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他推崇“去殺”的旨趣。顔之推曆仕叁朝,他一方面認爲不必拘守君臣之義:“何事非君,伊箕之義也。自春秋以來,家有奔亡,國有吞滅,君臣固無常分矣”(《顔氏家訓·文章》),另一方面又頌美梁鄱陽王世子謝夫人罵賊而死的忠義,顯然他是一位典型的對忠義道德“心向往之而不能至”的士人。因此他不得不著力彰顯佛家戒律中符合儒家道德的因素,以填補自己的道德生活的空虛。
四 沈約論佛教的“仁愛”內涵
爲了更充分地說明佛教取“去殺”等戒律與儒家“仁愛”道德的聯系,我們將進一步分析沈約這一個案。沈約(441-513),字休文,吳興武康人,劉宋時追隨郢州刺史蔡興宗,任安西外兵參軍等職;入齊後見賞于文惠太子,爲蕭子良的“竟陵八友”之一,曾任禦史中丞、五兵尚書、左衛將軍等職;齊梁易代之際,沈約有勸進佐命之功,入梁後位至尚書仆射、尚書令,其後沈約想獲得叁司之儀而未遂,爲此怏怏不樂。後來沈約在梁武面前爲張稷開脫,令梁武大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沈約因此得病,病中請道士奏赤章上天,稱禅代之事非由己出。梁武得知後大怒,多次派人譴責沈約,沈約遂懼怕而死。綜觀沈約的一生可知,沈約有著強烈的用世之心,他憑藉佐命之功獲得政治升遷,然而,對南齊王室的不忠卻成爲他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正因如此,與一般人相比,他的道德生活中的缺憾也就更爲嚴重。更何況他在年輕時便有著“人倫師表”之譽,他必然要爲自己的背叛故君而承受嚴重的心理失衡。
在佛道二教中,道教爲沈約的家傳信仰,但沈約又濡染了時代風尚而佞佛。他在政治失意時往往表現出很高的奉道熱情,而仕途得意之際則積極投身于奉佛活動。由梁至齊,沈約佛教觀念的側重點是有所變化的。[1]其中之一,是沈約對“去殺”戒律的強調。沈約在南齊時雖曾撰有贊賞蔬食的文字,如作于永明年間的《內典序》描述佛門中人的蔬食道:“雖秋禽年至,春鲔時登,而耿介長蔬”,但在實際生活中,他對蔬食仍持“心向往之,而不能至”的態度。永明末年他致書釋慧約,懷念周颙蔬食的情形曰:
此生笃信精深,甘此霍食。至于歲時包篚,每見請求,凡厥菜品,必
令以薦。弟子則靳而後與,用爲歡谑。其事未遠,其人已謝。
從本文的語氣可以推測,此時沈約對蔬食的重視程度,尚不及周颙。
入梁以後,沈約對去殺的態度發生了一個飛躍。《究竟慈悲論》一文以爲不僅要停止肉食,而且必須禁絕蠶衣,所謂“夫肉食蠶衣,爲方未異,害命夭生,事均理一。”[2]沈約將禁欲的範圍從斷肉發展到禁蠶衣,並指出世人因佛經中並無禁蠶的文字而妄加懷疑,其實質是拘泥于文字:“此蓋慮窮于文字,思迷于弘旨。”可見,蕭梁時期沈約對蔬食的態度遠比南齊激進。他對去殺的要求甚至比梁武還要苛刻。梁武《唱斷肉經竟製》認爲不必斷皮革:“此事與食肉不得頓同。凡著一革屐,經久不壞。若食噉衆生,就一食中,便害無量身命。況日日餐咀,數若恒沙,亦不可得用革屐以並斷肉。”(《廣弘明集》卷二十六)斷皮革與禁蠶衣的性質相近,可見沈約對去殺的強調超過了同時代人。
沈約對佛教的救世思想給予的關注,可說是超出流輩的。這首先表現在他和當時的其它士人一樣,以仁愛闡述殺生戒。如前所述,沈約于五戒中尤重殺生,在創作年代不詳的《忏悔文》中,他順次忏悔了自己的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罪過,其中有關殺生、食肉的忏悔文字最多,可見戒殺和蔬食在他心目中的分量。沈約在闡述戒殺的依據時,甚至只字不提其它人常常論及的因果報應說,僅僅從佛家慈悲思想著眼。如闡述斷肉食禁蠶衣的《究竟慈悲論》的篇首即開宗明義雲:“釋氏之教,義本慈悲,慈悲之要,全生爲重。”又如《均聖論》指出上古非肉食不能生存雲:“炎昊之世,未火未粒,肉食皮衣,仁恻之事,弗萌懷抱。非肉非皮,死亡立至。”沈約幾乎將戒殺視爲仁義的代名詞。
對于戒殺以外的佛教活動,他也常常強調其濟世的內涵。如舍身一事,本來蘊涵著對世界空寂本質的體認和普濟衆生等多層意味,而沈約常常突出“舍身”一事的仁愛意義。如《南齊皇太子解講疏》述禮佛施僧之願曰:“願以此力,普被幽明。帝室有嵩華之固,蒼黔享仁壽之福。”沈約爲自己而作的《舍身願疏》,自我批判其侵占百姓利益雲:“曾不知粟帛所從,事非因己;悠悠黔首,同有其分;離多共寡,猶或未均;我若有余,物何由足。仁者之懷,不應若此。”同文還聲稱,由于徹底的博施一下子難以實行,願以施僧禮佛作爲仁愛的起點,即“虧己贍物,未易頓行。誓欲廣念深恩,積微成著,施路檀門,冀或能踐。”以上深刻的反省和表白在沈約的著述中雖屬吉光片羽,但確實說明了佛教思想對他的濟物情懷的召喚。其它關于濟物的文字,在沈約著述中可謂俯拾皆是。如佛與衆僧“持缽往福從生”(《述僧設會論》,又如沈約贊美王奂“勤誠外著,仁隱內弘,食不過中者一十一載。”《南齊仆射王奂枳園寺刹下石記》)
沈約再叁申論佛教的去殺戒律和慈悲思想,尤其是入梁以後,他對去殺的戒律尤爲重視,這當然與他追隨梁武的佛教觀念有關,但不能忽視的是,他在齊梁易代之際的不忠行爲給他留下了沈重的心理陰影,促使他比以往更爲積極地從佛教戒律中尋覓解決道德困境的途徑。
綜上所述,爲了追求家族的政治利益而背棄忠義等儒家道德的士人,終于在佛教修行中找到了他們所認爲的救贖之路。由于佛教修行最直接的動機還是個人的成佛,因此,佛教戒律中的“仁愛”、“濟世”內涵很可能被六朝士人誇大了,但他們以佛教來解決道德困境的願望是不容置疑的。
注釋:
[1]參見拙作《沈約對佛道二教的複雜態度》(待刊)。
[2]雖無直接的史料證明本文的寫作時間,但從邏輯順序來看,在人們對某些生物是否應該禁食等問題尚有爭議的南齊,在沈約視蔬食爲畏途時,自不可能産生比斷肉更爲嚴格的禁蠶衣的觀念;同時,該文有“自涅槃東度,叁肉罷緣,服膺至訓,操概彌遠,促命有殚,長蔬靡惓。秋禽夏卵,比之如浮雲;山毛海錯,事同于腐鼠。而繭衣纩服,曾不懷疑”等語,表明沈約此說是在涅槃思想廣爲流行且斷肉觀念十分普遍的背景下産生的,因此本文當作于蕭梁時期。
《佛教戒律與六朝士人的道德困境(吳正岚)》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