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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又稱《仁王護國經》、《新譯仁王經》、《仁王經》。二卷。唐代不空(705-774)叁藏譯。師爲我國四大翻譯家之一,密教付法第六祖,南印度師子國人,唐玄宗開元八年(720)抵洛陽。天寶五年(746)爲玄宗灌頂,住淨影寺。代宗時,曾于太原五臺山建密教道場,展開傳教活動。開元以來,所譯經典有七十七部一0一卷。對確立梵語與漢字間嚴密的音韻對照組織的功勞甚钜。又與善無畏、金剛智並稱開元叁大士。大曆九年示寂,世壽七十。

  “仁王護國”,是說仁王見衆生痛苦,生起憐愍的心,因此施予自在力而保護之,稱爲“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是六度中的一度,能使衆生從苦惱的此岸到達涅槃的彼岸,也就是借著般若法船,能護送一切衆生安穩到達彼岸,恒受妙樂。因此,般若是能仁其國,能護其國的秘密要法。

  本經是以佛陀爲印度波斯匿王等十六大國國王說示如何守護佛果、修持十地善行,及守護國土的因緣,而講說受持讀誦此經可息災得福,使一切世間有情安穩康樂。與《法華經》、《金光明經》並稱爲護國叁經。

  本經分爲二卷八品。

  一、序品:是叁科中的序分,說明仁王般若法會發起的因緣。

  二、觀如來品:本品主旨在彰顯如來的果德,使衆生對福慧具足,清淨莊嚴的佛果,生起渴仰希求的心。又本品以內空、外空、內外空,乃至佛果空等,廣顯般若空理。如經中說:“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一切諸法皆空。”佛陀說諸法皆空,原是爲了破除一切有執,但是又恐衆生執著空見,否定一切善惡因果,因此又說:“諸有爲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說明諸法是緣起無自性的,所以能顯現如幻假有的諸法差別相。如果能從如幻假有的諸法差別相上,照見諸法畢竟空寂,說空不落斷滅,談有不執實常,“不觀色如”,“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如此“無二無別,猶如虛空”,則能體見如來。

  叁、菩薩行品:前品彰顯如來的果德,此品明其修因。有因有果,有廣大的菩薩行因,才能感得無上清淨萬德莊嚴的佛果。因此本品初以“依五忍法,以爲修行”,繼而將五忍法開爲十四忍,說明叁賢十地菩薩所修所斷。

  此十四忍是趨向佛果的大道,如經中說:“此十四忍,十方世界,過去現在,一切菩薩所修所行,一切諸佛之所顯示,未來諸佛菩薩亦複如是,諸佛菩薩不由此門得一切智者,無有是處。”並且以“自所行處,及佛行處”,教化一切衆生;又“以幻化身,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此,如是觀察,化利衆生”,說明雖化度一切衆生,而能不著能化所化之相。

  四、二谛品:本品主旨在說明二谛非一非異,二谛皆空的道理。諸佛出世,依證二谛而說法;菩薩修行,依解二谛而修行;衆生流轉,依迷二谛而流轉。二谛,就是“寂滅勝義空”的勝義谛和“諸法因緣有”的世俗谛。諸佛說一切世間衆生法,說一切出世菩薩法,都是依二谛而說。隨順世間,安立名相,意在顯示最勝第一義,因此,離世俗谛無勝義谛,無勝義谛則不必安立世俗谛。如經中說:“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谛一,一亦不可得。”又說:“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谛,幻師見幻法,谛幻悉皆無。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遍于一切法,應作如是觀。”所以佛及衆生、染與淨、一與二、煩惱與菩提、有爲與無爲,平等無二。

  五、護國品:前叁品明內護,是護出世間法(護佛果、護十地行),此品明外護,是護有情器世間國土(護國)。《觀如來品》中,波斯匿王請示佛陀護國法門,佛陀卻先爲波斯匿王宣說護佛果、護十地行。這是因爲五趣雜居地是衆生共業所招感的,因此,要護國,首先必須對叁寶的不可思議功德生起信心,有了信心,自然能行善持戒,如此一來,自然可以護人護國。

  本品宣說護國的法門是應當要受持讀誦講說本經,如經中說:“一切國土,若欲亂時,有諸災難,賊來破壞,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于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花,廣大供養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床座,一切供事,每日二時講讀此經,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即滅。”受持讀誦此經,不但可以消除國難,個人厄難也可以消除,所求如意。如經中說:“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行來隨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疾疫厄難,即得除愈。杻械枷鎖,撿系其身,皆得解脫。破四重戒,作五逆罪,及毀諸戒,無量過咎,悉得消滅。”釋提桓因退頂生王軍,普明王感化斑足王,五千國王誦此經,現生獲報,都是修此法門免難獲益的明證。

  六、不思議品:內護修證,外護國土,都離不開般若法門。般若的甚深妙理,非口所能宣說,非心所能測度,唯佛與佛乃能知之。本品借散花之不可思議神變,而彰顯其非思議可及的德用。

