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玄門等妙理。當然,此類玄理,主要以佛果境界爲論據,但也非無可能僅依思辨即可成立。
由此可見,道理極成真實雖然依凡夫名相分別及理性認識而建立,但由于名相畢竟以其特定方式代表了客觀世界的信息,再加上人類理性認識能力之殊勝,故能超越世間極成真實,掌握事物的客觀規律,使人類的生活得到便利,在物質世界的自由程度不斷增長,並概括出普遍、永恒的法則,依之推導出超越生死、實證真如之道,下攝世間,上通出世間,是世間真理中真實性最大者,堪作通向出世間涅槃之域的橋梁,爲世間極成真實與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兩種絕對真實的中介。
然而,即此道理極成真實,亦非絕對的真實,尚具相對性。道理極成真實縱極真實,終不離分別名相的認識方式,不離所認識的對象與能認識的心識之依待關系,因而不可能直呈真實之本面。既有依待,豈稱真實
不要說科學發現的公理、定律,在不斷發展翻新,其提出與驗證,始終不離名相分別,即由哲學思辨而發現的緣起法則等普遍規律,或絕對真理、終極實在、自在之物等,乃至佛學的四谛十二因緣、叁法印、二谛、一心四法界等實相義,終歸亦依人的理性思維而建立,未超能所二元對立的認識方式,只是人意識中的一種觀念,依人的意識而有,非絕對真實之本身。人類一旦滅絕,人類哲學、科學乃至佛學的成果,便沒有了立足之地,有何永恒性可言
一個學佛者縱使窮盡經論、吃透佛法,若不經修行而實證,也只同說食不飽。佛學把論述真實義理的語言文字(包括有相的神通示現等)稱爲文字般若,強調它並非真實,只是指點通向真實之域的路標,喻爲“標月之指”——指示人認識真月亮的手指,若執指爲月,亦屬顛倒妄想。佛陀在滔滔說法四十余年之後,表白他“一字未說”,說明他說法只是針對衆生的執著而破除之,“令離諸著”(《法華經》),離名相分別,顯發本具超感性、理性的真現量智,去親證真如,與後世禅師們“隨方解縛”是同一作略。佛自證的法及絕對真實,並不是佛經的言說文字和文字表诠的道理極成真實。
對理性認識的相對性和極限,中國古代道家之學也有所認識,近代西方哲學多有論證。康德通過“二律背反”,論證理性思辨在探究終極性問題時,可成立兩相違悖的結論,認爲理性不可能認識自在之物和形而上的東西。此後多家西哲,都對理性作了反省批判,不是在發現理性的極限後陷入不可知論的困惑,便是幹脆取消對形而上、絕對真實的追求,宣布絕對理念、終極實在、本體之類爲無意義的哲學假設。西方哲人的理性思辨及對理性的批判不可謂不精密,但他們只是在有局限性的理性範圍內轉圈子,未能找到一條超越理性認識而實證絕對真實之道,未能發現人心潛在的超越理性的真現量能力,因而不能不因絕對真實的不能證實而困惑。佛法超越西方哲學的最殊勝之處,便在于它不僅通過理性思辨發現了實證絕對真實之道,而且通過瑜伽實踐開發了人心潛在的超越理性、現量實證真實的功能,早就解決了西哲爲之困惑的重大哲學問題。
絕對真實與解脫之道
佛學研究真實的宗旨,不在于解釋世界,而在于徹底解決人生老病死的現實問題,抵達不生不滅、永恒安樂的理想境界——涅槃彼岸。實現超越生滅的涅槃,必須找到一個不生不滅、真實不變的東西爲依靠,這種東西從認識的角度而言,便只有如其本然、不依他起的絕對真實。根據凡有對法不相舍離的緣起法則,佛學確信;既有世間生滅無常、虛幻不實之萬有及相對的真實,必然有出世間不生不滅、真實不妄的絕對真實。宗密《原人論》說得好:
且現見世間虛妄之物,未有不依實法而起者,如無濕性不變之水,何有虛妄假相之波
發現實常不變的絕對真實,令自心與之相應,爲超出生死、趨向涅槃之訣要。甚至可以說;對絕對真實的完全體證,便是涅槃之實現,涅槃亦即絕對真實之別名,《中論·觀法品》雲:“諸法實相即是涅槃”,這可謂全部佛法之基點。
佛法確信,涅槃,絕對真實既依生滅無常的世間法、相對真實而立,則不離世間法、世間相對的真實,即在世間法之內。慧能大師偈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所謂佛法的絕對真理,不外乎對世間法的如實覺照。用什麼去覺照
