判的實在論等只承認人接受了來自外界的“感覺與料”,不承認感覺與料即是客觀真實。
2.假名故非真實
經中屢屢說:××即非××,是名××,意謂用名相表示,只是隨俗而設的方便,客觀境相的絕對真實相並非如名相所表示,但也不得不借用世人共認的名言來說示名相非真的道理。假者,假借、假托;假名,即借用人造的語言文字符號,表示由感知器官所得諸相。直接從境物上得來的感官經驗——相,已不真實,人造的具概括性、抽象性的名言符號,其非客觀真實,更不待言,如火的紅與紅旗的紅、蘋果的紅、人臉頰的紅,顯然有別,但統統被叫作紅。又從認識發生的過程看,心與境最初相接的第一刹那,只起直覺,尚無名言分別,待後一刹那起了名言分別時,其所分別的境物已滅,而意識卻誤認爲名言所表即後一刹那境物的真相。名言雖非真實,是一種甚帶主觀性的符號而非境物自體,但爲人們進行思維、交流思想的共用手段,佛亦不得不借用假名說法,而在說出後又隨即表明這是假名,以破除認假爲真之執。
5.如幻夢故非真實
《大般若經》說諸相非真,常常用形象比喻,有幻夢等十喻,此經結尾偈中說了六喻:
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有爲法,指因緣所生法,即依一定條件而生起、存在,生滅無常的一切現象,亦即我人經驗世界中的一切。凡此一切,若仔細體味,莫不如夢幻泡影等,人生如夢,是古今中外無數文人志士詩文中經常流露的共同感觸。如夢者,夢中雖事事皆如真實,令人悲歡喜樂,而一旦醒來,便會發現並無實事,如諺雲:“做夢娶媳婦,空歡喜”。若究其實質,則夢境終歸爲自己意識所變現的幻相。如幻者,幻指幻覺、幻境,印度古代盛行幻術,依符咒、藥力或念力,變現出某種幻相,如將一根手杖變爲果樹,令人眼見此樹如真不異,待術力一滅,才識爲手杖。如夢幻之喻,意謂我人所認以爲真實的經驗世界,其實乃依業力,由自己心識所變現。
關于萬法唯心造的理由,唯識學通過分析認識的形成,說心境相觸而能起相、名分別時,心不能直接了別境物,必須由自己的根識變現出一個相似于外境的“影像塵”——亦名“親所緣緣”,自心再予以分別。所分別者已非境物本身,而是外境有關信息與自己根識作用而在自己心識中變出的影像,變而緣故,即非真實,故說夢幻,就像觀幻術者所見手杖變現的那株果樹,其實體並非是樹。近現代科學也發現了感覺經驗與被感知實物的不同,如眼所見不同顔色的光,光學發現其實體是不同波長的電磁震蕩。經中雲: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
非相,意謂人們所感知而執之爲實的名相,並非絕對真實之相。
經中不但說六根對境所生色聲香味觸法相虛妄不實,而且廣說衆生執以爲實的衆生相、凡夫相、世界相、我相、心相、善法相、福德相,及哲學思辨中的微塵相、一合相,乃至諸佛聖衆出世間法中的聖果相、佛身嚴好相、佛說法相、莊嚴佛土相、佛法相、無上菩提相、般若波羅蜜相等,皆悉非真不實,一一用“即非”、“是名”的金剛王寶劍揮盡殺絕,與後世禅門宗師“逢賊殺賊,逢佛殺佛”同一風格。
爲何佛說衆生、凡夫、我、心等世間相非實
因此等相,皆因緣所生的有爲法,如夢幻泡影露電,生滅無常,非如衆生所執爲實爲常。衆生所執爲實常自主的我,只要如實鑒察,便不難發現並無我之實體可得,我的存在,無非爲身心合集的活動過程,身心皆具非自主性,身有我所不欲的病苦衰老死亡,心有我自感愧恥的粗劣情欲,身心皆念念生滅變遷,不可常保。故經中說:
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
以爲有實常自我,只不過是凡夫的錯覺、妄執。
身心結構中最爲重要的心識,更如猿猴躁動不停,如波浪起伏不已,終日逐境流轉,隨緣生滅,無有一念可以常住,故經雲:
如來說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心。
非心,意謂心並非如人們所認爲的那樣常一不變,爲什麼經雲: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心是一種念頭不斷生滅起落的活動過程,過去了的念頭已永滅無蹤故不可得,現在的一念即生即滅故不可得,未來之念未生,至生時即爲現在心,又即爲過去心,故亦不可得。心念于過、現、未叁世皆無實體可得,如六祖偈所雲:“本來無一物”,執爲有物可得,像有個鑽石戒指常戴在手上不變不改一樣,純屬妄計。
個體衆生的自我之相既不可得,則大家共具的衆生相、凡夫相,亦屬假名。若究衆生、凡夫的本性,則與佛無異,只因迷執不覺,暫現爲凡夫、衆生的生滅假相,一旦發心修行,轉迷爲悟,即非衆生、凡夫。故經雲:
衆生衆生者,如來說即非衆生,是名衆生。
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我人所面對的世界、山河大地,亘古恒在,似爲客觀真實,其實與衆生一樣,也是生滅變遷的動態結構,人們對它的認識,始終不離自心變造的名相,所分別的其實始終是一個打有自心主觀烙印的經驗世界,如同夢幻泡影,故經雲:
如來說叁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或曰:大千世界的實在性無可置疑,我們死了,世界依然存在,如前人雖死,我們後代見其所生活的世界依然存在。當知佛說“即非世界”,是指人們所執打有主觀心識烙印的經驗世界名相而言,此名相所表,並非絕對真實,若是絕對真實,便應無增無減,如此則科學對世界不應再有新的發現。我們若死,如心識滅,則我們個體的經驗世界,無疑亦隨之斷滅,如死後心識有延續,其所經驗的世界相,未必同于生前。無明生死之夢未醒,總執經驗世界相真實不虛,一旦覺醒而證實相,自見夢中所執爲幻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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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宗要釋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