  又世尊爲大衆示現一多無礙,大小兼容,淨穢不異,剎土互攝,聖凡無礙等不可思議神通,是因指見月,借事顯理,是說示萬法無自性的般若實相妙理。

  七、奉持品:《菩薩行品》中,詳明諸位菩薩的化處及所化衆生,略明菩薩的所修法及所斷障。本品則略明化利衆生,詳明所修法和所斷障。經中說,十叁觀門是叁賢十聖的行法。修持此十叁觀門者,則稱爲十叁大法師。配之于五忍,則于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各有上中下叁種忍,共爲十二,又加寂滅忍的下忍爲十叁。又修持此十叁觀門者爲大法王,應當如佛一般而受供養。

  《護國品》中略明諸難的生起,本品則廣明諸難發生的景象,以及災難産生的原因。災難有七種:

  日月失度難。

  星辰失度難。

  諸火焚燒難。

  時候失度難。

  大風數起難。

  天不下雨難。

  賊來侵國難。

  災難生起的原因是:

  不孝順父母。

  不敬事師長、沙門、婆羅門。

  國王、大臣不行正法。

  災難起時,諸國國王如果能供養般若正法,建立叁寶,佛五方菩薩摩诃薩往護其國,令其國界,無諸災難。

  八、囑累品:本品是屬流通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能否久住世間,化利一切衆生,端賴佛弟子是否依法修持,護持弘揚。所以世尊每于法會最後,必囑咐菩薩、比丘、及諸大衆要受持讀誦,爲人解說,使佛法能廣爲流通,世代不絕,普利有情。

  不過,本經卻特別咐囑國王護持、建立,並告誡諸王有關後代破滅佛法的國王及種種因緣,令與會大衆警惕。如經中說:“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貴,破滅吾教,明作製法,製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修行正道,亦複不聽造佛塔像,白衣高座,比丘地立,與兵奴法,等無有異。”又說:“一切國王、四部弟子,當依十方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而惡比丘爲求名利,不依我法,于國王前自說過患,作破法緣,其王不別,信受此語,橫立製法,不依佛戒,當知爾時,法滅不久。”又說:“國王、大臣、四部弟子,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龍舍去,五濁轉增,若具說者,窮劫不盡。”這是因爲國王位尊勢大,威權殊勝,他能運用權勢護持佛法,也可以利用權勢破滅佛法。護持佛法的功德無量,破滅佛法的罪過也無窮。所以在本品中,特別提出告誡。

  本經文字簡約,義理豐富,空有並彰,廣明護佛果及護國二護,融世間、出世間法爲一體,且將般若的德用彰顯無遺,是行仁王政治,守護國土的仁王不可或缺的寶典。

  因此,自古以來,中外帝王依照《仁王經》而啓建仁王會,在我國以南北朝陳武帝永定叁年( 559),令于大內設仁王大齋爲仁王會嚆矢。此後每年舉行兩次法會,講說《仁王般若經》,後主至德叁年( 585),請智顗大師于太極殿主講《仁王般若》百座。又唐太宗貞觀叁年(629)诏令京城僧尼,每月二十七日行道,講誦《仁王經》,爲國祈福。代宗時不空新譯《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複數次設會講誦,或祈雨,或祈攘敵。後代亦皆盛行不衰。日本以齊明天皇六年( 660)修仁王般若會爲始,其後于天皇即位之初,于全國百處修仁王會,稱爲一代一度仁王會。另有每逢國家大事而舉行的臨時仁王會、春秋二季的仁王會及幕府仁王會等。高麗于文宗(1047-1082)以降,亦數次設立百座仁王會。

  本經傳入中國,先後共有四譯,即晉竺法護、姚秦鸠摩羅什、梁真谛、唐不空等譯。此四種譯本,晉、梁二譯已經失傳,僅存秦譯和唐譯。秦譯和唐譯內容相同,僅文字略異。新譯本于《奉持品》中,另有密咒,這是舊譯本所沒有的。新舊二譯,品數相同,品名略異,表列如下:

  品別  唐譯新本  秦譯舊本

    序品  序品

    觀如來品  觀空品

     菩薩行品  菩薩教化品

     二谛品  二谛品

    護國品  護國品

    不思議品  散華品

    奉持品  受持品

    囑累品  囑累品

  本經今收錄于《高麗藏》第叁十七冊、《碛砂藏》第叁十四冊、《龍藏》第五十九冊、《卍正藏》第二十八冊、《大正藏》第八冊。

  另有注疏如次:

  不空譯本的注疏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七卷  唐‧良贲著

  仁王經疏法衡鈔 六卷 唐‧遇榮集

  仁王經疏 四卷 宋‧淨源著

  仁王經科疏 五卷 明‧真貴著

  羅什譯本的注疏

  仁王護國般若經疏  五卷  隋‧智顗說、灌頂記

  仁王般若經疏  六卷  隋‧吉藏著

  仁王經疏  六卷 唐‧圓測著

  仁王經疏神寶記  四卷 宋‧善月著

  仁王經合疏  叁卷 清‧道霈著

  試述主政者如何護國?

  試述讀誦本經的利益。

  試述叁賢十地菩薩如何修行?

  佛陀何以將本經特別咐囑國王、大臣?

  本經對後世的影響。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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