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屬常事,諸事順遂、終身幸運者,總不多見。考試落第、謀職不得、求愛遭拒、生意蝕本、企業破産、比賽失敗、失業、失戀等,無不使人憂愁不安,煩悶不快,甚至因此而痛不欲生、自尋短見者,亦大有其人。
8、五陰熾盛苦。以上七苦,歸根結蒂,皆爲身心所受,亦終爲身心的存在和活動所致,或者說身心的活動本身便是苦之淵薮。《雜阿含經》謂“于人世界中,有陰皆是苦”。尤其人之肉身,危脆不堅,汙穢不淨,絕非理想的生命形態。莊子《齊物論》反省人生之苦說: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與物相刃相靡,其行盡如馳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然疲役而不知所歸,可不哀邪!……其形化,其心與之然,可不謂大哀乎!
從來的哲人智土、英雄豪傑,面對死亡的悲劇,莫不感歎噓唏,從而研討抗拒死亡之道,柏拉圖甚至稱哲學爲“研究死的學問”。美國心理學鼻祖威廉•詹姆斯稱死爲潛伏于人各種幸福歡樂的虛飾之後的“深藏的蛀蟲”。德國人類學家舍勒(M.Sheler)認爲,所有的人,無論他承認與否,都必然對這“深藏的蛀蟲”懷有某種確定的直覺。精神分析學家齊爾伯格認爲,在人面對危險時的不安全感、懦弱和壓抑感等後面,永遠潛伏著對死亡的恐懼,其存在經得起嚴密推敲,沒有誰的意識深層不藏有這種恐懼。存在主義者克爾恺郭爾、心理學家弗洛姆、人類學家奧托•蘭克爾等,都認爲死亡恐懼是普遍存在的,它決定了人的悖論本性和存在困境:人是生理性的肉體與自我意識(“符號性自我”)的矛盾對立統一體,這一悖論是人真正永恒的本質。美國著名人類學家E•貝克爾(1924—1974)在其《對抗死亡》中力論:人的這種悖論存在,意味著人既是小小神祗,又是蛆蟲口中食,既是具有神性的天使,又是排泄出臭穢之物、終歸腐朽消失的獸類。如此痛苦的二元分裂,是人的精神所難以承受的。爲了抗拒死亡,人們拚命創造各種文化,建設“神化工程”,以圖從潛意識中抹去死亡的威脅和無力戰勝死亡的事實。達觀哲學、神教信仰、愛情、藝術、娛樂等,都具有弗洛伊德所說“移情”手段的性質,是轉移死亡恐懼、對抗死亡的防禦機製。實際上,對死亡之事實而言,它們終歸不過是一種軟弱的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手段,具有精神鴉片的性質,不可能從客觀上令人真正擺脫死亡結局,獲得永生。這無疑是深徹人性之談,與佛法的生死觀頗多共同點。
的確,那種掩飾死亡痛苦的達觀哲學,顯然浪漫不實。如西哲伊壁鸠魯說人未死時死尚未到,曷用怕死,及死到來時什麼都不知道了,有何苦痛
若如其言,則一切大事,皆無須早作預備,而死時什麼也不知道,純屬無根據之想象,經不起事實驗證。如此對待死亡,實屬自欺欺人。又如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意在教人注重現前生活,不必考慮力不可及的死亡之事,這也不過是無力戰勝死亡的妥協之詞。儒家面對死亡威脅,倡立德立言立行,以期身死而精神思想不死,較卑者則求“雁過留聲,人過留名”,雖不失爲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但能否真的死而不亡,仍大可懷疑。思想、精神、德行、作品,縱使長留人間,亦須依別人、人間社會而存,而別人、人間社會乃至人類賴以生存的星球乃至宇宙,皆爲無常之物,皮若不存,毛將焉附?莊子謂人死“反入于幾”,與“萬物一府”,看來雖然達觀,骨子裏實掩藏著一種對人生無常的悲哀。至于常人出于種類延續的動物性欲望,將不死的需求寄托于子孫後代之繁衍不斷者,更爲愚癡。子孫後代,各有其獨立人格,各有生死,縱使能延續萬代,也絲毫不能說明自身戰勝了死亡。
總之,無論怎樣以達觀哲學自慰,用移情手段遮掩,其實都是不敢正視死亡悲劇,不敢真正解決死亡問題以滿足人本性求生求樂欲望的表現。對于人這種萬物之靈而言,以如此態度對待人生根本問題,未免過于軟弱卑怯,未免過于自輕自賤!
