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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5)▪P26

  ..續本文上一頁/A>之一。

  “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雖然勝義中自性不成立,但名言中所作的黑白業終不失壞,必定按黑白業的類別毫厘不爽地成熟果報。

  “如此理趣門”,即空性與緣起彼此成爲助緣的理趣之門。“賢妙”,指不落常斷二邊。“微細難見佛行境”,即性空緣起之義微細難見,唯是佛智現量所行之境。

  卯四、不思惟業果,僅了知亦無利益

  【是故,應于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叁門,斷截惡趣。若不先善因果差別,縱少知法,然將叁門放逸轉者,惟是開啓諸惡趣門。

  這是以對比手法顯示思惟業果的重要性,實際上指出了正反兩條路:正路是思惟業果,發生定解,常觀叁門,斷截惡趣(以前前爲因,生後後之果);邪路是不思業果,定解不生,叁門放逸,開惡趣門。

  論中說:因此,應當對緣起黑白二業及諸類因果發生定解,此後,一切晝夜恒時反觀自己的身口意,由此截斷惡趣(因爲未來一切苦樂都唯是由自己當下的業來感召,自心時時在造業,若不能恒時反觀叁門,遮止惡業,則難以截斷惡趣。那麼,如何截斷惡趣呢?就是離惡念。惡趣唯是由黑業感召,黑業又唯是由惡心造作,因此只有離惡念,才能斷惡趣)。如果事先不善巧因果的差別,就輕率地修習其它高法,縱然對此法稍有了知,也會由不慎重業果,身口意叁門放逸而轉,最終只是開啓惡趣之門。

  比如,《楞嚴經》所載,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卻私下行淫,還狂妄地說行淫不是殺盜,沒有業報。此話剛一說完,首先在她的女根上生起大猛火,之後身體節節猛火燒燃,墮入無間地獄。又,善星比丘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阿底峽尊者的記事中記載:尊者以神通力親見印度有位修大威德能怖金剛法的修行人,因爲忽視因果,死後墮爲餓鬼。此人如果來到西藏,將使藏地饑馑不安。當時,尊者修了垛瑪施食而止息災難。以上事例證明:忽視因果的結果,只是開啓惡趣之門而已。永嘉大師《證道歌》雲:“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海問經》雲:“龍王,諸菩薩由一種法,能斷生諸險惡惡趣,顛倒墮落。一法雲何?謂于諸善法觀察思擇,作如是念,我今若何度諸晝夜。”

  《海龍王請問經》中說:龍王!諸菩薩有一種法,能截斷轉生險惡惡趣,顛倒墮落。這一法是什麼呢?就是對諸善法觀察思擇,心中作意:我今如何度過每一晝夜?

  唐譯《十善業道經》雲:“何等爲一,謂于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夾雜。”二經合觀,意義顯然。行者應如何度諸晝夜呢?就是應使內心的善法念念增長,不容許有絲毫惡念夾雜,由此便能使惡法永斷、善法圓滿,截斷惡趣。

  此中道出了修行的方法是:念念反觀,使心轉爲善念。古人以功過格反省一日所做,或用黑白豆子檢查心念:起一善念,放一白豆;起一惡念,放一黑豆。都是念念反觀的方法。一般人不從此處入手,做死功夫,欲求遮止放逸,恐怕很難。

  卯五、應在自心上觀察而認識過失

  【若能如是觀相續者,諸先覺雲:此因果時,校對正法,全不符順,于此乃是我等錯誤,全無解脫。

  如果能按這樣觀察自相續,就能照見平時叁門和因果相違的過失。諸先覺說:在學習因果法時,以自相續對照正法,會發現與正法全不符合,這就是我們的錯誤,憑這樣的相續不可能得解脫。

  “若能如是觀相續者”,是承接上文所說:“對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叁門”,也就是在定解黑白業果道理之後,進而觀察自己的身口意業何爲善、何爲惡。以造業的善惡輕重,就能決定將來是升是墮。

  “諸先覺雲”:是以過來人的話啓發後學生起覺悟。“此因果時”:修學因果時。“校對正法”:將自相續與正法對照。“全不符順”:是校對結果,即:正法說應如是修安樂因,自己卻不修持;正法說應如是斷痛苦因,自己卻不斷除。諸如此類,二六時中,如法處少得可憐,非法處多如牛毛,以如法極少的緣故,而說“全不符順”。

  “于此乃是我等錯誤,全無解脫”:此時才有自知之明,認識到這些都是自己的錯誤。憑這樣的心行,根本沒有希望得解脫。進一步說,如果不改過自新,就決定會墮落。

  下面顯示智愚之別,以勸誡學人察過知非:

  【校對業果,是觀順否。若以法校自相續時,全無符順,而能至心了知如是,是爲智者。《集法句》雲:“若愚自知愚,是名爲智者。”

