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聞不遲到。如果事先不做准備,聞法時遲到,或匆忙而至,則是不敬法的表現。世間好的仆人,做事准時,凡事都提前做好,就是由謙下心所致。聽聞正法應當具有如奴仆般的謙下心,提前准備,身心穩重,按時聽聞。
二、發起恭敬:聽聞正法時,身、語、意發起恭敬,遠離輕慢。
叁、發起承事:行爲上發起承事正法和法師。以奴仆心,殷勤侍奉師長。
四、不應忿恚:不應嗔恚法和法師。
五、隨順正行:按照法師所說,隨順法師的心意而行。
六、不求過失:不尋求法師的過失。
具足上述六相,便是遠離高舉。聽聞正法時,內心和行爲謙下,就能得利益。相反,不應時聽聞、叁門不敬、身語不承事、內心瞋恚、不隨順而行,或者尋求法師的過失等,都是由傲慢心引起的邪行,導致顛倒聞法。因此,要努力具足上述的六相而聽聞。
【離輕蔑雜染者,謂極敬重法及法師,及于彼二不生輕蔑。】
“離輕蔑雜染”包括四相,即敬重正法、敬重法師、不輕正法、不輕法師。應行方面,具足兩種恭敬;應遮方面,具足兩種不輕。
“極敬重正法”,即想:“依于正法,我能得極大利益。一切利樂從法生,法是我慧命之母。”如是敬重正法,將正法視爲無上敬田。
“極敬重法師”,即想:“父母生養我色身,法師生育我法身,饒益我生生世世,恩德無量。”由內心感恩,而敬重法師。即使法師與自己平等或不如自己,也不應生輕慢心,而恒守恭敬。
“輕法”,比如想:“我是上根利智,聽此低法沒有意義”、“我已通達,不必要聽”。
“輕視法師”,比如認爲法師不如自己,或法師種性低賤、表達能力差等等。總之,種種輕視法和法師的心態、行爲,都要一律遮止。
【不應作意五處所者,謂戒穿缺、種性下劣、形貌醜陋、文辭鄙惡、所發語句粗不悅耳。便作是念:不從此聞,而棄舍之。】
按照唐譯《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所說,菩薩欲隨善友聽法,應當以清淨心專注聽聞,不應作意法師五處。
一、于壞戒不作異意:不應作意法師爲破戒者、不守律儀者,而不隨彼聽法。
二、于壞族不作異意:不應作意法師種姓卑賤,而不隨彼聽法。
叁、于壞色不作異意:不應作意法師形貌醜陋,而不隨彼聽法。
四、于壞文不作異意:不應作意法師不善辭藻,而不隨彼聽法。
五、于壞美不作異意:不應作意法師語言粗惡、心懷忿恚、不以和美語言宣說妙法,而不隨彼聽法。
菩薩欲聽法時,不應作意上述五處,唯一應當恭敬聞受正法,不見法師之過。若菩薩智慧微劣,對法師生嫌棄心、鄙視心,而不從法師聞法,則會退失智慧。
庚叁、隨《本生論》攝義
【如《本生》中亦雲:“處極低劣座,發起調伏德,以具笑目視,如飲甘露雨。起敬專至誠,善淨無垢意,如病聽醫言,起承事聞法。”】
總之,應如《本生論》所說:聽法時,坐在低劣的位置上;心態方面,發起調伏之德,調柔、溫和;神態方面,以歡喜的眼神瞻視法師,如飲甘露般,汲取妙法精華。發起恭敬、專一、至誠之心,意樂清淨無染,如同患者聆聽醫生囑咐,發起承事,聽聞正法。
歸納:
學人需要恭敬承事聖法和法師,因爲:若不恭敬承事法與法師,則得不到傳承上師的加持;而得不到傳承上師的加持,心中便不會産生功德。反之,具足恭敬,則能得加持;能得加持,則能産生證悟功德。這是法性的規律。
比喻:草木能否生長,端賴太陽的光熱。
己叁、正聞軌理分二:一、斷器叁過 二、依六種想
【正聞軌理分二:一、斷器叁過;二、依六種想。 今初】
庚一、斷器叁過分叁:一、比喻 二、意義 叁、對治
辛一、比喻
【若器倒覆,及縱向上然不淨潔,並雖淨潔若底穿漏,天雖于彼降以雨澤,然不入內,及雖入內,或爲不淨之所染汙,不能成辦余須用事,或雖不爲不淨染汙,然不住內,當瀉漏之。】
上述比喻中講到了叁器、叁過。“叁器”,是覆器、穢器和漏器;“叁過”,是不入、不淨、不住。
“覆器”,指器口向下倒置的容器。“不入”,指天雖降以雨澤,但以器口向下,雨水不入器中。
“穢器”,指器內不潔淨的容器。“不淨”,指雨水雖然降入器內,但是被不淨物染汙,也不能發揮用處(如不能飲用、灌溉等)。
“漏器”,指底部有漏洞的器皿。“不住”,指雖然雨水進入器內,也沒有被染汙,但由于不能住留,很快就漏光了。
辛二、意義