佛教的態度則與此頗爲不同:首先敢于正視死等人生諸苦,毫不掩飾遮蓋,而把人生缺陷與根本問題毫不留情地揭示出來,認清其可悲,然後研求根本解決之道。
由佛法觀,人生固然以死爲最大痛苦,然死依生而有,有生必有死,欲解決死的問題,必先解決生的問題。生死,于是被佛法突出爲人生的根本問題。強調“生死事大”,人本性中對涅槃的需求與現實生死之苦,乃佛法所揭示的人生根本矛盾或人存在的悖論。“了生死”,從而被佛法列爲中心課題。此所謂“了”,有兩方面含義:一是了徹,謂窮徹生死的因果、實質,掌握超生脫死之道;二是了結,謂永遠結束、消滅生死之苦。
在佛陀慧眼觀來,人生之悲劇,不僅在于現前八苦交攻,更在于死亡並非苦的終結,而是有死還必有生,死後必爲生前所造業力所縛,輪轉于六道中,永無止息,若再生于人中倒罷了,而人卻極易墮入地獄、餓鬼、畜生叁惡道中,失去了再做人的資格,其苦痛較之于人,更是不堪言喻。這種生死流轉,是更大的苦。佛法因此決志了卻生死流轉,認爲生死流轉的根本問題不解決,其它一切隨生死而有的諸苦,即使有可能通過移情手段減輕,終不可能消滅,生死不了,一切諸苦,會永遠沒完沒了。反之,生死若了,則一切皆了。猶如伐毒樹,若斷其根,枝葉永盡,若不斷根而唯在枝葉上砍削,旋砍旋生,永無除期。不把解決人生根本問題列爲大課題,只知解決小問題、枝末問題以求妥協苟安,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小問題也未必能解決得好。
若就人生之全面而言,佛法亦不否認人生有樂,說人生基本上是苦樂間半。無容否認,人有極爲豐富的樂趣:有飲食男女之樂、天倫之樂、情愛之樂、友情之樂、遊戲娛樂之樂、工作勞動之樂、藝術欣賞及藝術創作之樂、事業成功之樂、求知學習之樂、道德修養之樂……,其樂之豐富深細,遠非動物可及。但佛法認爲這些樂無不依一定的條件而生,《瑜伽師地論》卷五名之爲“非聖財所生樂”,說非聖財所生樂須依適悅、滋長、清淨、任持四種資具而生。既依緣生,則其樂必然相對、有限,“不遍所依”、“受用時有邊有盡”,容易“爲他劫奪”。
苦樂在生活中所占比重,因人因時地而異,據心理學家福樓格勒(Flugel)研究,當代西方人平均一生喜樂占50%,痛苦占22%,不苦不樂占28%。有的人苦要多得多,但苦縱極多,也總還有樂。
佛學認爲,若作深一層觀察,則非聖財所生樂,亦以苦爲實質。何以故?一切樂受皆依緣生,皆無常變滅不可常住,與人常樂的本性需求相違故,此樂之當體,即是“行苦”。《雜阿含》卷十六第437經載佛言:
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諸受皆苦,被列爲小乘四法印之首。無常故苦,乃佛法苦谛之根本義趣。《長阿含•大本緣經》佛言:
因樂觸故生樂受,若樂觸滅,受亦俱滅。
樂緣既滅,樂亦隨滅,必生“壞苦”。世間之樂,莫不如此,沒有不散的宴席,席散人空,樂極生悲,倍感淒涼。而且,就整個人生而言,有誰無苦
苦樂如形影不離,如《大般涅槃經》卷十叁所言:
生死之中,實有樂受,菩薩摩诃薩以苦樂性不相舍離,是故說言一切皆苦。
依佛法真谛,人生之苦,更在于無我。所謂樂,以能受樂的主體自我爲本。人所認爲的自我,無非我的身心、社會身份、個性等,由滿足此“我”之需要,乃生樂受。如饑渴時得甘美飲食,便覺爽快,寂寞時遇知音,便覺悅愉。然此所認能受樂之我,乃五蘊和集,假名爲我,而念念變易無常,無一常住真我實受苦樂。能受樂的主體既如此,所受之樂亦如是,亦無常變滅,不屬我有,非即是我。《長阿含•大本緣經》佛說苦、樂、不苦不樂叁種受,皆“有爲無常,從因緣生,盡法滅法,爲朽壞法,彼非我有,我非彼有”,又雲:
若樂受是我者,樂受滅時,則有二我,此則爲過。
苦受亦如是,念念滅故,非常住真我。無論苦樂,皆非我而屬因緣故,不得自在真常,故實質是苦。《大般涅槃經•一切大衆問品》謂“一切屬他,則名爲苦”。
佛法盛談人生諸苦,唱“有生皆苦”,乃至說樂亦是苦,從表面上看來,似乎有否定人生價值、悲觀厭世之嫌。未能吃透佛法真精神的西哲尼采,取佛法糟粕,說人最好快點死去,以離開痛苦的塵世而歸于寂滅,這實在是對佛法的片面曲解,正是佛所謂“飲乳成毒”者。實則佛法力說苦,只是針對世俗文化掩飾人生缺陷的破執之談,旨在發聩震聾,喚起世人對人生現實、人生根本問題的正視,有了正視,才談得上解決。
佛法認爲,苦,僅是對迷昧人生而言,若覺知是苦,深觀諸苦而發起超出生死的“出離心”,則人生諸苦,未必不是一件幸運事。若無苦純樂,一如諸天,人便難以發起出離心;若衆生無苦,則菩薩難以興慈運悲而發盡度衆生皆共成佛的菩提心。《起世經》中佛言:有叁天使住于世間:老、病,死,它們應看做天神爲警策世人發心求道、升華生命而派來的使者,應奉爲師長。就此而言,人生諸苦,只要換一個正覺態度,便變成了珍貴之物,成爲培養菩提覺花的肥料。對真正學佛者來說,人生無苦,反爲缺憾。元代妙葉大師“十大礙行”謂“念身不求無病,身無病則貪欲乃生,貪欲生必破戒敗道”;“處世不求無難,世無難則驕奢必起”;以病苦爲良藥,以患難爲解脫,才是佛弟子對待苦難的精神。日本學者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說:
苦對于我們成爲征服的對象時,便發揮其偉大的道德價值。反之,任己被苦征服,人生便可謂無價值的存在,這即是佛教的根本精神。
當然,欲征服苦,必先承認、正視苦,若連承認都不敢,談何征服?
而且,佛法說苦,乃證得涅槃之樂的聖者從其大悲心中觀照世人而說,言人生苦,是與涅槃真常之樂相比較而言。何況說…
《佛教人生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