佛法相信,人心有覺照真實之能,如實覺照的關鍵,是發揮第六意識理性思維之長,依世間極成真實進行思擇,對世間極成真實和道理極成真實進行嚴密考察,依道理極成真實中最具普遍性、永恒性的緣起法則,推導出趨向涅槃之道,然後依此道修行,令心與真實相應,證得涅槃。叁乘道皆以聞、思、修爲通途,所聞所思,便是道理極成真實所攝的涅槃之理。通過思擇真實義理,獲得思慧,踏著思慧的橋梁履踐,在修行中證得修慧,進入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兩種真實之域,爲佛法所指示的趨向涅槃、實證真實之道。就《瑜伽師地論》四種真實而言,其路徑正好是循四真實從相對到絕對的階梯漸次升進:依世間極成真實進行思擇,建立道理極成真實,依道理極成真實履踐,證入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盡智所行真實,亦即依感性認識建立理性認識,依理性認識超越理性極限,證得絕對真實。在此過程中,理性思維、道理極成真實起著最爲關鍵的作用,爲佛學所高度重視,這使佛教表現出所謂“理性宗教”的突出特性。
佛法所示道理極成真實關于絕對真實義理之要,可攝于小乘的四谛、叁法印和大乘的一實相印。
四谛依“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的緣起法則觀染淨因果,觀人生實有諸苦,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終歸以自心所起貪嗔癡等煩惱爲因,諸煩惱以我執爲根本,滅煩惱我執,則證涅槃常樂,斷生死流轉。滅煩惱我執之要,在于以叁法印觀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觀一切現象皆依緣而起,念念生滅變異,衆生的存在無非是五蘊的暫時合集,其中無實常不變、自作主宰的實我,從而息滅諸法實常、蘊中有我的不實妄想,息滅以我執爲根所生貪嗔等煩惱,當煩惱妄想完全息滅,心與無常無我的真實相應時,便現量見到真實,謂之“見道”、“法眼淨”。以所見道修治自心,斷滅煩惱妄執,當煩惱妄執被斷盡,心不加功用也自然恒與無常無我的真實相應時,即證入涅槃。此涅槃是實是常,不生不滅,恒極安樂,不可說言是有是無,超越名言分別,即是煩惱障盡智所行真實。證此真實,即超越了生滅無常的凡夫界,超出世間叁界生死。
大乘行者依一實相印,思擇真實義理,觀凡夫世間極成真實及名相分別的認識方式,具相對性、局限性、虛妄性,只能知很小範圍內的相對真實,道理極成真實亦不離名言分別,不離能所二元化的認識方式,非絕對真實。如果要用名言描述實相,只能用否定名相分別、能所對待的“遮诠”或“絕對否定”法,說實相超四句、絕百非,離相離言,不可說不可說,超絕一切名相分別和能所對待的尋思伺察,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乃佛法道理極成真實對實相的究極指示,對理性極限的界定。但佛法並不因此而陷于西哲的不可知論,而發現人心有超感性、理性而直面真實的潛能,只不過被名相分別、遍計所執遮蓋不現,只要依對實相的遮诠式指示調心,離卻名相分別及能所二元對待的尋思,離遍計所執的妄念,令“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可于當下與實相相應,見到絕對真實的本面。《密嚴經》雲:
名爲遍計執,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此是第一義。
遣除名相分別,乃至遣除“遣除”之分別,便是第一義(第一真理、絕對真理),第一義即是實相,爲“叁自相”中的第叁“圓成實相”。
這種對實相的體證,非同于世俗能所對待的認識,而是消泯了能知與所知的區別,所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名曰“真現量”、“自內證”。《宗鏡錄》卷四九說:
拂能所證迹爲真現量,謂若有如外之智與如合者,猶有所得,非真實證,能所兩亡,方爲真現。
在自內證實相的真現量心中,絕對真實的本面與能證絕對真實的自性真我、證知絕對真實的智慧同時呈現,一體不二,無有分別,名爲“根本無分別智”,略稱“根本智”。菩薩于見道時證得此智,斷分別所起我法二執,即得見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之一分。