【如是雖住說法之場,然不屬耳,或雖屬耳然有邪執,或等起心有過失等,雖無上說彼等衆過,然聽聞時,所受文義不能堅持,由忘念等之所失壞,則其聞法全無大益,故須離彼等。】
以上所講的比喻顯示了法器叁過。
一、覆器不入過:身體雖在講堂,講法的聲音卻不入耳根。
二、穢器不淨過:聲音雖入耳根,但內心有顛倒執著,或動機不清淨,有求名求利、尋過失等的顛倒發心。
叁、漏器不住過:雖然遠離了不入、不淨二過,但在聽聞時,所聽的文義不能記持。以忘念等失壞,法義不能住留在心。
如果染上了這叁過之一,聞法就根本沒有利益,因此必須遠離這叁種過。
以上叁過依次障礙聞思修,由內心昏沈等,傳法的聲音不曆耳根,障礙聽聞;由內心顛倒執著等,不能正確地受持法義,障礙思惟;由內心不能憶持文義,障礙依法實修。
辛叁、對治
【此叁對治,經說叁語,謂善谛聽聞,意思念之。】
這叁種過失的對治,在經中宣說了叁語——“善谛聽聞,意思念之”(漢傳佛教翻譯的經文中譯爲“谛聽谛聽,善思念之”)。
一、“善聽”對治不入過
萬緣放下、一心聽聞,句句入耳,是爲善聽。由專注一心地聽聞,對治昏沈、散亂或看書、閑談等過。聽聞正法時,禁止做其它行爲,即便撚念珠念咒也不開許。
二、“谛聽”對治不淨過
“谛聽”,就是真實的聽聞,包括正確的發心和領受,也就是爲了佛法、爲了利他而聞法,聽法時沒有錯誤理解和顛倒執著。這要求每次聞法前都調整好動機,不求現世名聞利養,不求後世人天福報,唯一以“爲利有情願成佛”的發心攝持而聞法。聽法時,無有偏執,正確地領會法義。
叁、“善思念之”對治不住過
“善思念之”,是指善加思惟憶念法義,銘記于心。那麼,怎樣對治法義不住的過失呢?可行的方法是:做筆記,反複溫習,時常思維、憶念法義,與善友切磋研討。
【此亦猶如《菩薩地》說:“希于遍知,專注屬耳,意善敬住,以一切心思惟聽聞。”】
這也如同《菩薩地》中所講述的四點:
一、“希于遍知”:按照《瑜伽師地論·卷叁十八》所說,以求悟解心而聽聞正法。“求悟解心”,即尋求領悟法義的心。
二、“專注屬耳”,即專心聆聽,句句入耳,如樂迷一心傾聽優美的旋律一樣。
叁、“意善敬住”,即遠離雜念,心住恭敬。如同親在佛前聞法,或孝子聽母慈訓,絲毫不敢怠慢,即是“敬住”。由心住恭敬,能對治發心、行爲不正及顛倒執著等。
四、“以一切心思惟聽聞”:“一切心”,即全心全意。一心專注在所聞的法義上,數數思惟。經雲:“製心一處,無事不辦。”對所聞的法義,全心投入思惟,便會由生轉熟,由熟開解。如果學一個丟一個,或者半生不熟,則很難開智慧。因此,要“惟精惟一”,不要“叁心二意”。
以上,“希于遍知、專注屬耳”是“不入”的對治;“意善敬住”是“不淨”的對治;“一切心思惟”是“不住”的對治。
庚二、依六種想分叁:一、六種想 二、須對照自心而實修 叁、于攝義應須作意
辛一、六種想分六:一、于己作病者想 二、于師作良醫想 叁、于教誡作良藥想 四、于殷重修起療病想 五、于如來所住善士想 六、于正法理起久住想
壬一、于己作病者想
【依六想中,于自安住如病想者。如《入行》雲:“若遭常病逼,尚須依醫言,況長遭貪等,百過病所逼。”】
“于自安住如病者想”,如《入行論》所說:遭受一般疾病的逼惱,尚且要謹遵醫囑,何況長劫恒時遭受貪等百種煩惱病的逼惱,更應當一心依止善知識的教誡。
“百過病”,指貪、嗔、癡、慢等八萬四千煩惱。
【延長難療,發猛利苦,貪等惑病,于長時中而痛惱故,于彼應須了知是病。】
時間延長便難醫治,將發猛利苦受,貪等煩惱病長期以來逼惱的緣故,務必要了知這是大病。
“長時痛惱”,是指貪嗔等煩惱病在極長的時間中反複發作,引發苦惱。因苦,果也苦。比如貪執某人,時日一久,染習堅固,則極難對治。由此爲貪所累,長期遭受種種苦惱,因此這貪欲就是大病。
【迦摩巴雲:“若非實事,作實事修,雖成顛倒,然遭叁毒極大幹病之所逼迫,病勢極重,我等竟無能知自是病者。”】
迦摩巴說:雖然子虛烏有的事當作實事來修,成了顛倒,但是已遭受叁毒極大惑病的逼迫,病勢極其嚴重,而我等竟不知道自己是嚴重的病人。
人在稍得感冒時,都自知病了,要趕緊吃藥對治。而無始以來日日夜夜常遭煩惱逼惱,卻不知道自己是病人,實在是愚癡啊!
壬二、于師作良醫想
【于說法師住如…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