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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5)▪P25

  ..續本文上一頁言,將自己的身心轉成妙田,就能培植大福德,做任何善法決定都會成就。相反,如果滿腔惡意、心不純厚、性不堅固,夾雜嫉妒、輕毀、競爭,敷衍懈怠,這樣遍地荊棘,當然不能期望獲得殊勝果報。

  下面說明出處:

  【此等是如《菩薩地》說,以釋補滿而爲宣說。

  以上所說的異熟功德、果報及其因緣,是按照《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40]所說,並以印度海雲論師的《菩薩地釋》作爲補充而宣說的。

  醜叁、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分二:一、總示 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第叁,思已進止道理中分二:一、總示;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思已”,即思惟總業果及別業果之後。“進止”,就是進行與遮止,也就是止惡行善。

  寅一、總示分八:一、日夜恒須觀修業果之理 二、觀修業果唯須如佛所說而獲決定之理 叁、從空性中顯現業果之理 四、不思惟業果,僅了知亦無利益 五、應在自心上觀察而認識過失 六、思已遮止惡行之理 七、何止何作 八、引古德教授說明修習業果之合理

  卯一、日夜恒須觀修業果之理

  【今初。如《入行論》雲:“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41]。”

  寂天菩薩按《涅槃經》、《正法念住經》等經中所說,歸攝爲這一偈。大義是:

  從不善業生痛苦是決定的。已經見到自己相續中充滿業障,我應當晝夜恒時思惟:以什麼方法才能決定從惡業中解脫。這樣做是很合理的。因爲就像吃了毒藥,毒素在腹中蔓延一樣,我必須盡快解決這一切身問題。

  【又雲:“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又此之根本,恒修異熟果。”

  又說:佛說一切善法的根本是對善法的勝解,而勝解的根本又是恒時修習對黑白異熟果的信解。

  《阿毗達磨雜集論》雲:“勝解者,于決定事,隨所決定印持爲體,不可引轉爲業。(“勝解”,是以印持爲體性,以不可引轉爲業用。)隨所決定印持者,謂是事必爾,非余,決了勝解。(“隨所決定印持”,是說此事必定如此,而非其它。如經中所說:“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內六處,必定無我。”我等現在生起了勝解:此內六處決定無我。如是審決印持。)由勝解故,所有勝緣不能引轉。(由勝解的緣故,以其它任何有力外緣都不能引轉,這是勝解的作用。)”有了對善法的勝解,才能由勝解之力勤修一切善法,因此勝解是一切善法的根本。而勝解又要從思惟引生,因此說勝解的根本是恒時思惟業果。

  以上由兩個根本顯示了恒修業果的重要性。

  【謂既了知黑白業果,非惟了知即便止住,應數修習,以此是爲極不現事,極難獲得決定解故。

  以上偈文是說,在了知黑白業果之後,不是單單了知就停住不動,而應當數數修習,因爲業果是極隱密之事,極難獲得定解。

  “極不現事”,即極隱密不現的事。比如:地下深層是肉眼見不到的事,而業果比這更爲隱密;空性是由正理觀察尚能了知的事,而業果比這更難了達。因此,業果是不現中的極不現事。正因爲是極不現事,所以難得定解;正因爲難得定解,所以稍稍了知不能成就。

  歸納:

  一、求解脫者(有法),應當對業果生起勝解,因爲自己求安樂而不欲痛苦。

  (這是決定的道理。欲求安樂,就必須修習樂因——善法;不欲受苦,就必須斷除苦因——惡法。而要做到令心轉趣修善斷惡,先決條件是對業果之理引生勝解,只有深深信解業果,才能任持功德、遮除過患,從而實現離苦得樂的願望。)

  二、欲求引生對業果之理的勝解,必須對業果數數思惟,因爲業果是極隱密事,不經過數數思惟便不能獲得勝解。

  反面推理:業果極隱密故,不數數思惟,定不能引生勝解;而不能引生勝解,定不能安立一切善法;而不能安立善法,定不能從惡業中解脫。因此說:“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也就是爲了求得離苦得樂,必須對業果之理數數思惟。

  比喻:農夫種田,須數數觀察;商主入海,須一再對有害、有利之事思惟衡量。

  卯二、觀修業果唯須如佛所說而獲決定之理[42]

  此複如《叁摩地王經》雲:“設月星處皆墮落,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可變余相,然尊不說非谛語。”于如來語,應修深忍,若未于此獲得真實決定信解,任于何法悉不能得勝者[43]所愛決定信解。

  此段分叁:一、顯示佛語谛實;二、教誡于佛語應修深忍;叁、不修深忍之過患。

  一、顯示佛語谛實:

