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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5)▪P32

  ..續本文上一頁,“悔及防護等”,是指對以往造罪追悔發露,對未來造罪勵力防護等,其作用是損壞能感異熟苦果的功能。由于罪業種子的功能遭受破壞,因此即使遇上助緣,也決定不能感發苦果。

  就善業而言,由于生起邪見、嗔恚等摧壞了善根感果的功能,因此即使遇上助緣,也決定不能感發安樂異熟。如:由火燒烤而損壞種子感果的功能,即使遇上水、土等助緣,也決定不能感果。

  以下引清辨論師《分別熾燃論》爲證:

  【《分別熾然論》雲:“若時善法由生邪見、嗔恚虧損,或諸不善若由厭诃、防護、悔除——是等對治傷損其力。彼等雖得衆緣會合,然由傷損若善不善種子功能,豈能有果從彼感發?”

  《分別熾燃論》說:如果某時善法由生邪見或嗔恚等虧損,或者不善法由厭诃、防護、悔除等對治傷損其功能,那麼即使有衆緣會合,也由傷損善或不善種子的功能,豈能從彼感發苦樂之果。

  這是說,一經損壞種子感果的功能,即使遇緣也不能感果。能傷損善種子功能的法,是邪見、嗔恚等。能傷損不善種子功能的法,是厭诃、防護、悔除等。對以往追悔,是“厭诃”;未來不複造罪,是“防護”;不覆藏而發露罪業,是“悔除”,合起來就是以具足四力便能傷損不善業種子的功能。

  【“由無緣合,時亦遷謝,豈非從其根本拔除?”

  因緣聚合時,業的力量則持續安住;因緣不聚合時,業就無法持續而住。由于能住的因緣不聚合,安住的時間便成爲不安住而遷謝。如果違品的力量得以增強,就必定會消除前者安住的功能,豈不是從根本拔除?因此,縱然舍法罪也有機會從根本拔除。

  教證:

  【“如經說雲: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爲于現法受。又如說雲:複次,諸往惡趣業,此惟能感頭痛許?”

  如同經中所說:由受持正法故,即使順定受惡業也將轉變爲現世感受。又如經中所說:複次,本應在後世往趣惡趣感受果報之業,以對治力傷損的緣故,只有能力感發像頭痛般的輕受?

  【“設作是雲:若尚有果,惟頭痛者,豈是從其根本拔耶?”

  若問:如果還有頭痛這樣的小果,豈是從根拔除?(即受果與從根拔除相違。)

  【“諸惡業果無余圓滿,謂當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諸輕微苦,豈非即從根本拔除?于此略起頭痛等故,豈是本來原無果報?”

  答:如果沒有以對治傷損惡業種子的功能,而無余圓滿了諸惡業果,那當然應當感受地獄之苦。而現在連地獄中的小苦都不需感受,豈不是從根本拔除?對此,有稍微發起頭痛等的輕微苦果,又豈能說是無有果報?

  比如:得了癌症,本應感受極大痛苦,但是通過治療,連輕微小苦都不要感受,應當說已從根本拔除;但還需感受發燒等的小苦,也說明癌症不是沒有果報。因此,只剩下輕微的果報與不善業果從根拔除並不相違。

  辰五、教誡須在違品上勤修

  【雖未獲得真能對治壞煩惱種,然由違緣令傷損故,縱遇衆緣亦不感果,內外因果多是如是。故雖勤修衆多善法,若不防護嗔恚心等壞善之因,則如前說。故須勵力防護嗔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雖然還沒有獲得能真正摧壞煩惱種子的殊勝對治,但是由違緣能使煩惱種子的功能傷損的緣故,縱然遇上衆多助緣,也必定不感果報,內有情與外色法的因果大多如此。因此,雖然勤修衆多善法,如果不防護嗔恚等毀壞善根之因,則如前文所說,善根的果報將被從根摧壞。因此,必須勵力防護嗔等發起,精勤修習不善還出的方便。

  總之,爲了使善果不被摧壞以及使惡報不得出生,應當在“緣”上修習,也就是:護善根方面,必須努力防護能壞善根的違品——嗔恚、邪見等;破惡業方面,應當精勤修習能破壞惡業功能的四對治力。

  辰六、定業若能清淨,爲何經說唯除先業異熟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雲何經說“惟除先業所有異熟”?

  問:如果具有強大感果勢力的定業都能得以淨除,那麼爲什麼經中還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

  【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密意于此。故如上說,無有過失。

  答:經中所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密意是說,在已經感發盲眼等異熟果時,現在對治則難以淨除。如果是在因位尚未感果的階段,則容易遮止。所謂“能無余淨除有力之業”,其密意即在此處。因此,上述說法並無過失。

  以下是出處:

  【《分別熾然論》雲:“設作是雲:若諸惡罪至極永盡,雲何說除先業異熟耶?”

  《分別熾然論》說:如果問:倘若諸罪業能徹底消盡,爲什麼又說唯一排除先業異熟?