真正當得起“真實”二字的絕對真實,依《瑜伽論·真實品》之說,應包括體、相兩個方面,包括四種真實,乃至十種真實、十如是,乃至全宇宙的一切。《金剛經》雲: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于宇宙萬有的體、性、相、用等,若有一法不知,則難稱知絕對真實,難以破盡無明。聲聞、緣覺雖然由觀無常無我,現證人無我之真實,出離叁界生死,但尚未顯明真實之相用,未究竟諸法一切性,故不能出叁界外的變易生死,不能顯發自性所具的積極力用,因而也就不能究竟真實之體性。大乘菩薩不但觀人法二無我,得現證諸法體性的“一切智”,而且以一切智去修六度四攝,利益、度化衆生,漸破塵沙惑,得能知衆生根性機宜、度化方便的“道種智”,以道種智圓滿菩提資糧,成就佛果,證得能盡知諸法真實性、一切性的“一切種智”。證得一切種智或無上菩提,方能究竟真實義。《法華經·方便品》載佛言: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由絕對必包攝一切相對故,在佛陀究竟諸法真實的大智慧中,當相即道,即事而真,無有一法不真實,無有一法不是自性所本具、自心所顯現。不僅四種真實中後兩種絕對的真實爲絕對真實,即前兩種世間極成、道理極成的相對真實,也具有絕對性。佛位真現量,是根本無分別智(體證真如)與後得有分別智(分別法相)同時顯現,雖離分別而不妨熾然分別,所謂“能善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維摩經》)。既有分別,亦不妨借用凡夫世間極成真實的假名相,《涅槃經·迦葉品》雲:
一切聖人唯有世流布想,無有著想。
佛等聖人見牛亦作牛想,見馬亦作馬想,見男女大小亦作男女大小想,見自他亦作自他想,如佛說法時,亦常自稱爲我,只不過沒有凡夫認名相即是實體的執著。既有分別,則名言文字,亦不妨爲說法度衆生的方便,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便,《維摩經》謂“無離文字說解脫也”。離了文字語言的說法、道理極成真實的標月之指,佛法便無法向衆生開示,衆生亦無法進入絕對真實。
諸佛通過因中無量無盡的六度四攝等修行,徹證絕對真實,便如絕對真實,具備絕對的無盡功德:具絕對的無量智慧,于全宇宙萬有的體相、力用、因果、過去現在未來,無所不知;具絕對的永恒生命,法身與真如同體,超越時空,無所不遍,報身常住,應化身千百萬億,利益、度化無量衆生;具絕對的慈悲,視一切衆生如同父母子女,以無緣大悲,恒思拔苦與樂;具絕對的自由,超越時空、物質的障礙,神通自在,事事無礙;具絕對的美,其報身應身,具足百福相好,淨土佛國,備極清淨莊嚴。由絕對清淨故,即地獄镬湯、糞池汙穢,在佛自受用境界中亦現爲淨土莊嚴;由絕對善故,即貪淫嗔殺,在佛亦不妨用爲度化衆生的方便;由絕對美故,佛亦不妨現猙獰凶惡的金剛怒目相,調伏難調衆生。這一切絕對的、無盡的功德,皆真實所具的妙用,皆具足于衆生的自性中,無欠無缺,只不過衆生比佛多了于真實增益(遍計諸法實有自性)、減損(認絕對真實、佛性爲無)的執著,障蔽慧眼,令自性功德不得顯現而已。欲得開發自性,唯有舍妄歸真,現證真實。
直截現證真實的訣要,是大乘圓頓教的觀心法門。《大日經》卷一雲:
雲何菩提
謂如實知自心。
心,爲宇宙萬有中最爲靈妙之物,爲總攝萬法之樞機,心之實相,即是一切法之實相。故只要回光反照,自觀其心,照破自心所生的妄念,息滅不符真實的妄執,窮究自心之不變體性,當明心見性——明見心之實相時,也就見到了一切法之實相,見到了自性真我。只要見到自性真我,則一切自在。如禅宗五祖弘忍所說:“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這是現證絕對真實的捷徑,可謂佛法真實論的心髓。觀心法門,簡便易行,不須藉豐厚物質、發達科學、高度文化,古人、今人、未來人都可以修,一修就見效,堪稱人類文化寶庫中最有價值的瑰寶。
佛學真實論的綱要和實質,大略可總括如下:真實分體(真實性)、相(一切性)兩大方面及世間極成、道理極成、煩惱障盡智所行、所知障盡智所行四個層次,凡夫依分別名相建立的感性層次上的世間極成真實,具相對性、局限性、虛妄性,于此迷執不覺,爲生起煩惱、導致生死流轉的根源。依理性思維建立的道理極成真實,雖能反思世間極成真實及理性思維本身,推導出通向絕對真實之道,但仍不離名相分別及能所對待的認識方式,非絕對真實之本面。絕對的真實,非感性、理性認識途經所能實證,須如法修行,“如理作意”,離名相分別及能所對待,顯發自心直覺絕對真實的潛能,方可證得。依理性的思慧超感性認識,又依理性的思慧修行,尤其是觀心,超越理性,現證真如,爲佛法證入真實之通途。對絕對真實的體證,即是生死問題的徹底解決,即是無所不知的大智慧及絕對自由的獲得,此應爲我人生命及人類文明的終極歸宿。
(原載《法音》199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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