  經中“設”是假設,即不一定有這類現象,只是以它來顯示佛語決定谛實。經中說:“即使天上的月亮和星辰會墜落,即使高山、城市依止的大地會崩裂,即使虛空會轉變爲其它相狀,世尊也絕不會說非谛實之語。”(《毗奈耶經》、《寶雲經》中也有與此相同的文句。)對此以理成立,即:佛斷盡二障、無有妄語之因故,佛說妄語無必要故,佛決無妄語。

  可以看到:佛在講因果的諸經中如何宣說,所有釋經的論師也在論典中完全如佛所說,共同承認而抉擇,從未說過一句這是不真實、有必要、有密意或者不了義的語句。可見,不論修學何宗何法,對于業果生信,唯一應當依止佛語。

  二、教誡于佛語應修深忍:

  “于如來語,應修深忍”,所修即是對佛語的深忍信。

  業果(有法),必須依靠佛語引生信解及護持信解,以業果是極隱密之事故。

  比喻:病人對飲食、行動、醫藥等方面的取舍,必須完全遵從醫囑,依靠其自力不能了知。

  叁、不修深忍之過患:

  如果對業果沒有真正得到決定的信解,那麼不論修什麼法,都不能獲得佛所歡喜的決定信解。

  噶當派先德說:“如果不能對業果樹立堅定的信念,就像伸舌觸天,感覺不到佛法的殊勝。”《金剛經》中有一段對話,須菩提問佛:“什麼人能對金剛般若生起真實信心?”佛說:“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換言之,不深信業果,便不能持戒修福;而不持戒修福,便不能對金剛般若生起信解。可見,沒有引生對因果的定解,則任何佛法的定解都無從生起。所以,業果是一無全無的根本之法,不打牢這一基礎,修行就會完全落空。

  以前,米拉日巴尊者爲弟子講述完自己如何修苦行的經過後,希哇俄行者就啓禀尊者說:“您老人家在求法依師的時候,對于上師那樣的虔誠信服,忍耐受苦,得法以後,在山中那樣精進地修行,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都不是我們能夠做到的!我們都不敢再修這個法了,可是解脫不了煩惱輪回,應該怎樣辦才好呢?”說完竟大聲痛哭起來。

  尊者說:“你不要失望,我告訴你,只要你常常想到輪回和叁惡道的痛苦,那麼你的精進心和求法心就會自然生起。凡是有心的人聽了因果法後,既能相信,一定也能做到像我這樣精進修持。如果對佛法不能生起極深的信仰,僅僅了解一些道理,是沒有用處的。因爲這樣就很難不被八風所動,所以,學佛第一要相信因果,那些對因果報應都不相信的人,嘴裏雖然談論一些與聖理二量[44]相合的空性,可是實際上也不過是說說而已,並沒有甚麼真實的價值。因爲空性這件事,非常微妙,難解難信,如果對空性能生起決定的信解,就一定可以體會到空性並不離開因果,即因果而顯空性,因此對因果的取舍和去惡行善,一定會格外注意,比一般人尤爲謹慎。所以,一切法的根本就是相信因果,努力行善去惡,這是學佛最要緊的事。

  我最初並不懂空性,但是對于因果卻有堅定的信心,知道自己做了大惡業,將來會墮惡趣,所以心生恐怖,因此對上師的虔誠信服和修行的刻苦精進,都自然而然地辦到了。你們也應該同我一樣,獨自住在山中修持密乘。如果能這樣做,我保證你們一定能夠解脫成就的!”(《悉地生源》)

  從尊者這段教言中能體會到,如果對業果生起了深信,修行就會被全盤激發出來。

  卯叁、從空性中顯現業果之理

  【如有一類,說于空性已獲決定,然于業果無決定信、不慎重者,是乃顛倒了解空性。解空性者,謂即見爲緣起之義,是于業果發生定解爲助伴故。

  比如,有一類人說自己對空性已經得到了決定,但對業果並沒有決定的信解,也不慎重業果的取舍,這就是顛倒了解空性。爲什麼呢?因爲勝解空性而見到緣起義之後,決定成爲“對業果發生定解”的助伴。

  “解空性者,謂即見爲緣起之義”:如果能了達自性不成立的空性,便會見到雖以自性不成立,然在名言中依于各自因緣而假立的緣起之義,由此將對業果發生定解。然而,如果自诩勝解空性,卻不信解、不慎重業果,則決定是顛倒解空。

  總之,以上由“定解空性必定成爲定解業果的助伴”破斥了不重業果的邪行。

  下面引經爲證:

  【即彼經雲:“一切諸法如水月,等于幻泡陽焰電,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

  “彼經”指《叁摩地王經》。經中二頌,前四句說空,五六句說緣起,七八句說唯佛行境。

  “一切諸法如水月,等于幻泡陽焰電”:一切諸法如同水月,又如幻化、水泡、陽焰、閃電。這說到了諸法無我。“水月”等,比喻現而空。

  “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雖然死後隨業力而前往他世,但五蘊中得不到塵許實有的有情。這說到了人無我。“意生”是有情八名[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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