  【“意謂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顛跛及啞聾等自性[55]因果,故作是說。何以故?以諸業果,若已轉成異熟位體,非有功能,令其遍盡。若因位思、正造作者,獲得所余思差別力,能令永盡。猶如開示指鬘[56]、未生怨、娑嚩迦、殺父及無憂等。”

  答:所謂“唯除先業異熟”,是從已經領受生盲、獨眼、缺腳、顛跛、聾啞等自性的因果的角度,而作此說,也就是要分開因位與果位,針對因位說能徹底消盡,針對果位則說難以淨除。爲什麼呢?因爲如果業果已轉成異熟位的體性,則沒有功能使其消盡。但如果是處在因位思心所正造作積集善惡業的階段,只要獲得其余思差別力,就能使善惡業永盡。以不善業爲例,在獲得其它善法對治時,便能使罪業功能永盡,如指鬘、未生怨王、娑嚩迦、殺父及無憂等。

  以下是比喻中所說的事例:

  指鬘曾隨外道老師學法,因爲被外道念咒加持而生起惡心,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並取手指做成指鬘。正當他要殺母親,以湊足一千數目時,佛顯示神變教化他,使他從迷夢中驚醒。見到佛的金色身相莊嚴無比,他生起了淨信,向佛頂禮,在佛前忏悔自責。佛爲他稍微說法之後,他便獲得法眼淨,信心純一,隨佛出家。後來,佛又爲他說法,他便證得了阿羅漢果。(詳見《賢愚經》)

  未生怨王爲奪取王位而殺害了父親。《普超經》上說,他依止文殊菩薩忏悔罪業,獲得柔順忍。命終之後,墮入賓吒羅地獄,即入即出。出地獄後,往生上方佛土,獲得無生法忍。在彌勒佛出生時,他將再來此世界,名號爲不動菩薩。後來做佛,號“淨界如來”。

  娑嚩迦的因緣:

  往昔,在室羅筏城有一童子,在他剛出生時,父親就離家出走,母親一人含辛茹苦地把他撫養成人。有一天,童子想出去和一位長者的女兒私會。母親知道之後,就把童子關在房間中,不許他出去。童子因欲火染心而生起大嗔恚,拔劍殺死了母親。不久,童子明白自己造下了極重的罪業,心裏不得安甯,便到處尋求滅罪的方法。

  一天,他在逝多林聽到比丘們念經:“若人作惡業,修善而能滅,彼能照世間,如日出雲翳。”他想:“我現在應當出家修種種善業來滅除罪業。”便向比丘請求出家,受了近圓戒。從此以後,他精勤讀誦教典,通達叁藏,辯才無礙。別人問他爲什麼如此精進苦行,他說爲了淨除殺母的重罪。比丘們將此事禀告佛陀,佛告訴諸比丘,爲了不壞佛法,殺母者應立即擯出僧團。

  比丘被擯棄之後,並沒有還俗,他前往邊境定居下來,並且收弟子、講經說法。弟子中有許多證了阿羅漢果。後來,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將死亡,就叫弟子爲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他死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在地獄中被猛火逼身,而他誤以爲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獄卒用杵擊打他的頭部,當時他發了善心,隨即生在四天王天的天宮。

  天人生天時能了知宿命,他見自己是由建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從地獄超升天宮。想到因世尊的善巧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見世尊,以報謝恩德。于是,他來到佛前,聽佛說法,證了初果。(詳見《毗奈耶經》)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作了殺母惡業,在尚未轉爲異熟果的階段,獲得所余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驅使而精進苦行、講經說法,命終之前又建浴室供養僧衆。雖然他造了無間罪業,但依靠叁寶加持,在他墮入地獄之後,就立即生天並且證果。因此,由因位忏悔具足四力,能無余永盡罪業。

  “殺父”也是一個童子。他想和一個女人做不淨行,父親知道後,便把他關了起來,他因此殺死了父親。後來,他發露忏悔,淨除了罪障。(詳見《律本事》)

  “無憂”,就是統一全印度的阿育王。最初,他奉行婆羅門教,非常殘暴,殺戮兄弟、大臣、婦女,並建造牢獄殘害無數人民。後來,他改信佛教,成爲一名大護法,興慈悲,行仁政,建立了八萬四千大寺院和八萬四千寶塔,並派傳教師到四方傳法,令佛教在國外廣爲宏傳。

  以上事例表明,由修對治便能淨除罪障、獲得見道等成就。

  辰七、駁斥以往昔案例不決定之理

  【“設作是雲:未生怨王及殺母等,若已生起所余善思,何故其業未得永盡,生無間耶?”

  上面說到,當因位獲得所余思差別力時,便能令惡業永盡。對此,發問:既然未生怨王、殺母等已經生起了其余善思,爲何其罪業不能永盡,還需生在無間地獄?

  【“是爲令于所有業果發信解故,現示感生諸無間等,非是未能無余永盡所有諸業。如擊彩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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