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分别。《楞伽经》解释说:
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谓眼耳鼻舌身五感官对境所得的色声香味触五种感觉经验,及意识所分别的“法尘”(概念),统称为相。质言之,所谓相,指人通过感知器官所得的认识,这种认识由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组成。前五官所得色声香味触相,通常由第六意识所分别的“名”(名词概念)表示,与名密不可分。《楞伽经》所说关于认识活动的“五法”中,分常人的认识为相、名、妄想(以名言表示众相形成知觉)三者;“三自性”说谓相为依他起,名为遍计执。此经中的相,从其在前后文中的涵义而言,实际上包括了五法中的相、名、妄想及三自性中的依他起、遍计执二相。
相与名,在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中,是被公认为如实反映了客观真实的,此经中佛却偏偏要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虚即不实(非不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的实在),妄即不真(非事物本来面目的直接呈现),为什么
经中没有像法相唯识学那样从认识论、心理分析的角度详加辨析,只是以“即非”、“是名”的金刚宝剑斩绝一切相。当场听法的大阿罗汉们,当然不难领悟,在今天,除了个别在现代认识论、心理学上面很下过一番功夫的人,多数惯习科学实在论者,恐怕不易理解,非得从理论性分析讲明理由不可。在《大般若》的其它经中,讲相为虚妄的理由也很简略,大体上有缘起无自性、假名、如幻梦等三点。今试就此三点,依《大智度论》等及法相唯识学的阐释发挥,略加解释。
1.缘起无自性故非真实
我人的认识,并非象镜子映物一样直接映现境相,而是处于一种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缘起关系中的活动过程。佛典一般说根(感知器官)、尘(感知对象)、识(能分别的心识)三缘合集而生识,《楞伽经》谓“三缘和合,幻相方生”。六识中眼识的生起,起码须依赖四种(眼根、色尘、光明、想见之意欲)乃至九种缘(条件)。名、相既依多缘而生,便无本有自性,非本然如是者,必非真实,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感知器官的构造及其感知的方式,由业力所决定,同一感知对象,因感知器官的不同,所得相便有异。如天空云块间阴阳电的击荡,由眼观之则为闪电,由耳闻之则为雷声,且雷声还在闪电之后。同一种红色,常人见为红色,色盲人则见为黑紫等色。同一种阳光,在人眼中和猫头鹰眼中的相状肯定会大有不同。同一对象既然在不同的认识形式中现为不同的相,当知其相皆非本然真相。又,感知器官感知不到者,非必为无,如人眼视觉阀阈之外的紫外线、x光等,虽不可见,却非无实体,见有为无,亦属虚妄。关于感知经验的主观性、相对性、局限性,近现代各家哲学、心理学,几乎无不承认,前苏联心理学说感觉经验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实在论、批判的实在论等只承认人接受了来自外界的“感觉与料”,不承认感觉与料即是客观真实。
2.假名故非真实
经中屡屡说:××即非××,是名××,意谓用名相表示,只是随俗而设的方便,客观境相的绝对真实相并非如名相所表示,但也不得不借用世人共认的名言来说示名相非真的道理。假者,假借、假托;假名,即借用人造的语言文字符号,表示由感知器官所得诸相。直接从境物上得来的感官经验——相,已不真实,人造的具概括性、抽象性的名言符号,其非客观真实,更不待言,如火的红与红旗的红、苹果的红、人脸颊的红,显然有别,但统统被叫作红。又从认识发生的过程看,心与境最初相接的第一刹那,只起直觉,尚无名言分别,待后一刹那起了名言分别时,其所分别的境物已灭,而意识却误认为名言所表即后一刹那境物的真相。名言虽非真实,是一种甚带主观性的符号而非境物自体,但为人们进行思维、交流思想的共用手段,佛亦不得不借用假名说法,而在说出后又随即表明这是假名,以破除认假为真之执。
5.如幻梦故非真实
《大般若经》说诸相非真,常常用形象比喻,有幻梦等十喻,此经结尾偈中说了六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有为法,指因缘所生法,即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生灭无常的一切现象,亦即我人经验世界中的一切。凡此一切,若仔细体味,莫不如梦幻泡影等,人生如梦,是古今中外无数文人志士诗文中经常流露的共同感触。如梦者,梦中虽事事皆如真实,令人悲欢喜乐,而一旦醒来,便会发现并无实事,如谚云:“做梦娶媳妇,空欢喜”。若究其实质,则梦境终归为自己意识所变现的幻相。如幻者,幻指幻觉、幻境,印度古代盛行幻术,依符咒、药力或念力,变现出某种幻相,如将一根手杖变为果树,令人眼见此树如真不异,待术力一灭,才识为手杖。如梦幻之喻,意谓我人所认以为真实的经验世界,其实乃依业力,由自己心识所变现。
