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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乃自由良藥而非束縛(大願法師)

  戒乃自由良藥而非束縛

  大願法師

  “五戒”是一切諸戒的基礎,一切戒必須從五戒築起,如同我們蓋房子,一定須把地基先打好。若五戒持不好,以後你能持什麼戒呢?這是不可能的。佛陀製戒的目的,是希望佛弟子們能夠持戒,因爲“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若能如法(如法是指按照佛陀所說的戒條、戒的內容與戒的精神而持守),個人能增長功德,團體則能和合安樂。

  有的人認爲持戒是一種不自由,而且有被束縛的感覺,其實是他不了解,戒並不是束縛,戒是自由的良藥。就如同佛教裏的叁法印,也是佛教的防腐劑,若無戒,那麼佛教就容易爛沙一把;教法教理若無叁法印,那每個人就會各自一個樣子無所依止。所以叁法印是教法的防腐劑,戒則是團體與個人修養的防腐劑,可以不容易腐敗,這是很重要的,千萬不可認爲無所謂。

  你若誤以爲戒只是束縛,而以後不受持衆戒,反而會被不自由所束縛;其實對戒了解的人,會當它是自由的良藥,是真正自由的良藥。比如說:國家有國家的法律,尤其是每個國家的法律也不相同,像美國的法律,日本就不能完全適用;新加坡的法律,犯錯可以鞭打,別的國家就不一定有;有的國家有槍決,有的就沒有槍決;就是美國國內各州法律就不盡相同,那州會槍決,這州就不會槍決。所以團體必須要有法律。

  但是對于守法的公民,無論法律多麼嚴格,像新加坡犯錯要被鞭打,你若不犯錯,即使訂再嚴的法律,也對你起不了作用,對你根本不産生影響。像很多人看見警察,警察是保護我們的,你若去販賣毒品,去做壞事情,自然你看到警察就混身不自在。警察的責任是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産安全,那麼你若守法,在你身上是不産生作用的;你若不去遵守,當然就會産生不良後果。所以各位要了解這個意思,戒也是一樣。爲了維護人民的安全,所以必須要有法律來限定,因爲社會中個人的理念及思想不一定相同,你的思想和他的理念、你的業力與我的業力不同,觀照不同,思想不同,智商不同,所以必須要有法律。爲了要保護大家,避免爲了一點小事而造成千古恨,所以要有法律。若人人守法,社會就安樂太平,所以國家的法律不是束縛,而是自由、安樂、和平的一種規範。佛教的戒律也是如此,在衆多的弟子中,也必須要有如國家法律般的戒律來維護團體的和樂,國家有國家的法律,佛教有佛教的戒律。佛陀初成佛道,根本沒有所謂的戒律,因爲那時親近他的出家弟子,或是在家居士素質都很好。後來弟子增多了,質方面漸差,所以才製定戒律。

  不持守戒者,就會妄作惡業,導致産生兩種不自由的身心果報,身受法律製裁,心自欺不安。因爲要騙別人,必須先騙自己;你若不先騙自己,就無法去騙別人。怎麼說呢?你要騙別人之前,你的心已經知道自己要去騙別人了,所以已經自己先騙自己了。自欺欺人,不自欺怎麼去欺人?自己不先欺騙自己,怎麼去欺騙別人呢?加上業力的因果報應,業力的因果輪回是很恐怖的,只是因緣未成熟,不是業力因果不報;等因緣成熟時,必然自受,絕對自受!這是佛陀在本緣經裏提到的。

  從過去的修行過程中來看,不管是對不對,是勸人的或是實際的姑且先不論,但事實上人在業力論當中一定要注意。佛教無靈魂論,但是佛教重視業力論,業力的行爲要自己承受,自己做自己承受,誰會替你承受呢?沒有人可以替你承受。所以因緣若到時,果報還自受,無人能替你承擔,不要時間一到來便怨天怨地。這是希望我們先了知因、了知果,做每一件事情因果同時看,這會比較安全。

  所以持戒是自由的,並不是束縛;何況無持“戒”身心如何安“定”呢?如果說我今天不持戒,做了一件壞事情,看見人就提心吊膽,聽人在說話也會心想:我是不是做了壞事讓他知道了?還是我昨天在做壞事時,他看見了?于是內心産生不安。你的心産生不安,怎麼能生定呢?心若持戒,不論什麼事,即使天塌下來,也一樣安心,因爲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做事不違犯一切道德範圍自然心安,無論誰來都不會怕,也不會提心吊膽,所以心能安。

  心安了之後就是持戒,然後定。心安之後,你減少緊張,放松你的身心,明覺清楚行住坐臥,自然慢慢生出定來;你心不安就不能定,不能定則生妄念緊張,那樣如何將精神集中思惟甚深的緣起正法?緣起法甚深,並非簡單懂一些名相就可以。阿難曾說了一句話:“緣起法很簡單。”佛陀就說:“不是,阿難你別誤解,緣起甚深,甚深!”所以佛法的叁學“戒、定、慧”是有它相當周密的次第,不知者千萬不可自作聰明,本末倒置,以爲先修“慧”就不需要修“戒、定”了,這個就太天真了。你無戒心就不定,怎麼能集中精神來思惟慧?你講的不是慧,那只是世智辯聰,本末顛倒。如此邪見之人,永遠是世間狂亂者,沒有止息生死輪回煩惱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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