  對照業果,是指觀察自己的相續與法是否符順。如果以法對照自心,發現全不符合,而能夠真正認識這一點,就是智者。《集法句》說:愚者自知愚癡,名爲智者。

  【若校法時,與法乖反,猶如負屍[46],自妄希爲法者、智者、淨者極頂[47],是爲下愚。《集法句》雲:“若愚思爲智,說彼爲愚癡。”

  如果以法衡量時,心與法就像背屍體一樣相違,自己卻妄求成爲修法者的頂峰、智者的頂峰或清淨者的頂峰,則是下愚之人。《集法句》說:愚者自以爲有智慧,名爲愚癡。

  以上兩類人都是心與法相違,但卻有智愚的差別。從什麼角度安立智者和愚者呢?對照兩段論文,可以看出:同是一身過失,前者能至心了知,後者卻沒有自知之明,還妄想成爲智者和成就者的頂峰。這就是智者和愚者的差別所在。

  一個人有自知之明,就是智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沒有自知之明,反而自吹自擂,就是愚者,由于自己無慚無愧,將逐漸墮落而不自知。

  佛世時,有比丘說:“我是故意造墮罪的愚者。”世尊聽後,說:“若愚自知愚,是名爲智者。”

  民國弘一大師在一次演講中說:“到今年一九叁七年,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這十年之中,我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反省自己,覺得自己的德行實在十分欠缺!因此,近來我爲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記得古人有句詩:“一事無成人漸老”,清初吳梅村臨終的絕命詞:“一錢不值何消說”,這兩句詩的開頭都是“一”字,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從這段話能看出大師的真誠,對論中“能至心了知”一句做了很好的注解。

  《竹窗隨筆》中有一篇名爲“愚之愚”的短文,其中說到:世人以不識字、不懂事爲愚,當然是愚,但並非愚之愚。讀盡五車書,無字不認識,收盡萬般巧,無事不能做,乃至談玄說禅,無不貫通,但推究他的真實之處,卻是顛倒迷惑,反而被上面所說的愚者取笑,這不是愚中愚又是什麼?

  這就說明下愚是不懂裝懂。不懂,是愚;不懂裝懂,是下愚。不知有過,是愚;明知有過還妄自尊大,是愚中愚。

  爲了避免淪爲下愚,論中又教誡說:

  【故其極下,亦莫思爲于法已解。

  因此,最下程度也莫認爲自己對法已經理解。

  此處必須辨別“僅僅字面了解”和“在自心上真正認識”的差別。“莫思爲于法已解”,就是不要把字面的了解——能記能說,當作“在自心上認識”。比如,一位電子專業的學生,能把教科書上的公式、定理、線路圖等記得滾瓜爛熟,講得頭頭是道,但如果他從沒有實際組裝過一件電器,那就不能算是真正懂得電子學。因爲,他只是簡單地在語言和符號上重複而已。

  歸納:

  業果(有法),必須反歸在自己心上認識,因爲單單憑外觀的了解並不會生起真實決定。

  比喻:學習木工,只是在旁邊觀看並不能學會,必須實際動手操作才會精通;學醫只看文字也學不會,必須臨床實踐才會通達。

  依此類推,口中高談大中觀、大手印、大圓滿、大禅宗,很可能在下愚的狀態中故弄玄虛,自欺欺人。所以上面講的是很深的教誡。

  以下引語錄說明:真作反省的人對自己是何種認識。

  【又博朵瓦則引此《本生論》文觀察相續,如雲:“虛空與地中隔遠,大海彼此岸亦遠,東西二山中尤遠,凡與正法遠于彼。”此說我等凡庸與法二者中間如彼諸喻,極相隔遠。此頌是月菩薩從持善說婆羅門前,供千兩金,所受之法。

  又,博朵瓦引《本生論》的論文承許必須觀察自相續。比如,《本生論》說:“虛空與大地之間相隔極遠,大海的東西岸也相隔遙遠,東山與西山相隔也遠,而凡夫與正法的距離更爲遙遠。”這是說,我等凡庸與正法的距離,就像這些比喻所說,極爲遙遠。此頌是當年月菩薩在持善說婆羅門前供養千兩黃金所受的妙法。

  【朵垅巴亦雲:“若有觀慧而正觀察,如于險坡放擲線團,與法漸遠。”

  朵垅巴也說:“如果有觀察智慧而真正觀察,會發現自心與正法的距離越來越遠,就如同在陡坡上放擲線團,越滾越遠。”“觀慧”:能觀察自心與正法是否相應的智慧。

  《了凡四訓》雲:“吾輩身爲凡流,過惡猬集,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見其有過者,心粗而眼翳也。”凡夫心粗,沒有反觀自心的智慧,常常認爲自己與法相應,其實這是愚者之相。一身的毛病,卻認爲沒有病,是沒有自知之明。反之,具有觀察智慧,越詳加觀察,越發現自己過惡衆多。在見自己一無是處時,才真正害怕,知道慚愧、用功。

  卯六、思已遮止惡行之理

  【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者。

  “思”是前提,即察過知非。“遮止惡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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