关于万法唯心造的理由,唯识学通过分析认识的形成,说心境相触而能起相、名分别时,心不能直接了别境物,必须由自己的根识变现出一个相似于外境的“影像尘”——亦名“亲所缘缘”,自心再予以分别。所分别者已非境物本身,而是外境有关信息与自己根识作用而在自己心识中变出的影像,变而缘故,即非真实,故说梦幻,就像观幻术者所见手杖变现的那株果树,其实体并非是树。近现代科学也发现了感觉经验与被感知实物的不同,如眼所见不同颜色的光,光学发现其实体是不同波长的电磁震荡。经中云: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非相,意谓人们所感知而执之为实的名相,并非绝对真实之相。
经中不但说六根对境所生色声香味触法相虚妄不实,而且广说众生执以为实的众生相、凡夫相、世界相、我相、心相、善法相、福德相,及哲学思辨中的微尘相、一合相,乃至诸佛圣众出世间法中的圣果相、佛身严好相、佛说法相、庄严佛土相、佛法相、无上菩提相、般若波罗蜜相等,皆悉非真不实,一一用“即非”、“是名”的金刚王宝剑挥尽杀绝,与后世禅门宗师“逢贼杀贼,逢佛杀佛”同一风格。
为何佛说众生、凡夫、我、心等世间相非实
因此等相,皆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露电,生灭无常,非如众生所执为实为常。众生所执为实常自主的我,只要如实鉴察,便不难发现并无我之实体可得,我的存在,无非为身心合集的活动过程,身心皆具非自主性,身有我所不欲的病苦衰老死亡,心有我自感愧耻的粗劣情欲,身心皆念念生灭变迁,不可常保。故经中说:
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以为有实常自我,只不过是凡夫的错觉、妄执。
身心结构中最为重要的心识,更如猿猴躁动不停,如波浪起伏不已,终日逐境流转,随缘生灭,无有一念可以常住,故经云: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非心,意谓心并非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常一不变,为什么经云: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心是一种念头不断生灭起落的活动过程,过去了的念头已永灭无踪故不可得,现在的一念即生即灭故不可得,未来之念未生,至生时即为现在心,又即为过去心,故亦不可得。心念于过、现、未三世皆无实体可得,如六祖偈所云:“本来无一物”,执为有物可得,像有个钻石戒指常戴在手上不变不改一样,纯属妄计。
个体众生的自我之相既不可得,则大家共具的众生相、凡夫相,亦属假名。若究众生、凡夫的本性,则与佛无异,只因迷执不觉,暂现为凡夫、众生的生灭假相,一旦发心修行,转迷为悟,即非众生、凡夫。故经云: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即非众生,是名众生。
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我人所面对的世界、山河大地,亘古恒在,似为客观真实,其实与众生一样,也是生灭变迁的动态结构,人们对它的认识,始终不离自心变造的名相,所分别的其实始终是一个打有自心主观烙印的经验世界,如同梦幻泡影,故经云:
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或曰:大千世界的实在性无可置疑,我们死了,世界依然存在,如前人虽死,我们后代见其所生活的世界依然存在。当知佛说“即非世界”,是指人们所执打有主观心识烙印的经验世界名相而言,此名相所表,并非绝对真实,若是绝对真实,便应无增无减,如此则科学对世界不应再有新的发现。我们若死,如心识灭,则我们个体的经验世界,无疑亦随之断灭,如死后心识有延续,其所经验的世界相,未必同于生前。无明生死之梦未醒,总执经验世界相真实不虚,一旦觉醒而证实相,自见梦中所执为幻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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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宗要释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